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含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纳税时,或相关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怎么办理?本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土地增值税清算、契税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时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其他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2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信息报告-特殊事项报告

一、什么情形要办

· 纳税人首次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资源税(含水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纳税时,或相关税源信息发生变化时,应进行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税源信息变更和税源信息注销同样适用该事项。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份
  • · 不动产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资料复印件——1份(2.房产税纳税人:1《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份从价计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等资料复印件1份2《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2份从租计征缴纳房产税的纳税人不动产权属、房产原值等资料复印件1份3.车船税纳税人:1《车船税税源明细表》2份4.印花税纳税人:1《印花税税源明细表》2份5.资源税纳税人:1《资源税税源明细表》2份6.耕地占用税纳税人:1《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表》2份2经办人身份证件查验后退回)
  • 特定情形加报**
  • · 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复印件或临时占用耕地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未经批准占用应税土地实际占地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7.契税纳税人:1《契税税源明细表》(2份)2不动产权属转移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享受契税优惠减免契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相关价款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为财政票据,土地使用权出售、互换和房屋买卖、互换为增值税发票(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生效法律文书或监察文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8.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的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土地增值税项目登记表)(3份)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获得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工许可后,以及每次转让(预售)房地产9.土地增值税预征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2份)10.土地增值税清算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2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2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核定征收的纳税人3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2份)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4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2份)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5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报送,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视情况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复印件、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房地产销售明细表(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需要进行相关成本费用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相关记账凭证复印件(1份)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项目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11.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2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12.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纳税人:1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6.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2份)查账征收的纳税人2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2份)核定征收的纳税人3不动产权属资料、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复印件(1份)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纳税人减免土地增值税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13.环境保护税纳税人:1《环境保护税税源明细表》(2份)14.烟叶税纳税人:1《烟叶税税源明细表》(2份)15.水资源税纳税人1《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2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2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填报报告表

按事项要求填写报告表/备案表,涉及多页附件的按顺序上传或装订。

4

提交报送

线上提交或窗口递交,税务机关对报送信息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进行审核。

5

办结确认

土地增值税清算、契税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时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其他即时办结。;留存受理回执或系统办结截图备查。

6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增值税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计税期间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取消了 1 日、3 日、5 日;以十日、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季度计税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增值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申报错误更正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人发现申报数据有误的,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申报;涉及补缴税款的应加收滞纳金(征管法第三十二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更正申报继续适用,办理渠道已全面电子化:电子税务局支持自行更正、作废重报;已缴税款的更正需通过"退(抵)税"或"补充申报"办理,未缴税款的可在征期内自行更正(《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多缴税款退还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 3 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本条未作修改,现行有效:多缴税款退还的 3 年期限与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规则继续适用;办理上已实现电子税务局在线申请、可先行抵缴欠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九条)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料: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要点:纳税人应逐一申报全部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税源明细信息,地理位置、不动产权证号、宗地号、土地等级、土地用途等不相同的土地,分别进行土地税源明细报告。 要点:房产税源明细信息包括从价和从租,在申报从租计征税源信息之前,必须申报从价计征税源信息。同一产权证涉及多个房产的,应分别进行税源明细申报。 要点:纳税人的土地、房产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申报税源变更明细信息,具体情形包括: 要点:房屋、土地权属发生转移或变更的,如出售、分割、赠与、继承等。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多久能办完?

土地增值税清算、契税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时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其他即时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2 项:《城镇土地使用税 房产税税源明细表》;不动产权属、土地面积、土地用途等资料复印件。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5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一、自2021年6月1日起,纳税人申报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使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附件1)。纳税人新增税源或税源变化时,需先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附件2)。《废止文件及条款清单》(附件3)所列文件、条款同时废止。(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服务与征收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第五条:五、契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申报时,应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表》(《契税税源明细表》部分,附件1),并根据具体情形提交下列资料:(一)纳税人身份证件;(二)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三)交付经济利益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提交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相关价款支付凭证,其中,土地使用权出让为财政票据,土地使用权出售、互换和房屋买卖、互换为增值税发票;(四)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或者监察机关出具的监察文书等因素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提交生效法律文书或监察文书等。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应按规定附送有关资料或将资料留存备查。(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水利部关于水资源税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第五条:五、纳税人申报水资源税时,应填写《水资源税税源明细表》(附件1),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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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按"主管税务机关—土地增值税清算、契税税源信息报告办理时间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其他即时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