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聘用外籍(非居民)个人发放工资薪金、支付劳务报酬的,扣缴规则与居民个人不同——非居民不办理汇算清缴,代扣环节就算"总账"。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怎么办理?本篇讲清差异点和办理流程。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1.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不办理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三款)。
  2. 代扣税款在次月 15 日内缴入国库并报送扣缴申报表(第十四条第一款)。
  3. 非居民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纳税(第十三条第一款)。
  4. 非居民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应当在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第十三条第四款)。

什么情形要办

  • 单位向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一个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的个人)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扣缴义务人按月/按次代扣代缴;
  • 非居民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本人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
  • 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非居民——本人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

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 ] 非居民个人身份证件信息(护照等,注意证件类型与号码录入准确);
  • [ ] 任职受雇、合同期限与境内外居住天数记录(判定居民/非居民身份及境内外所得划分);
  • [ ] 本期收入、减除费用(工资薪金每月 5000 元;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按次收入额减除);
  • [ ] 涉及税收协定的,另备税收协定居民身份证明及享受协定待遇相关资料;
  • [ ]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扣缴端自动生成)。

怎么办理

跟着做
1

扣缴端完成非居民人员信息采集(证件类型选护照等对应类型);

2

按非居民个人适用规则填报收入与减除额(注意非居民工资薪金按月度计税,适用非居民税率表,与居民累计预扣法不同);

3

系统计算应代扣税额;

4

发送申报,取得回执;

5

次月 15 日内解缴税款入库;

6

向非居民个人提供所得及已扣缴税款信息(可为其实际需要的完税凭证)。

税务人员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1. 身份判定:先按纳税年度内境内居住累计天数判定居民(183 天及以上)还是非居民,套错身份就会用错税率表和减除规则。
  2. 计税方式:非居民工资薪金按月计算、适用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不能用居民的累计预扣法。
  3. 两处以上工资要自查申报:非居民从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扣缴单位各自代扣之外,本人还要在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合并计税(第十三条第四款),实务中最容易漏。
  4. 税收协定待遇:主张享受协定待遇的,按规定留存居民身份证明等资料备查,扣缴义务人不得在资料不齐时擅自适用协定税率。
  5. 不办理汇算:非居民不办理汇算清缴,年底不要提示其做"年度汇算",这与居民员工的操作完全不同。

常见问题

法条依据
  • 法条依据(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原文)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三款: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四款:没有扣缴义务人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境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的非居民次月十五日内申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第一款:代扣税款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报送扣缴申报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六)项: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滞纳金规则。✓

一句话:非居民不办汇算,代扣代缴就是"终局"——身份判定用 183 天标尺,工资按月计税,两处以上工资本人还得次月 15 日内自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