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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休的年假,工资怎么要?

这一页把「该做什么 · 留什么证据 · 期限多久 · 能拿多少 · 文书去哪拿」都串好了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与公开办事规则整理,遇到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年休假是法定权利,单位没安排你休,就要给补偿。不是「不休就作废」,而是按日工资的 300% 支付,其中包含你当天的正常工资,实际另付 200%。
速览表、材料清单、条文可以一起打印带走

先看结论:这件事的关键七问

谁去办职工本人;离职时一并主张,不必等公司主动提
要带什么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累计工龄)、工资流水、考勤和请假记录拖欠工资、加班费证据清单
去哪办在职的向单位书面申请安排或折现;被拒就到用工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关键期限仲裁时效 1 年,起算口径各地不同,多数从次年 12 月 31 日起算,以当地口径为准
多久办完这类争议标的小、事实清楚,仲裁委多按简易处理,受理后四十五日内结案;一并主张欠薪、加班费的,审限会相应延长。
花多少钱仲裁不收费;折算标准是日工资的 300%,其中已含当天的正常工资,实际另付 200%未休年休假计算器
办不成怎么办年假工资常和欠薪、加班费一起要,可以并案主张,别分开跑两趟

先算你有几天

1天数看累计工龄
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十天,满二十年的十五天。
2累计工龄不只看本单位
年休假天数按社会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此前在其他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合并计算。
3新入职当年折算
当年度新入职的,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折算,不足一天的不计。
4换过三家公司,工龄照样累计
年假天数看的是累计工作年限,不是在本单位的司龄。这一点最容易被公司含糊过去:人事说「您才来两年,只有 5 天」,如果在此之前您已经工作了九年,累计满 10 年,当年就该是 10 天。举证材料按强度排序:社保参保缴费明细最硬,其次是历次劳动合同和离职证明,再次是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工资流水上的单位名称变化。中间有断缴、灵活就业、个体经营的月份,能用手里的合同和收入凭证补就补上。打印一份完整的参保明细,把各段起止时间列成表附在仲裁申请后面,比在庭上口述有效得多。
工龄到底怎么累计 →
5新入职当年按天折算,不是直接给整年
年中入职的,当年年假要折算: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除以 365,再乘全年应享受的天数,不足一整天的不计入。比如 7 月 1 日入职、全年应休 5 天,剩余 184 天,折算约 2.5 天,按 2 天算。很多人以为「干满一年才有年假」,其实连续工作满 12 个月后就享有,只是当年按剩余天数折算。还有一类容易被忽略:从上一家单位离职后马上入职新单位,中间没有中断,累计工龄连续计算,不影响天数档次,只影响当年折算比例。
年休假包括哪些情形 →

没休成怎么办

1单位应统筹安排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你的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未安排的应征得你同意。
2未休按300%支付
单位未安排且经你同意不休的,按你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含正常工资,实际另付200%。
加班费怎么算怎么要 →
3自愿放弃要有证据
单位主张你「自愿放弃」的,需有书面签字确认,否则一般不予认可。
4「当年不休作废」这句规定,对您不生效
不少单位在员工手册里写「年休假须在当年休完,逾期视为放弃」,这类条款不能对抗法定权利。放弃年休假需要职工本人明确同意,而且是针对具体年度的具体天数,一句概括性的制度规定不构成同意。所以看到这条规定不必慌,真正要盯的是两件事:单位有没有实际安排过(排班表、休假通知),您有没有书面提出过申请(邮件、OA、微信)。如果单位从未安排、您提出过又被拒,300% 的责任就跑不掉。反过来,如果您自己在年底签了一份写明「本人自愿放弃 2025 年度年休假」的确认书,那就比较难翻。
5单位说要「统筹安排」,就让它落到纸面上
「我们会统一安排」是最常见的拖法。应对办法很简单:发一份书面申请,写明申请休哪几天、共几天,请单位在三日内答复;单位口头说不行,就请它书面说明理由和另行安排的时间;一直不答复,就再发一次并注明「逾期未安排,视为无法安排」。这几封邮件或 OA 记录,作用是把「谁没安排」这件事固定下来。年假工资的争议里,单位最常抗辩的就是「是职工自己不休」,有了这组材料,举证责任就翻过去了。催告的写法可以直接套用工资催要函的模板,把事由改成申请年休假即可。
催告函改一下就能用 →

关键期限与时效

1仲裁时效一年
从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未休年假工资的起算点各地有差异。
劳动仲裁怎么申请 →
2跨年结转问题
年休假一般在一个年度内安排,确因工作需要可跨一个年度安排,长期不安排的可累积主张。
3未休年假能追几年,各地口径不一样
这是年假案子里最不确定的一环。一种观点认为未休年假工资属于工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另一种观点认为其中的 200% 部分带有补偿性质,属于福利,按普通时效一年计算,从次年 12 月 31 日起算,因此通常只能追到最近一两年。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的仲裁和司法口径并不完全一致,同一个案子在不同地方结果可能不同。稳妥的做法是:把能算的年度都列进请求,同时准备好每一年的考勤和申请记录,由仲裁委按当地口径取舍,别自己先砍掉几年。
最多能追几年 →
4把年假和加班费、欠薪放在一张表里算
离职算总账时,未休年假工资常和加班费、未结工资、经济补偿一起主张,分开算容易漏项、也容易被对方各个击破。做法是做一张表:横向是月份,纵向是应发工资、实发工资、差额、加班时长与加班费、未休年假天数与折算金额,最后一行合计。每一项后面注明证据编号和计算依据。仲裁请求按项目分行写,别写「支付拖欠工资及各项补偿共计若干元」这种笼统表述,请求不明确会被要求补正,也影响后续执行。总额先自己算一遍,再和调解时对方报的数对比。
把各项权益一起算出来 →加班费能要多少 →

怎么主张和拿文书

1走主张年假工资流程
先与单位协商,不成再申请劳动仲裁,注意收集考勤与未休年假的记录。
年假工资主张流程 →
2证据清单
考勤记录、工资条、排班表、请假审批记录,用来证明未休天数与工资标准。
劳动关系取证清单 →
3仲裁申请书范本
请求事项写明未休年假工资数额及计算方式,并附工资、考勤等证据。
仲裁申请书范本 →
4加班休假问答
加班费、年休假、调休能不能折算,可以看高频问答里的常见口径。
加班休假问答 →
5仲裁请求要一项一项写,别打包成一个数
年假工资的请求写法有讲究:写明年度、天数、计算基数、金额,比如「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 2024 年度未休年休假 3 天的工资若干元(月工资若干元除以 21.75 乘 3 天乘 200%)」。打包写成一个总数,一旦仲裁委认为其中某项不成立,整个请求都可能被要求重新明确。另外注意被申请人的写法:要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主体一致;劳务派遣的把派遣公司列为被申请人、用工单位列为第三人。请求写清楚,庭审时争议焦点才集中,结案也快。
劳动争议全流程专题 →
6离职结算单上签字前,先看清有没有「已结清」
很多单位在办离职时递一张结算单,上面列着工资、补偿,末尾一句「双方再无其他争议」。签了之后再主张年假工资,对方会拿这一句抗辩,虽然并非绝对有效(显失公平、重大误解可以争),但会多打一轮。签字前做两件事:核对结算单里有没有年假折算这一项,没有就手写加上再签,或者注明「年假工资未包含」;把自己的考勤、申请记录复印一份留存。已经签了「已结清」的,重点收集签字时被迫的证据,以及结算金额明显低于法定标准的计算对照表。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年休假天数的确定援引实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未休年假的工资补偿援引实例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享受年休假的条件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常见问题

年假天数按哪个工龄算,只算现在的公司吗?
算累计工作年限,不只算现在这家。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 10 天,满 20 年的 15 天。所谓累计,是把您从第一次参加工作起在各单位的年限加在一起,中间换过几家公司都算。麻烦在于举证:单位通常只认在它这里的年限,所以要用社保缴费记录、以前的劳动合同、离职证明来证明。社保记录是最硬的一份,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明细,断缴的月份也可以用手里的合同和工资流水补上。
今年没休完,能不能转到明年再休?
可以,但只能跨一个年度。《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规定,年休假在 1 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的,可以跨 1 个年度。也就是说,今年的年假最晚一般到明年年底,跨两个年度就不行了。实务中还有一种做法是单位在规章制度里规定「当年不休作废」,这类条款对劳动者不产生约束力,因为年休假是法定权利,放弃需要职工本人明确同意。真到了年底还没安排,就书面提出一次,让单位书面答复,这一步直接决定后面能不能主张 300%。
签了「自愿放弃年休假」的承诺书,还能要钱吗?
要看这份承诺书是怎么来的。如果确实出于自愿、单位也明确告知了后果,签了之后一般不能再主张 300% 的工资,因为法律允许职工本人同意不休。但三种情况下仍可争:第一,单位统一印制、所有人一起签、不签就影响考核或续签,属于被迫;第二,承诺书上只写「放弃年休假」却没提补偿,而单位也没安排任何调休;第三,承诺书签在离职结算时,单位以「不签就不给结工资」为条件。这三种都需要证据,比如签字现场的通知、群消息、同事证言。空口说「我是被逼的」,仲裁很难采信。
离职时没休的年假,怎么折算成钱?
按当年已工作的天数折算,不是按全年给。《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职工当年已过日历天数折算,折算方法是已过日历天数除以 365 再乘全年应享受的天数,折算后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支付。举个例子,全年应休 5 天、当年干了 200 天离职,折算约 2.7 天,按 2 天算。钱的计算基数是日工资,用离职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除以 21.75,再乘天数乘 200%(另外 100% 已包含在正常工资里)。跨年度的部分按各自年度分别计算,别混成一个数。
请了两个月病假,当年的年假还有吗?
可能没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了几种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其中就包括请病假达到一定时长: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累计 3 个月以上;满 20 年以上的,累计 4 个月以上。达到这个时长,当年就不再享受年休假。另外两种情形是:依法享受寒暑假且天数多于年休假的;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注意是「累计」,不是连续,分几次请也要加在一起算,所以核对时要看考勤汇总而不是单张假条。
公司说年假是公司福利,不给也正常,是这样吗?
不是。带薪年休假是法定权利,不是单位恩赐。《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明确,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所以公司不能用「福利」「行业惯例」来否认,也不能用内部制度把它取消。反过来说,单位有权统筹安排休假时间,比如统一安排在淡季、要求提前申请,这些管理措施是合法的,您不能单方面决定哪天休。真正的分界线是:安不安排是单位的义务,休不休得成不能成为不给钱的理由。没安排又没休成的,就按 300% 支付。

同类场景:一起办、前后脚要办的事

还可以去哪查

这一页讲的是本场景怎么办。同类问题还有哪些情形、真实案例怎么判、离你最近的机构在哪,下面几个栏目接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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