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 侵犯财产罪 · 常见叫法:破坏生产经营、泄愤报复、毁坏设备、残害耕畜

一句话速查

破坏生产经营罪,惩罚的是出于泄愤报复等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 说白了,它是「冲着生产经营去、带着个人情绪搞破坏」的罪名,核心不在损失多大,而在目的和对象。不少人以为毁坏财物只要赔钱就了事,但一旦踩进这条红线,可能面临实刑。

立案数额标准

本罪要求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且破坏对象须是已投入使用、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物。

情节门槛对应刑罚
立案追诉(基本档)造成公私财物损失 5000 元以上;或破坏生产经营 3 次以上;或纠集 3 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或其他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由司法实践把握(损失数额显著巨大、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据:公通字〔2008〕36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06-25 施行)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基本情形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并达到追诉标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情节严重手段恶劣、后果严重等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常见问题

问:破坏生产经营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怎么分?
答:本罪要求出于泄愤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且破坏对象须是已投入使用、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的财物;故意毁坏财物罪没有这一目的限定,对象也不要求与生产经营挂钩。
问:损失多少会被追诉?
答: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者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或者纠集3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就达到立案追诉标准。
问:只是砸了一台旧机器,会不会坐牢?
答:要看该机器是否已投入使用、与生产经营直接相关,以及是否出于个人目的、损失是否达到门槛,不能简单下结论。

关联条文

与本罪直接相关的其他条文 —— 或明文规定「依照本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或为本罪条文所援引,或为常见对比罪名的主条,或本站相关文章中已引用。条文原文逐字取自本站法规原文库,点条号可定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全文中的该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罪与彼罪

实务中最容易与本罪混淆的几个罪名,逐项对比行为结构、数额门槛与量刑差距。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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