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实义务是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底线:公司利益优先,个人利益靠边。经理人拿回扣、把订单转给自己的公司、用公司资源养私单,都是对忠实义务的突破。追责有两条主干:把违规所得收归公司的归入权,和按实际损失索赔的赔偿责任。
一、义务的底座:忠实与勤勉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勤勉义务,执行职务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
经理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条。忠实义务的核心是“避免利益冲突”——不是禁止经理人做生意,而是禁止把公司的机会、资源、信息转成自己的利益。勤勉义务则管“不作为”的过失:该审的合同不审、该催的账款不催,属于勤勉范畴,两种义务对应不同行为类型,追责时先归对类。
二、哪些行为踩了忠实义务的红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应当就与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有关的事项向董事会或者股东会报告,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通过。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近亲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以及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其他关联关系的关联人,与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适用前款规定。
对照常见行为逐一看:自我交易——经理人自己的公司跟本公司做生意,必须报告并经决议,没走程序的直接踩线;亲属围标——配偶、子女控制的企业承接公司业务,同受第二条约束,“名义上不是我”挡不住;截留商业机会——本属于公司的客户、订单转给自己或第三人;收受回扣佣金——明确落入禁止清单。此外还有不得挪用资金、不得私存公司资金、不得擅自泄密等行为禁区。
三、追责的两条主干:归入权与赔偿
第一条主干是归入权——违规所得收归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适用归入权的优势是不用精确证明损失:违规交易的利润、收受的回扣、截留机会的收益,查明数额即可收归公司,公司只需要证明“这笔收入来自违规行为”。第二条主干是损害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超过违规所得的(如低价处置资产、流失客户估值高于其获利),按实际损失索赔;两条可以并用,取其重而不重复计算。追责程序上,公司可直接起诉;公司被经理人控制或怠于追责的,股东走派生诉讼——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被拒或三十日不起诉的以自己名义代位起诉,赔偿归公司。
四、举证清单与常见抗辩
起诉前的证据固定,按行为类型列:
- 自我交易类:对方企业的工商股权穿透图(锁定近亲属或其控制的关联)、合同文本与审批记录(证明未报告未决议)、付款流水(锁定资金流向);
- 截留机会类:客户接洽记录、报价方案原件、对方签约主体变更的邮件时间线,证明“机会先到公司,再拐到个人”;
- 回扣类:供应商差价对比、员工举报材料、资金回流痕迹;
- 损失金额:审计报告、同类交易市价、毛利损失测算,委托会计师出专项意见最有说服力。
对方常提三个抗辩:一“经过总经理口头同意”——程序要件是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口头同意不满足,章程另有规定另说;二“公司没损失”——归入权不以损失为要件;三“交易价格公允”——价格公允可减轻赔偿,但绕开程序本身仍构成违规,所得照样可归入。
五、操作步骤
- 第一步:固定身份与权限。查章程确认该经理人的高管身份(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的文件),身份是适用义务的前提。
- 第二步:留痕违规事实。按上面清单收集合同、流水、股权穿透、沟通记录,形成“违规行为→所得/损失”的对应关系。
- 第三步:内部处理。暂停其审批权限,视情节解除职务——经理由董事会决议解聘,同时封存其经手资料。
- 第四步:选择追责通道。公司可直接发函追索并起诉;公司被架空的,由股东发书面请求给监事会,按派生诉讼程序推进。
- 第五步:主张归入与赔偿,视金额申请财产保全;涉及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等刑事线索的,另行评估报案,与民事索赔并行不悖。
六、常见误区
- 误区一:没拿回扣就不算违反忠实义务。→ 未经程序自我交易、截留机会、亲属关联交易,即便没现金回扣,同样违反忠实义务。
- 误区二:离职了就追不了。→ 义务约束任职期间的行为,离职不是免责期;在职期间违规所得与造成的损失,离职后照追。
- 误区三:归入权和赔偿只能二选一。→ 可以并用,避免重复计算即可;归入管“所得”,赔偿管“损失”,两个口径。
- 误区四:股东可以直接告经理人。→ 公司在位时不满足派生诉讼前置程序的,股东直接起诉会被驳回,先走书面请求这一步。
七、问答
问: 经理人把公司客户介绍给朋友的公司,客户自愿跟过去的,算截留吗?
答: 关键看机会是否“属于公司”:客户关系由公司投入建立、订单由其职务经手的,引荐行为即属利用职务便利谋取公司机会, 客户是否“自愿”不影响定性,只影响损失计算。
问: 章程允许经理自行决定十万元以下采购,他给老婆的公司下了九万八的单,违规吗?
答: 自我交易仍须报告并按章程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授权管的是价格与数量,管不掉利益冲突申报义务;未报告即违规。
问: 归入权的金额怎么算?
答: 以违规所得为准:交易利润、报酬差额、回扣现金都算;无法精确计算的,参照同类交易利润率酌定,法院有裁量空间。
问: 已经把人辞了,还要不要起诉?
答: 解除职务只是止损,追责才是回收损失;证据会随时间消散,账簿、服务器数据、供应商对账单尽早固定,离职半年后再想起来往往只剩缺页的账。
忠实义务不是道德口号,是能落进判决书的责任条款。发现经理人异常,先取证、再处置、后追索。董监高责任的整体框架,见董事、高管损害公司利益要承担什么责任;关联交易受损的维权路径,见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怎么维权?;高管离职后的竞业追责,见高管离职后从事竞业,公司能追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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