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决定侵害业主权益业主可以撤销吗?可以。民法典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而且,如果表决事项本身就违法,即使是"多数决"通过的,少数业主仍有权通过业主撤销权对抗。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撤销权的两个支点: ① 内容违法——决定本身违反法律法规,可撤销; ② 程序违法——表决程序不符合规定、侵害业主权益,可撤销。 范围:包括业主大会、业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一、先看你遇到的是哪种"决定"

要准备的材料
  • 【常见的可撤销情形】
  • 未依法表决:应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由少数人或车位业主单独决定
  • 表决比例不足:未达到法定或议事规则要求的面积、人数比例
  • 内容违法:决定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 侵害专有权利:以管理之名限制业主对专有部分、共有部分的合法权利
  • 程序缺失:未通知、未公示、未听取异议
  • 利益失衡:明显不合理地加重部分业主负担

二、主张撤销的步骤

跟着做
1

确认主体资格

你须是该小区的业主,且权益受到影响。

2

取得决定文本

收集公告、会议记录、表决结果等材料。

3

审查程序

核对通知、公示、表决比例是否符合规定。

4

审查内容

判断决定内容是否违法或明显侵害业主权益。

5

及时起诉

在法定期间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请求撤销。

6

主张后果

决定被撤销后即自始无效,可主张相应恢复与损失。

三、两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7-2-046-001 · 案号 (2019)苏0206民初5929号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人民法院在审查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决定是否侵害业主权益时,应当审查物业管理委员会所作决定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给你的启示撤销权的审查重点是"程序"。法院首先看决定的作出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通知、公示、表决、比例,一样不合法就可能被撤销。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07-2-046-001 · 案号 (2020)沪0112民初36110号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业主所享有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专有权、共有权及成员权组成,违法事项所侵害的是业主就专有或共有部分被合法管理的权利。在表决事项已明确违法的情况下,即使出现"多数决",少数业主仍有权通过业主撤销权对抗。在判断业主大会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以及是否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需要把握好尺度,关注原告主体资格审查中的"诚实性",把握表决程序审查中的"规则性与灵活性",实现实体权益受损审查中的"合法性与容忍性"。

给你的启示"多数决"不能给违法事项"背书"。表决事项本身违法的,多数票也救不了它,少数业主仍可撤销;但法院审查也会兼顾业主正当的容忍义务,不是任何不便都能撤销。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多数人同意就成了"——不绝对,内容违法仍可撤销; ② "我是业主就能随便告"——有门槛,须是权益受影响的业主; ③ "什么时候告都行"——有期限,应在法定期间内及时主张,别拖。

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委会的决定都能撤销吗?

都可以,只要侵害了业主合法权益。

地下车库收费怎么定,是车位业主说了算吗?

涉及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重大事项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不由部分车位业主单独决定。

撤销权有期限吗?

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决定之日起的法定期间内行使,具体期限以法律规定为准。

决定被撤销后有什么效果?

该决定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可主张恢复原状并追究相应责任。

只是通知没送到,能撤销吗?

程序瑕疵可能影响决定效力,需结合是否影响表决结果与业主权益具体判断。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

一句话:决定侵害你的合法权益,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内容违法或程序违法都能撤,多数决也护不住违法事项;注意主体资格与及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