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有什么区别?能不能一起签
保密协议保护的是信息本身、在职离职都有效且无需补偿,竞业限制限制的是择业自由、最长两年且必须按月给补偿,两者对象、对价、救济完全不同,核心岗位应当并用。
保密协议保护的是信息本身、在职离职都有效且无需补偿,竞业限制限制的是择业自由、最长两年且必须按月给补偿,两者对象、对价、救济完全不同,核心岗位应当并用。
月工资超当地社平3倍的,补偿基数按3倍封顶、年限不超12年;未超3倍的不受12年限制。基数含奖金津贴按前12个月平均。
代通知金只在40条三种情形下按"未提前30日通知"产生,标准是上月工资;协商解除、裁员、违法解除都不存在N+1。
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工作的,可依40条解除,需提前30日通知或付代通知金(按上月工资),并支付N。
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关联公司,原单位又没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轮流签合同、换主体、转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只要人没变、岗位没变、管理没变,工龄就断不了。工龄影响经济补偿、年休假、医疗期和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的情形,第三次续订时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公司直接说不续签,多数地区按违法终止处理,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少数地区认为期满终止属合法终止,只付经济补偿。
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无效。社保是法定强制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不能通过约定免除;员工签了也照样可以要求补缴、可以据此解除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发生工伤、医疗费用时单位要全额承担。唯一要留意的是,已领取的"社保补贴"部分法院会要求返还。
入职时被塞一份竞业限制协议,是普通岗位员工最常遇到、也最容易被吓住的一件事。法律其实划了一条很清楚的线:只有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才能被竞业限制。本文讲清这条线怎么划、签了不适用的条款会怎样、离职后被索赔该怎么应对。
「协商解除」本来是双方自愿,但公司往往把它做成「通知你走人」。真正能决定结果的不是谈得多硬,而是谈之前有没有把三件事定下来:谁是提出方、补偿按 N 还是 N+1 还是 2N、协议里写了什么。签了「双方再无任何争议」就基本没有回头路,这一句要在签字前逐字看完。
年终奖算经济补偿基数。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的应得工资计算,包括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税前口径;年终奖按覆盖月份分摊进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三倍的,按三倍封顶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外包工被辞退有没有赔偿,先看劳动合同跟谁签:跟外包公司签的,经济补偿或者二倍赔偿金找外包公司要,发包单位一般不直接承担。真正的争点往往是"假外包真派遣"——谁排班、谁考勤、谁发钱、按人头还是按项目结算。本文用一张表分清三种用工形态,再给识别特征和索赔步骤。
无固定期限不是铁饭碗,它可以被合法解除。赔多少钱不看合同期限,只看解除理由合不合法:合法解除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才付二倍赔偿金。本文拆开三条解除通道,讲清两档赔偿怎么算、三个最容易踩的坑。
生病离职先分两条路:医疗期内受保护,单位不能按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另行安排的工作,才可以解除,并支付经济补偿。“生病”和“不能胜任工作”是两个不同理由,补偿算法一样,适用条件不一样,混着谈最容易吃亏。
产假不是离职,劳动关系还在,社保就必须继续缴。公司停缴会直接影响生育津贴和医疗报销。按四步走:确认关系、看清后果、按顺序救济、算清个人部分。
返聘工资没有法定算法,只有约定算法。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按劳务关系处理,最低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原则上都不适用,受伤一般也不认定工伤。本文拆三个最常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