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放检验造假与作弊装置:每辆五千元,卖装置按货值一到五倍
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管检验环节的弄虚作假:以临时更换、篡改、屏蔽、伪造排放控制系统通过检验,或者破坏拆除篡改屏蔽伪造排放控制系统,对所有人每辆五千元、对维修单位每辆五千元。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管工具端:生产进口销售能篡改屏蔽伪造检验数据的装置、为虚假检验提供条件的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一到五倍,不足五万按五万计。这一篇还讲清一个容易答错的问题: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在第四节,而在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管检验环节的弄虚作假:以临时更换、篡改、屏蔽、伪造排放控制系统通过检验,或者破坏拆除篡改屏蔽伪造排放控制系统,对所有人每辆五千元、对维修单位每辆五千元。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管工具端:生产进口销售能篡改屏蔽伪造检验数据的装置、为虚假检验提供条件的设备,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一到五倍,不足五万按五万计。这一篇还讲清一个容易答错的问题: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报告,不在第四节,而在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管进口和销售超标车船机械,由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三倍以下、没收销毁;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管生产进口企业的信息公开义务,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罚,维修技术信息由交通运输部门罚,都是五万到五十万。这一篇讲清两个环节的执法分工、旧法销售者三包义务为什么消失、以及企业信息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的区别。
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管生产端:生产的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超过排放标准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货值金额三倍以下、没收销毁无法达标的产品,拒不改正还要停止生产该车型;对发动机和排放控制系统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停产整治加一倍到三倍。这一篇讲清两款的行为差别、货值三倍以下为什么比旧法的一倍到三倍更值得争、没收销毁的实务处理,以及停止生产车型这个产业端手段。
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管单位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或者石油焦,按货值金额一倍到五倍罚款;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管船舶使用不符合标准或者要求的燃油,只罚一万到十万。同样是烧了不合格燃料,一条按货值倍数、可能罚到上千万,一条定额封顶十万。这一篇讲清两条的构成差异、烧掉的燃料怎么算货值、海事与渔政的分工,以及为什么不设成同一种算法。
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管进口端: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和石油焦、挥发性有机物超标的原辅材料、不合格的车船燃料和添加剂,一律由海关责令退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到五倍;无法退运的,直接没收原材料和产品。这一篇讲清退运优先的顺序逻辑、无法退运的五种认定情形、与销售端罚则的差别,以及和禁止洋垃圾入境那条线的关系。
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管销售端四类产品:不合格煤炭和石油焦、禁燃区里的高污染燃料、挥发性有机物超标的原辅材料、不合格的车船燃料和添加剂。罚则是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再加货值金额一倍到五倍。这一篇讲清四个情形各自的判断标准、货值金额怎么算、三样没收为什么是并列而不是选择,以及和产品质量法的竞合怎么处理。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管产品端:生产、进口、销售不合格监测设备,按货值一倍到五倍罚款,货值不足五万元的按五万元计算,主罚机关是市场监管部门和海关。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管设施保护:侵占、损毁、擅自移动或者改变监测设施,罚二万到二十万,构成治安违法的还要另行处罚。这一篇算清倍数罚的三笔账,并划出行政与刑事的界线。
销售伪劣产品金额五万是门槛吗——是,但它只是第一道门槛。刑法第一百四十条以销售金额五万元为入罪线,分四档量刑,罚金按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判处;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但货值金额达到十五万元(五万元的三倍)以上的,按未遂定罪;生产销售第一百四十一条至第一百四十八条所列产品,不构成各该条犯罪但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的,依照第一百四十条定罪处罚。产品本身质量合格、只是名称标识不规范的,属行政违法,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