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龄连续计算是关联公司轮流签合同的关键:一家公司干五年,第六年被要求跟“兄弟公司”重新签合同,工资照发、工位没动、管理人还是那几个人——这种安排下,工龄不会因为换了一张合同纸就清零。
-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一、“非因本人原因”怎么认定
司法解释与各地裁判口径列了几种典型:
- 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到其关联企业工作;
- 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名称变更,或经营主体转换;
- 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原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单位变更为新单位。
反过来,“本人原因”是指员工自己辞职后重新应聘到关联公司——这种情况下,除非能证明是公司安排的,否则工龄重新起算。
二、工龄断没断,看四个“没变”
| 维度 | 连续性证据 |
|---|---|
| 工作地点 | 同一办公地址、同一车间、同一门店 |
| 岗位与工作内容 | 岗位名称、职责、汇报对象未变 |
| 管理关系 | 同一套考勤、同一套审批、同一个微信群 |
| 工资与社保 | 工资发放主体变了,但发放时间、金额、审批人没变;社保可能仍由原单位缴 |
这四项只要有三项连续,“非因本人原因”基本能站住。
三、工龄影响什么
- 经济补偿:每满一年一个月工资(第四十七条),五年和一年差四个月工资;
- 无固定期限合同:连续工作满十年(第十四条第一项),或连续两次固定期限(第二项);
- 年休假: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 10 天、满 20 年 15 天;
- 医疗期:按实际工作年限与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3 个月到 24 个月;
- 裁员保护:裁减人员时优先留用较长期限合同与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者。
四、员工怎么做
- 换主体签合同前,书面要求原单位出具工作年限确认书,或在新合同里写明“工作年限自某年某月起连续计算”;
- 保留历年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记录、工牌、考勤截图、任命文件;
- 原单位没付经济补偿就换主体的,视为年限承继;公司要求你写“自愿离职”的,不要签——一签就从“安排”变成“本人原因”;
- 发生争议时,把原单位与新单位一并列为被申请人/被告,便于查清关联关系。
五、公司怎么做
- 因业务调整需要变更主体的,先结算原单位的经济补偿,或在新合同中明确年限承继,避免日后重复计算;
- 关联公司之间调动要签三方协议:原单位、新单位、员工,写明年限处理方式、社保衔接、工资承继;
- 不要用“先离职再入职”的方式规避年限——员工能证明是公司安排的,照样合并计算,还多了一项“规避法律”的不利评价。
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的续订规则,见连续签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公司能不能不续;补偿金的年限与基数算法,见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怎么算;被要求重签合同时的应对,见公司调岗降薪,员工不同意可以拒绝吗。
一句话收尾:换的是合同主体,不是你这几年的工龄——只要人、岗、管理没变,原单位又没付过补偿,年限就该连着算;签字之前多想一分钟,比事后举证一年更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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