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怎么办理?本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2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申报纳税-土地增值税申报

一、什么情形要办

· 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等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款。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2份
  • · 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
  • 特定情形加报**
  • · 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2份)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的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2份)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源明细表(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2份)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报送,整体转让在建工程的纳税人视情况报送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算说明、项目竣工决算报表复印件、银行贷款利息结算通知单原件及复印件、项目工程合同结算单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购销合同统计表、房地产销售明细表(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需要进行相关成本费用扣除的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查验后退回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相应项目记账凭证的记账凭证复印件(1份)享受土地增值税优惠的项目《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2份)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土地增值税清算附表(2份)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2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填报数据

按当期实际经营数据填报对应申报表,核对销售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已预缴税款等关键栏次。

4

提交申报

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校验通过的生成应缴税款信息,需要缴款的按提示完成缴款。

5

办结确认

由省税务机关确定;办结后在本渠道"我的办税—办结事项"中确认结果,并留存申报表存档。

6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增值税计税期间与申报期限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为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1 个月或者 1 个季度;以 1 日、3 日、5 日、10 日、15 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计税期间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取消了 1 日、3 日、5 日;以十日、十五日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5 日内预缴税款。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申报纳税。季度计税仅限小规模纳税人和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信用社(《增值税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025-12-31 前旧口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预收款方式的,以货物实际开始发出日与合同约定发出日孰先确定;销售不动产,以不动产权属登记日与实际交付日孰先确定;金融机构发放贷款逾期 90 天应收未收利息的,暂按现行规定处理(《增值税法》第二十八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3 号公告)
增值税起征点与小微免税
2025-12-31 前旧口径增值税起征点幅度为月销售额 5000—20000 元(按次纳税 300—500 元);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 3 万元(季度 9 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七条、财税〔2016〕36 号)
2026-01-01 起新口径未达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额计算缴纳。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含本数,按季纳税 3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 1000 元;适用 3% 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 1% 征收(执行至 2027-12-31)(《增值税法》第二十三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6 年第 10 号公告)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料: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期限: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将影响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期限:对于符合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在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对于符合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 要点:对经审核需要补缴土地增值税的,由纳税人通过申报错误更正环节进行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对需要退还土地增值税的,由纳税人更正申报后办理多缴税款的退还。 要点: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多久能办完?

由省税务机关确定。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2 项:《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预售许可证等与转让房地产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有关资料原。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 本篇法条依据分两级:以下 2 条已与本地法规库全文逐条核对(标注 ✓);其余为文号/章节级引用,只列依据、不摘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已逐条核验本地法规库 ✓)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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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按"主管税务机关—由省税务机关确定—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