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报告。停业登记怎么办理?本篇按《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停业复业报告书》 事项分类:信息报告-特殊事项报告

一、什么情形要办

·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或比照定期定额户进行管理的个人独资企业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在停业期满前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延长停业报告。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停业复业报告书》——2份
  • 特定情形加报**
  • · 纳税人存在未缴存税务登记证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其他税务证件(1份)税务机关封存纳税人存在未缴存情形发票领购簿(1份)税务机关封存纳税人存在未缴存情形未使用完的发票税务机关封存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1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提交申请

线上提交或窗口递交申请信息与附报资料。

4

税务机关确认

主管税务机关对信息进行确认、比对,必要时开展实地核实。

5

办结生效

即时办结;办理结果在系统中生效并可查询。

6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定期定额户管理
2025-12-31 前旧口径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应纳税额(《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16 号)
2026-01-01 起新口径核定方法与程序明确:定额核定采用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测算;按照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按照盘点库存;按照发票和相关凭据;按照银行经营账户资金往来;按照其他合理方法(第六条);定额核定实行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公示、下达定额、申报纳税程序(第七条)(《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2018 年修正版)
一般纳税人登记
2025-12-31 前旧口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 号、国税发〔2010〕40 号)
2026-01-01 起新口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期限改为超过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范围收缩为非企业性单位;停止使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 号,同时废止 43 号令、2018 年第 6 号公告、国税发〔2010〕40 号)
税务登记变更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登记信息变更(一照一码户)自 2023-04-01 起实行"多证合一"信息自动同步: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推送税务机关,纳税人无需再单独跑变更登记;涉及跨省迁移的按迁移流程办理(税总征科发〔2022〕87 号)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要点: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期限: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期限:纳税人按申报停业登记时的停业期限准期复业的,应当在停业到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纳税人提前复业的,应当在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 要点: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不申请延长停业的,视为已恢复生产经营,税务机关将纳入正常管理,并按核定税额按期征收税款。 期限: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停业登记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停业登记多久能办完?

即时办结。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1 项:《停业复业报告书》。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1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定期定额户发生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停业报告;提前恢复经营的,应当在恢复经营前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复业报告;需延长停业时间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向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的延长停业报告。(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停业登记"事项(2019-10-31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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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停业登记按"主管税务机关—即时办结—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