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管理规约范本免费下载:共有部分使用与维护、装修与改造、车位与公共收益、饲养宠物与群租管理、违约责任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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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规约 (____________小区/大厦) 为维护全体业主与使用人的共同利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制定本规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1. 本规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及其相关人员。 2.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的,应将本规约内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要求其遵守。 第二条 共有部分的权属与使用 1.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2. 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3. 不得擅自占用、挖掘共有道路、绿地,不得擅自改变共有部分用途。 4. 不得擅自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 第三条 专有部分的合理使用 1.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2.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在承重墙上开门洞。 3. 不得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 4. 不得违反规定倾倒垃圾、排放污染物、产生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 第四条 装修管理 1. 业主装修前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并与物业服务人签订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 装修应遵守施工时间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每日____时至____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作业。 3. 装修材料、装修垃圾应在指定地点堆放,及时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4. 装修过程中不得损坏共有部分;造成损坏的,业主应负责修复或赔偿。 第五条 车位与车辆管理 1.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按当事人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2. 车位使用应遵守管理秩序,不得占用他人车位、消防通道。 3. 电动自行车应在指定区域停放与充电,严禁在楼道、疏散通道充电或停放。 第六条 公共收益 1. 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如广告位出租、公共场地经营)所得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2. 公共收益应单独列账、定期公示,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或业主共同决定的其他用途。 3. 物业服务人应每(□季度 □半年)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第七条 饲养宠物与环境保护 1. 饲养宠物应遵守法律法规,办理登记、接种疫苗,外出时束牵引绳并即时清理粪便。 2. 不得饲养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动物,不得在共有部分饲养家禽家畜。 3. 不得高空抛物;不得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违反者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条 房屋出租与使用登记 1. 业主出租房屋的,应依法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并告知物业服务人。 2. 不得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或以「群租」方式出租。 3. 承租人应遵守本规约,业主对承租人违反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管理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业主违反本规约的,物业服务人、业主委员会有权劝阻、制止,并要求限期改正。 2. 造成共有部分损坏或他人损失的,应承担修复责任与赔偿责任。 3. 拒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可依法提起诉讼,相关费用由违约业主承担。 4. 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本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于______年__月__日表决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表决情况:同意____票,占全体业主人数的____%,占专有部分总面积的____%。 业主大会(盖章):____________ 业主委员会(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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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管理规约必须经业主大会依法表决通过才有效:未经表决的「管理规约」不能作为约束全体业主的依据。
- 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电梯广告、场地出租等收入要单独列账并定期公示,这是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人的重要抓手。
- 装修前告知物业服务人是法定义务:不告知、擅自拆改承重结构的,不仅要恢复原状,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 小区车位归属看约定和规划:占用共有道路、场地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无权对外出售或长期出租。
- 高空抛物是刑事与民事责任的双重风险:民法典明确禁止,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犯罪。
- 业主不能以「物业服务不到位」随意拒交物业费,但如果物业确实存在重大违约或未提供服务,可以通过诉讼或协商主张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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