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耕地占用税申报怎么办理?本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2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申报纳税-耕地占用税申报
一、什么情形要办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依照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二、要报什么资料
- 必报资料**
-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
- · 《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表》——2份
- 特定情形加报**
- · 享受耕地占用税优惠的纳税人《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2份)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复印件或临时占用耕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实际占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2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填报数据
按当期实际经营数据填报对应申报表,核对销售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已预缴税款等关键栏次。
提交申报
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校验通过的生成应缴税款信息,需要缴款的按提示完成缴款。
办结确认
即时办结;办结后在本渠道"我的办税—办结事项"中确认结果,并留存申报表存档。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资料: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资料: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期限: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期限: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日。因挖损、采矿塌陷、压占、污染等损毁耕地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认定损毁耕地的当日;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补缴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用途之日,改变用途之日分两种情况:一是经批准改变用途的,收到批准文件的日期为补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二是未经批准改变用途的,耕地占用税补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的纳税人改变原占地用途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在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所在地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要点: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园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耕地占用税申报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耕地占用税申报多久能办完?
即时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2 项:《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表》。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2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建设农田水利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本法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耕地占用税申报"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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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耕地占用税申报按"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