护照被收缴、被限制出境怎么办,这个问题的答案在 2026 年 9 月之后清楚了一些,也复杂了一些。清楚,是因为 2026 年 9 月 15 日施行的《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一次把“谁来决定不准出境、怎么通知、怎么告知当事人”写成了硬性义务;复杂,是因为这部行政法规只有 19 条,主规则仍然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里,还有一部分落在民事执行、税收征管的单行法里。本篇以这部行政法规为主线,把普通人最可能撞上的三种情形拆开讲,再补一段外国人入境出境与居留证件逾期的规则。
- 三件事别混:证件被收缴动的是证件效力,被拒出境拦的是这一次行程,被限制出境封的是一段时间,救济对象各不相同。
- 收缴有边界:只有五类国家机关因办案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护照,其他组织和个人扣押都违法;扣押、收缴、作废是三种不同性质的措施。
- 告知是抓手:新规要求决定机关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这份书面告知就是后面复议、起诉的起点。
一、先把三件事分开:动证件、拦这一次、封一段时间
结论:这是三条不同的轨道,落到不同机关、不同文书、不同期限上;分不清就会拿着一份口岸的拒绝记录去告一个根本没作出决定的机关,白跑一趟还耽误期限。
动证件,法律效果是这张护照没了或者自始无效,作出机关是护照签发机关或者公安机关,依据在护照法,它不管你这次出不出得去。
拦这一次,是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在口岸执行一条已经存在的“不准出境”决定。作出决定的往往不是边检,边检只是执行端。在口岸跟边检争论“凭什么不让我走”是找错了对象,边检手里只有一条通知,改不了它。
封一段时间,是法院、税务机关、监察机关、移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准出境”决定,短则几个月,长则三年。它和前面两件会叠加:证件被作废的人,即使没有不准出境决定也出不去;被限制出境的人,即使护照好好的也出不去。
新规 19 条里和普通人关系最紧的是第三条、第四条、第六条:第三条讲申请事由必须真实合法,提供虚假材料、作虚假陈述的可以不予签发证件或者不准出境入境;第四条写明了三类“决定不准出境”的入口;第六条则规定决定机关的通知义务和书面告知义务。还要记住一点:新规是行政法规,效力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认定标准以法律为准。条文原文可在《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全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全文逐条核对。
二、护照被收缴、被宣布作废:谁有权扣,扣了能不能要回
结论:扣押、收缴、作废是三种性质完全不同的措施:扣押是办案中的证据保全,案子结了应当返还;收缴是处罚性的,冲着弄虚作假骗取的那本证件去;作废是宣告证件失效,一旦宣布就没有恢复的可能,只能重新申领。
先把最硬的一条放在前面。护照法第二条第二款写得干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这句话的对象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包括你的公司、老板、中介、替你办签证的旅行社。现实中最常见的违法扣押有三种:外派劳务公司扣着工人的护照说是“统一保管”,中介办完签证不还护照说“押在国外使馆”,用人单位把护照当保证金收走。这三种都不属于法定扣押,可以直接要求返还;拒不返还的,可以报案,也可以提起返还原物的民事诉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六条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第十七条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护照法里,第十五条是唯一一条正面授权扣押的条文,主体只有五类: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理由是“因办理案件需要”。这里的“行政监察机关”是 2006 年立法时的表述,监察体制改革后相应职能由监察委员会承担。除这五家,没有第六家。
三种措施的区别,决定了能不能要回来。扣押是把护照暂时收着,案件办结、不需要继续扣押时应当返还,它不是处罚,不产生“作废”的效果。收缴是第十七条的处罚性措施,和罚款并列,护照不会返还。作废是第十六条,情形包括丧失国籍、遗失、被盗,加上第十七条骗取的和第十五条第二款拒不交出被提请作废的;后果是自始无效,拿去口岸也过不了机读。
所以“能不能要回”分三种问法。问“扣押的什么时候还”,答案是案件办结后申请返还,继续扣着没有依据的可以复议或者起诉。问“收缴的能不能退”,答案是原则上不能,正确打法是先争收缴决定违法——比如你根本没有弄虚作假,是代办机构伪造了材料而你不知情——撤销决定后再重新申请。问“作废的能不能恢复”,答案是不能,只能重新申领,而重新申领时又会撞上第十三条的七种不予签发情形和第十四条的六个月至三年不予签发期。
还有一条容易被忘掉的救济入口。护照法第六条第二款要求: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护照办不下来,手里应当有一份写明理由的书面决定;只拿到窗口一句“系统过不了”,你连告什么都没法写。正确动作是书面申请要求出具决定,不是反复跑窗口。证件规则和替代证件的用法,在出入境证件:拒发护照为什么必须书面说明理由里有更细的整理,条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全文;单位扣证的违法性,可以参考公司收押金、扣身份证,合法吗里对“扣押证件”的分析思路。
三、被拒出境:六种法定情形,加三类新入口
结论:内地居民不准出境的情形由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穷尽列举为六项,新规第四条又补了三类可以“决定不准出境”的入口,其中两类有明确的六个月至三年期限;被拦下时你有权知道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除涉国家安全、刑事侦查等情形外,决定机关必须书面告知。
第十二条的六项,普通人真正会撞上的是第三项和第五项。第三项是“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两个要件缺一不可:案件未了结,且法院已经作出决定。只是被人起诉、只是案子在审,都不等于不准出境。第五项是“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判断标准不对外公开,当事人往往在口岸才知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
-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
- (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
- (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
- (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出境的其他情形。
-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四条中国公民因骗取出境入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移民管理机构可以根据违法情形和预防违法犯罪的需要,决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准其出境。
- 中国公民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可以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经驻外外交机构等核实后由其境内住所地省级人民政府决定自回国之日起6个月至3年以内不准其出境。
- 中国公民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等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国务院商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其出境。
- 《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六条对依法决定不准出境的人员,决定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并向当事人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当事人。
- 移民管理机构执行不准出境决定时,应当按照决定机关通知的内容告知当事人。
第四条三款是新增的三类入口。第一款针对已被行政拘留的人,关键词是“可以”不是“应当”,期限是六个月至三年这个区间,不是固定值。第二款针对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人,起算点是“回国之日”。第三款很多人不知道:违反出口管制、技术进出口管理规定,可能危害国家产业安全、技术安全的,商务等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不准出境。
真正能拿来用的是第六条。它把两件事写成义务:决定机关要及时通知移民管理机构执行,并书面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第二款再把边检的义务压实,边检执行时要按决定机关通知的内容告知当事人。也就是说,你在口岸被拦下,边检至少应当告诉你哪一家机关、因为什么、依据哪一条。例外只有一个:有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刑事案件侦查等情形的,可以不告知当事人。这个例外很宽,但它是“可以不告知”,不是“可以不作出决定”,也不是“可以不留下文书”。
被拦下时现场该要三样东西:作出决定的机关全称和决定作出日期;决定的内容,包括事由和依据的条文;救济途径和期限,并要求书面告知。这三样要不到,先别在口岸耗,回去向作出决定的机关书面申请补送书面告知,同时向出入境管理机构书面查询本人证件状态。
救济按一般规则走。内地居民的不准出境决定,法律没有设“复议终局”的特别规定,所以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一般规则: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直接起诉的期限是六个月。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允许先复议再诉讼,也可以直接起诉。期限怎么算、超期还有没有救,可以对照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多久?超过期限还能救济吗?和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两条路怎么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该选哪个?讲得比较实际。2026 年 7 月起复议范围扩大,对这类限制性决定的受理口径更宽,背景见2026 年 7 月起,失信名单、学位、学籍处理都能申请行政复议了。
四、被“限制出境”:四个来源、分头查、一条解除路径
结论:限制出境不是一个机关在管,法院执行、税收征管、监察办案、移民管理各有各的决定权,能不能走取决于有没有一条生效的不准出境通知躺在移民管理机构的系统里;查要分头查,解要对着作出决定的那一家去解,找边检没有用。
第一个来源是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条把限制出境和征信记录、媒体公布并列,是执行措施之一,条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全文。启动通常需要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法院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决定;被执行人是单位的,限制会落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身上。
第二个来源是税收征管。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适用对象不只有纳税人本人,还包括“他的法定代表人”,条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全文。解除方式很直接:结清或者提供担保,然后由税务机关通知解除。
第三个来源是监察办案和刑事程序。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护照,护照法第十五条已经写明;案件推进中需要限制出境的,落点回到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二条第五项或者第六项。刑事程序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落点是第十二条第二项,边控由办案机关通过程序报批。共同点是外面查不到,被拦下才知道,解除也只能等案件状态变化——撤案、不起诉、判决生效——再由办案机关通知解除。监察措施与其他限制叠加的情形,被监察委通缉是什么概念:与公安通缉的区别、限制出境叠加、抓到后怎么走讲得更细。
第四个来源是移民管理机构自己,即新规第四条三款的入口,期限六个月至三年,到期自动失效,但系统未必立刻清掉,届满前后要主动核实。
查法要分头查,没有统一的公开查询入口,这一点必须先说清楚,免得有人拿“查不到”当“没有”。法院这一头最好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可以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终本案件,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即可。要提醒的是,限制消费和限制出境是两项独立措施,被限高不必然被限出境,反过来也一样;差别见被限制高消费能办护照吗和失信被执行人(老赖)会被限制出境吗?名单多久能解除。税务这一头,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是否有欠税并被通知阻止出境。监察和刑事这两头,只能通过办案机关或者辩护人了解。证件和出境资格这一头,可以向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书面查询。
解除只有一条路径的逻辑:对着作出决定的那一家解。法院的限制,向执行法院提交履行凭证、担保材料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书面文件,由法院解除并通知边检;税务的限制,结清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后由税务机关通知解除;监察、刑事的限制,等案件状态变化后由办案机关通知解除。找边检要求“放行”没有用,找错机关的结果是材料被退回,期间期限照走。执行阶段限制出境的全流程,被执行人能被限制出境吗?申请条件与解除路径和对方转移财产躲执行,能申请限制出境吗?分别从被执行人一侧和申请执行人一侧写了操作;概念区分见限制出境。
五、被拒入境:外国人这一侧规则更硬,救济也更窄
结论:对外国人,不予签发签证和不准入境都可以不说明理由,遣送出境、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等措施只能申请行政复议,而且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不能起诉;中国公民回国被拦,问题通常出在证件本身,走的是补证和旅行证的路子,不是“不准入境”制度。
先看中国公民这一侧。中国公民回国,法律上没有“不准入境”这套制度,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的不准入境只针对外国人。中国公民在口岸入境被拦,通常是三种情况:护照过期或者被宣布作废、护照不是本人的或者有伪造变造痕迹、身份核验没有通过。前两种的处理方式是补证:在境外遗失、被盗、损毁不能使用的,按护照法第二十三条向中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回国。第三种要配合核验,把身份证、户口簿等能证明身份的材料拿出来。
外国人这一侧硬得多:该条列了四种不准入境的情形,最后一款明确,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第二十一条对不予签发签证也写了同样一句。这意味着在口岸要求“给我一个书面理由”,法律上要不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
- (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
- (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
- (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
- 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遣送出境:
- (一)被处限期出境,未在规定期限内离境的;
- (二)有不准入境情形的;
- (三)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
- (四)违反本法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需要遣送出境的。
- 其他境外人员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法遣送出境。
- 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外国人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该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 其他境外人员对依照本法规定对其实施的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十四条最需要记住,因为它把救济通道砍掉了一半。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这四种措施,不服只能申请行政复议,而且复议决定是最终决定,不能再到法院起诉。这和内地居民的不准出境决定完全不同,后者可以复议也可以诉讼。同一个口岸、同一套流程,因为国籍不同救济路径就不一样,这是立法安排,不是执法机关在刁难。
第六十二条的后果:被遣送出境的人,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年限由作出决定的机关在这个区间内确定。再加上新规第五条的规定,外国人在境外申请签证或者在口岸申请入境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的,可以决定一年至五年以内不准入境;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骗取出境证件、非法出境入境受到行政处罚的,可以决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一年至五年以内不准入境。两条叠加,一次侥幸可能换来好几年进不来。遣送出境的适用与期限计算,遣送出境:四种情形怎么触发有逐条梳理;限期出境和驱逐出境的区别,驱逐出境:外国人犯罪后怎么被送出国门讲得更清楚。
还有一层容易忽略:签证类型和实际活动不一致,本身构成不准入境的情形,也是后续被限期出境、遣送出境的原因。给他人办旅游签证实为出国打工的,出借证件的一方也可能构成犯罪,见办旅游签证给他人出国打工,是什么罪?和卖假护照、假签证给想出国的人,会构成什么罪?;签证类别怎么选,见签证。
六、外国人在华停留居留:两个节点、一条红线
结论:签证停留期届满前七日、居留证件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是两个必须写进日历的申请节点;逾期即构成非法居留,警告起步,情节严重的按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罚款、总额不超过一万元,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持签证停留的,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要求:需要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应当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七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第三款: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累计不得超过签证原注明的停留期限。
需要办居留证件的,第三十条第一款要求:外国人所持签证注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的,应当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外国人居留证件。第三款: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九十日,最长为五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一百八十日,最长为五年。
已持有居留证件的,第三十二条要求: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不予延长的,应当按期离境。
逾期的后果写在第七十八条:外国人非法居留的,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每非法居留一日五百元,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罚款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两点要注意:罚款按日累计但有一万元上限;“或者拘留”意味着情节严重时也可以直接拘留。非法居留还可能触发第六十二条的遣送出境,以及随后一至五年不准入境。
实务中最容易出错的是两个时间错觉:一是“签证还有效就没事”,签证有效不等于停留期未满,停留期看入境章和签证上注明的那一栏;二是“提交了延期申请就可以继续待着”,法律给的是申请动作的时限,不是自动延期,受理回执能不能当合法停留凭证要按当地规定确认。完整规则见停留与居留:一百八十天这条线怎么划,居留证件五种类型的差别见居留证件的五种类型。
七、今天能做的下一个动作:查一遍、要一份、记两个日子
结论:今天能做完三件事:把证件状态和法院、税务两条限制线索各查一遍并截图留痕;把该要的书面告知用书面方式要到手;把六十日和六个月两个期限算出来写进日历。
第一步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用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终本案件四个栏目,查完截图,截图上要能看到系统时间。同时翻一遍手上有没有未履行的税务决定、未结的民事案件、正在侦查或者审理的刑事案件。证件这一头,写一份书面查询申请交到户籍地或者居住地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问三件事:护照是否有效、是否存在不予签发或者作废的记录、是否存在不准出境记录。
第二步要是书面告知。在口岸被拦下时,可以照这段话念:
请告知作出不准出境决定的机关全称、决定作出日期、决定的事由和所依据的法律条文。依据《国务院关于出境入境管理的规定》第六条,请向本人书面告知不准出境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如果属于可以不告知的情形,也请书面说明理由。本人需要一份书面材料用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这段话的作用不是当场说服谁,而是留下“我已经要求过书面告知”的记录。念完记下时间、口岸、执勤人员编号;对方拒绝的,回去后向作出决定的机关和其上级机关各寄一份书面申请,用 EMS 留痕。
第三步记期限。行政复议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条;行政诉讼是六个月,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两个期限都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算,被拦下那一天通常就是起算点,所以当天就在日历上标出两个日子,一个加六十天,一个加一百八十天。复议机关收到申请后五日内审查、六十日内作出决定,这两个节点也一并记上。两条路的基本区别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条文原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文。
材料按用途分三档备。证件类: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原件及复印件、历次出入境记录、不予签发或者作废的书面决定。限制类:法院的执行案件号、履行凭证或者担保材料、税务机关的结清凭证、办案机关的解除通知。程序类:书面告知、书面查询申请复印件、EMS 寄件单和签收记录、口岸被拦的时间地点记录。表单和取证入口在工具、范本、证据、指南、流程、问答。
- 出门前:确认护照有效期、签证停留期或居留证件有效期,把届满日写进日历并提前设提醒。
- 被拦下时:问清决定机关、决定日期、事由、依据条文,要求书面告知,记录时间口岸和执勤人员编号。
- 回去后:书面查询证件状态和不准出境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四个栏目各查一遍并截图。
- 决定救济前:先判断是证件问题、口岸执行问题还是限制出境问题,找对作出决定的那一家。
- 算期限:六十日复议、六个月诉讼,从被拦下那天起算。
护照被公司或者中介扣着不还,能报警吗?
可以。护照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扣押护照,公司“统一保管”、中介“押在使馆”都不属于法定扣押。先书面要求返还并留证,拒不返还的可以报案,也可以提起返还原物的民事诉讼。
护照被宣布作废了,还能不能恢复?
不能。被宣布作废的护照自始无效,只能重新申领。重新申领时会审查是否存在护照法第十三条的七种不予签发情形和第十四条的六个月至三年不予签发期;作废决定本身违法的,要先撤销决定。
被法院限制出境,还清钱以后多久能解除?
法律用的是“及时解除”,没有固定天数。履行完毕后主动向执行法院提交凭证、书面申请解除,并跟进法院是否已通知边检;只等系统自动清是不现实的。
边检只说“系统提示”不让走,能要书面材料吗?
可以要求。新规第六条要求决定机关书面告知事实、理由、依据和救济途径,边检执行时也应按决定机关通知的内容告知。现场拒绝的,回去后向决定机关及其上级机关书面申请,用 EMS 留痕。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能不能到法院起诉?
不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继续盘问、拘留审查、限制活动范围、遣送出境措施不服的,只能申请行政复议,且复议决定为最终决定。
签证逾期三天,会被遣送出境吗?
不一定,但已经构成非法居留。第七十八条的处罚是警告起步,情节严重的按每日五百元罚款、总额不超过一万元,或者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是否遣送要看第六十二条的具体情形。
被限制出境的人,护照还能不能办?
两件事分开看。护照能不能办,看护照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能不能出境,看有没有不准出境决定。存在未了结民事案件且法院已决定不准出境的,护照申请通常也会被卡,但法律依据和救济对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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