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最长能约定多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多少?两者都由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给出上限和下限,不能由用人单位单方面随意约定。试用期的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最长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工资则要同时满足"不低于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两个下限。
先说结论
①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②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③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④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⑤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⑥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一、试用期最长多久:按合同期限分档
试用期不是可以无限延长的"考察期",其上限随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而变化:
- 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最多一个月;
- 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试用期最多二个月;
-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试用期最多六个月;
- 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不得约定试用期。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的一部分,而不是合同之外的额外期间。如果一份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直接视为劳动合同期限。关于试用期与工资计算的一般问题,可参见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多久。
二、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之间,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是为了避免用人单位以反复约定试用期的方式,长期压低劳动者待遇。即便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内部调整岗位、续签合同,通常也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重复约定试用期,相关约定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三、试用期工资的双下限
试用期工资有两个必须同时满足的下限:
相对下限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绝对下限
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满足
两个下限要同时达到,哪一个更高就以哪一个为准;约定工资高、相同岗位工资低的,按较高的标准执行。
合同要写明
试用期期限与试用期工资应当写入劳动合同,避免口头约定带来的争议。
举例来说,如果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工资为一万元,那么试用期工资原则上不得低于八千元;如果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折算后高于八千元,则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反之,如果试用期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即便达到了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仍然不符合规定。
用人单位不得以"试用期"为名,将工资压到法定下限以下,也不得通过把试用期工资写成"补贴""补助"等方式规避标准。劳动者对试用期工资低于法定标准的,可以依法主张补足差额。
四、常见违规与处理
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当核对劳动合同中关于试用期期限与工资的条款,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等凭证。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协商、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则,可参见试用期内公司可以随意辞退员工吗。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常见问题
试用期能不能约定一年?
不能。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且只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可约定六个月。合同期限较短的,试用期上限还要相应缩短。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吗?
包含。试用期是劳动合同期内的一个阶段。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则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工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合法吗?
要同时看两个下限。试用期工资既要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也要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只满足其中一个,仍可能不符合规定。
换了岗位,能不能重新约定试用期?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通常不能因调整岗位而重新约定。重复约定的,相关约定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试用期的期限与工资标准都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能突破,劳动者也应当知晓自己的下限在哪里。核对合同条款、留存工资凭证,是发生争议时主张权利的基础。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