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7 条视频骂胖东来判赔 38 万,出借实名账号为什么也要连带赔钱?胖东来官方公示及大河报、极目新闻 2026 年 11 月 2 日至 4 日报道:7 个网络账号累计发布 497 条视频,内容指向胖东来及于东来本人,含有贬损、侮辱性表述。终审判决赔偿 38 万元,出借实名账号者承担连带责任,并须在账号主页置顶道歉 30 天。
38 万吸引眼球,更值得记住的是后半句:账号不是玩具,借出去,别人拿它骂人,你得一起赔。
三句话说清: ① 批评和骂的分界不在态度激烈,而在有没有捏造事实、有没有人身侮辱。 ② 不点名也可能侵权——凭排他性特征、一般人认知能对应到特定主体,就构成指向,「我没写名字」不是挡箭牌。 ③ 出借实名账号属于帮助侵权,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之外还可能被平台封号、被卷入诈骗或售假案件。
一、批评和骂,界线在哪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企业也有名誉权,但并非不能被批评。第一千零二十五条专门给舆论监督留了口子: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对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三项除外。这三项划出了安全区之外的边界:
说事实,哪怕难听,原则上受保护。 比如「这家店的面包过期了,我拍了照片」——事实为真、有证据,措辞再尖锐也不构成诽谤。编事实,哪怕好听,也构成侵权。「听说他们用过期原料」这类无据传言,属于捏造或未尽核实义务。骂人,不管事实真假,都可能越界。「黑心」「缺德」这类人格贬损词,即使部分事实成立,也可能被认定为侮辱——本案被认定侵权的,正是「贬损、侮辱性表述」这一部分。
另有一个技术性区别:企业作为法人,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把精神损害赔偿限定为「侵害自然人的人身权益」。企业能主张的是财产损失和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公证费、律师费、取证费),所以这类官司的重点往往在「损失怎么算」。
裁判规则侮辱诽谤使用网络虚拟身份的网络用户,即便未指名道姓,但通过实名制、民事主体的排他性特征或根据一般人认知,在一定范围内能将该网络虚拟身份与现实主体相对应,可指向特定自然人的,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行为人是否知悉使用网络虚拟主体的特定自然人现实身份的,并不影响侵权行为的认定。
给你的启示「我没写名字」不是免责理由。 用代称、谐音、剪影、地域加行业描述,只要读者一看就知道说的是谁,指向就成立。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核验 ↗二、不点名,为什么也算
网络名誉侵权越来越多地采取「不点名」的形式:「某河南超市」「于某某」「那个老板」。
判断标准不是有没有写名字,而是能不能被识别。法院通常看四类线索:称呼是否排他(一个地区、一个行业只有一家符合)、描述是否与该主体高度吻合、语境是否让受众自然联想到它、评论区是否已形成一致指向。四条里两条成立,指向基本就稳了。
还要提醒:持续、密集、带侮辱性表述的发布即使内容为真也可能构成侵权。批评是权利,行使有边界——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的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在这里适用。
三、只借账号,为什么连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第一款: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出借实名账号为什么算「帮助」?因为实名账号是发布内容的通行证。平台实行实名制,账号对应具体的人;出借账号,等于把身份、信用、发布资格一并借出。没有这个账号,那些视频发不出去,或者发出去也追不到人。
认定不看有没有获利,也不看是否参与拍摄。明知或应知对方要用于发布内容,仍提供账号,就落入这一条。
连带责任的含义是:受害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连带责任人赔偿全部损失。 出借人可能一分钱没赚,却要面对 38 万元的全部或部分;赔完可向实际发布者追偿,但对方有没有钱是另一回事。
风险不止民事赔偿。账号被用于诈骗、售假、传播违法信息,出借人可能被永久封号,严重的还可能被追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实名信息指向的是你。
裁判规则在网络平台发布谩骂侮辱视频,虽然未提及侮辱对象的姓名,但是视频包含的居住地、性别以及家庭情况等信息,足以让周围群众判断侮辱系指向特定自然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以侮辱罪定罪处罚。
给你的启示「不点名」在刑事领域同样成立。 本案是刑事侮辱案,仅作参照,不能据此认为民事名誉侵权一律构成犯罪;但它说明指向性认定是一条贯穿民刑的标准。
在人民法院案例库核验 ↗四、道歉 30 天,不执行怎么办
判决里的「置顶道歉 30 天」,属于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的责任方式。
《民法典》第一千条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相当」是关键词:在哪个平台发的就在哪道歉,传多大范围就消除多大范围。所以判决会具体到「哪个账号、置顶多少天」,而不是笼统一句「赔礼道歉」。
不执行也有办法:法院可以公告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还可能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对靠账号吃饭的人来说,这比赔钱更疼。
三个提醒:① 做账号的人,永远不要把实名账号借给他人使用,包括亲戚朋友,这不是人情问题,是责任问题;② 批评商家时,把「事实」和「评价」分开写——事实要有证据,评价不要用人格贬损词;③ 收到律师函先别删帖,删了可能被认定为毁灭证据;应先固定自己发布时的依据(照片、凭证、检测报告),再判断是否侵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一句话:骂人可以被告,借号可以连坐;账号是你的名字,就别让它替别人说话。 企业被造谣怎么算损失,见企业被造谣、被恶意差评:法人名誉权与商誉损失怎么维权;朋友圈骂人与差评的边界,见在朋友圈骂人、发差评,什么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被网暴时平台该做什么,见网络侵权:被网暴、被造谣,平台要不要担责。
作者:赵跃律师(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品牌:律师教你怎么做
免责声明:本文基于公开报道与现行法律进行普法分析,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