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过程中可以更换律师吗?先说结论:可以。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权限。更换律师属于变更委托关系,需要办理解除原委托、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的手续并提交法院。特别要注意: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所以「全权代理」并不等于特别授权。
先说结论
可以委托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①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②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③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授权委托书与权限(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托交的授权委托书,须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证明等。) 更换律师的实务动作:向法院提交变更/解除委托的书面文件,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涉及特别授权事项的,要在新委托书中明确列明。
一、一般授权与特别授权
| 类型 | 可以做什么 | 不可以做什么 |
|---|---|---|
| 一般授权 | 代为陈述、举证质证、参加庭审、辩论、签收文书等程序性事务 | 不能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反诉、上诉 |
| 特别授权 | 在前述基础上,可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 | 仍须在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列明 |
二、一个真实案例
裁判规则民事法律行为的效果归属于非行为人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 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属于履行职务行为;② 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具有非行为人的委托授权;③ 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表见代理;④ 行为人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属于无权代理,但事后得到非行为人的追认。
给你的启示这条说明代理行为要「绑得住」被代理人,靠的是职务、授权、表见代理或事后追认。反过来提示:代理人(包括律师)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超出授权范围的,则可能不归属于当事人。所以授权委托书一定要写清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别图省事写「全权代理」。
三、更换律师要注意的四件事
- 及时提交变更材料——办理解除原委托与新的委托手续,避免出现「代理关系不明」影响庭审;
- 核对授权权限——新授权委托书写明一般授权/特别授权,特别授权事项要逐项列明;
- 交接案件材料——原律师应移交全部案卷材料,当事人注意取回原件与证据;
- 费用与结算——按委托合同约定处理已发生的律师费;对服务有异议的,可依合同或规定主张权利。
当事人可以委托几个人?
一至二人(《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
「全权代理」等于特别授权吗?
一般不等于。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和解、提反诉或上诉,必须明确特别授权。
近亲属能代理诉讼吗?
可以。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受托担任诉讼代理人。
换律师要重新立案吗?
不用。更换代理人只需向法院提交变更委托的材料与新的授权委托书,不影响案件本身。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者由当地的爱国华侨团体证明。
一句话:律师随时可以换,但授权委托书要重新出、特别授权要逐项列明,别用「全权代理」含糊了事。自己起诉要准备什么,可参阅民事起诉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请不起律师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可参阅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