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事项包括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和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怎么办理?本篇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3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出口退(免)税-出口退(免)税证明办理

一、什么情形要办

·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事项包括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和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 ·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开具卷烟出口企业向卷烟生产企业购进卷烟时,应先在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然后将其《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转交给卷烟生产企业,卷烟生产企业据此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免税手续。 · 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已准予免税购进的卷烟,卷烟生产企业需以不含消费税、增值税的价格销售给出口企业,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卷烟生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免税后,出具《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并直接寄送卷烟出口企业主管税务机关。 · 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卷烟出口企业(包括购进免税卷烟出口的企业、直接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委托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应在免税卷烟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出口卷烟的免税核销手续。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1份(2.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开具:1《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4份电子数据1份)
  • · 《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1份(3.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管理:1《出口卷烟免税核销申报表》及申报电子数据1份2出口发票1份)
  • · 出口合同——1份(查验后退回)
  • 特定情形加报**
  • · 购进免税卷烟出口的《出口卷烟已免税证明》(1份)委托出口自产卷烟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协议副本复印件(1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3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提出申请

在对应模块选择要开具的证明/凭证种类、所属期间,填写用途(如招投标、贷款、上市)。

4

系统核对

系统自动调取入库税款、申报、欠税等信息进行核对。

5

获取结果

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电子证明可自助下载打印,与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6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出口退(免)税管理办法
2025-12-31 前旧口径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按《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及其配套公告执行
2026-01-01 起新口径一律适用《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5 号,2026-01-01 施行);2012 年第 24 号办法整体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2 年第 9 号(便利出口退税八条)部分条款继续有效。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的办法划分不变(2026 年第 5 号公告)
增值税起征点与小微免税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按次纳税 300—500 元);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季度 9 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财税〔2016〕36 号)
2026-01-01 起新口径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按季纳税 3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1000 元;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执行至 2027-12-31)(《增值税法》第二十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0 号公告)
增值税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计税期间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取消了 1 日、3 日、5 日;以十日、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季度计税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增值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料: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资料: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认为出口退税有关证明出具有误需要作废的,应向原出具证明的税务机关提申请作废已出具证明,并提供已出具的纸质证明全部联次。 期限:除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销售给免税店的卷烟外,免税出口的卷烟须从指定口岸直接报关出口。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免税卷烟,因指定口岸海关职能变化不办理报关出口业务,而由其下属海关办理卷烟报关出口业务的,自海关职能变化之日起,下属海关视为指定口岸海关。从上述下属海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已实施通关一体化的地区,自本地区通关一体化实施之日起,从任意海关报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均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 资料:纳税人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电子税务局等信息系统等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事项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要点:0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多久能办完?

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3 项:《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申请表》及申报电子数据;《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出口合同。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2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七条:七、简便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一)推广出口退(免)税证明电子化开具和使用纳税人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进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中标证明通知书》《来料加工免税证明》的,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电子证明,并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网上渠道(以下简称网上渠道)向纳税人反馈。纳税人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涉税事项时,仅需填报上述电子证明编号等信息,无需另行报送证明的纸质件和电子件。其中,纳税人申请开具《中标证明通知书》时,无需再报送中标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纳税人需要作废上述出口退(免)税电子证明的,应先行确认证明使用情况,已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不得作废证明;未用于申报出口退(免)税相关事项的,应向税务机关提出作废证明申请,税务机关核对无误后,予以作废。(二)推广出口退(免)税事项“非接触”办理纳税人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及退(免)税申报等事项时,按照现行规定需要现场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可选择通过网上渠道,以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提交。纳税人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相关电子数据、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后,即可完成相关出口退(免)税事项的申请。原需报送的纸质表单资料,以及通过网上渠道提交的影像化或者数字化表单资料,纳税人应妥善留存备查。税务机关受理上述申请后,按照现行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相关事项,并通过网上渠道反馈办理结果。纳税人确需税务机关出具纸质文书的,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出具。(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三条:三、优化出口退(免)税办税程序(一)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根据现行规定应在申报表中填写业务类型的,按照优化后的《业务类型代码表》(附件15)填写。(二)纳税人发现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有误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附件16),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的,即可撤回该批次(所属期)申报数据。纳税人自愿放弃已申报、但尚未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的出口退(免)税的,应报送《企业撤回退(免)税申报申请表》,主管税务机关未发现存在不予退税情形或者因涉嫌骗取出口退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的,即可撤回该笔申报数据。已撤回申报数据涉及的相关单证,不得重新用于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三)国家计划内出口的免税卷烟,因指定口岸海关职能变化不办理报关出口业务,而由其下属海关办理卷烟报关出口业务的,自海关职能变化之日起,下属海关视为指定口岸海关。从上述下属海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已实施通关一体化的地区,自本地区通关一体化实施之日起,从任意海关报关出口的免税卷烟,均可按规定办理免税核销手续。(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九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九)项;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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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出口卷烟相关证明及免税核销办理按"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资料信息等需进一步核实真实性的除外)。—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