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能要求赔偿吗——先给结论。先看对方是“正当举报”还是“恶意诬告”:为公共利益按程序向有权机关反映问题,即便查证不实,举报人一般也不担责;但若捏造事实、四处散布,把无中生有的内容扩散给第三人,拉低了您的社会评价,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您可以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要区分“善意举报”与“恶意诬告”:为公共利益按程序反映问题,即便失实一般也不担责; ②捏造、歪曲事实四处散布、贬损您社会评价的,构成名誉权侵权,可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 ③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还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金额由法院结合实际酌定; ④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情节严重的会被拘留、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⑤维权要点:保留举报内容和散布范围的证据,先要求停止侵害,协商无果再起诉或者报案。

哪些“举报”不算诬告,案例库划出了边界: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06-1-191-002 · 案号 (2021)豫16刑终440号 · 河南省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在审理诬告陷害案件时,犯罪构成方面必须注意考察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否具有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具有捏造事实诬陷他人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否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对于向行政机关投诉,对行政行为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能以诬告陷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给你的启示举报失实和恶意诬告是两回事:没有捏造事实、只是错告或检举失实的,不构成诬告陷害。反过来看,如果您是被举报的一方,也不必因为“被举报”就认定对方违法,关键看有没有捏造。

一、正当举报和恶意诬告,怎么分

不是所有“举报”都要担责。为公共利益、按正当渠道向有权机关反映问题,属于公民的监督权利。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或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合理核实义务,或使用侮辱性言辞贬损他人名誉的除外。

判断的关键通常是:有没有事实依据?有没有超出必要范围、到处扩散?有没有泄愤、报复等恶意目的?越过界限、捏造事实并让第三人知悉,性质就变了。

二、恶意举报侵犯了您的什么权利

主要是名誉权。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他人对您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到处告状”本身不一定侵权,但把捏造内容散布给同事、邻居、客户或网络上的不特定人群,让您的社会评价被拉低,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举报内容是否真实、是否被有权机关查否,是认定“捏造”与否的核心证据,务必保存好。

三、能要求哪些赔偿

名誉权被侵害,救济通常有这几项,可以一并主张:

  • 停止侵害:要求对方立即停止散布、删除相关言论;
  • 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责任方式要与侵权方式和影响范围相当;
  • 精神损害抚慰金: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财产损失:因维权支出的公证费、律师费、误工等合理费用。

法律只规定赔偿的“项目和计算规则”,并没有“被诬告一次固定赔多少”的标准,能否获赔、赔多少取决于证据和案情。

四、恶意举报还要承担什么责任

  • 治安处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治安处罚的,可以被拘留、罚款;
  • 刑事责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法律也明确,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检举失实的,不适用上述规定,所以判断的落脚点始终是“有没有捏造事实、有没有意图陷害”。

五、维权怎么做

跟着做
1

固定证据

保存举报材料、聊天记录、帖子截图、群聊记录;

2

保留处理结论

向有权机关申请书面回复,证明举报不实、您已获澄清;

3

先发函要求停止

书面要求对方停止侵害、删除内容、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4

报案或起诉

属于治安、刑事范畴的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可就名誉权侵害起诉主张赔偿。

法律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常见问题

举报内容一部分是真的、一部分是编的,还能告吗?

可以。只要存在捏造、歪曲事实并对外散布的部分,使您的社会评价受到不应有的贬损,就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真实部分不影响对虚假部分的认定。

注意避坑
  • 别“以牙还牙”:您也去散布对方的不实信息,很可能把自己也拖入侵权甚至治安处罚;
  • 别忽视“澄清”:拿到有权机关的书面结论后,及时向知情范围内的人澄清,有助于阻断损害扩大;
  • 别拖过时效:人格权侵权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越早主张越有利。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能不能赔,关键看对方是否捏造事实并对外散布、拉低了您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害的,可以要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治安处罚乃至追究刑事责任。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