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生成的文章、图片、视频侵犯他人权益,谁来担责?先给结论:谁使用、谁发布,谁承担直接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权利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或者明知、应知侵权仍不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生成内容侵害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的,分别按对应规则认定。AI 让内容生产变得极易,也让侵权纠纷更易发生。
先说结论
两类主体、三条主线:① 发布者(使用者):用 AI 生成并对外发布内容的人,是侵权内容的直接制造者,承担直接责任;② 平台/服务提供者:适用"通知—删除"规则,接到合格通知未及时处理,或明知、应知侵权仍不作为的,承担连带责任;③ 侵害客体:分别可能落入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不同的认定轨道。 关键:被侵权方想高效维权,向平台发出合格通知往往是最快的一步。
一、谁在用、谁发布,谁先担责
AI 只是工具,法律上看的是人的行为。用 AI 生成一张以真人为原型的图片、写一篇影射特定对象的文章、剪一段换脸视频,并把它发布到网上的人,就是侵权内容的直接制造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确立的就是这个基本规则: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第一责任人,通常是发布内容的使用者,而不是"AI 本身"。
二、平台、服务提供者什么时候担连带责任
平台不是一概免责,也不是一概背锅,核心看它在知不知情和接通知后做没做事。这就要用到"通知—删除"规则和"明知应知"规则:
- 接到通知不处理:权利人有权通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要包含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平台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明知或应当知道:平台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权,仍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此外,我国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另有专门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明确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发现违法内容应当及时采取停止生成、停止传输、消除等处置措施,这为判断平台是否尽到注意义务提供了依据。
AI生成或处理的内容同样可能侵权,下面这个案例针对的是声音:
裁判规则对于人工智能技术处理后的声音,一般社会公众或者一定范围内的公众根据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识别出特定自然人的,则该声音属于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保护范围。未经自然人许可使用经人工智能技术处理的声音,构成对自然人声音权益的侵权。
给你的启示AI处理过的声音只要能被认出来是谁,就受声音权益保护;未经许可使用即构成侵权。
三、AI生成内容可能侵犯哪些权利
同一条内容,可能同时踩中几个权利,维权时要分别主张:
- 肖像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未经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用真人面孔生成图片、换脸视频,最容易命中这一条;
- 名誉权: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 著作权:AI 生成内容若复制、改编、传播了他人作品,可能侵害他人著作权。按《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未经许可发表、歪曲篡改、剽窃他人作品以及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等,都应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四、"AI生成"和"深度伪造"有什么不同
两者都可能侵权,但性质与过错侧重不同。一般 AI 生成是否侵权,取决于是否使用了他人的肖像、作品或指向特定对象;深度伪造则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他人形象、声音,本质是"以假乱真",主观恶性和对肖像权、名誉权的侵害更明显,也更可能被认定故意侵权。
五、被侵权了怎么办
先固证:对侵权页面做时间戳、公证或录屏,保存发布者信息、发布时间、阅读播放量等;
发通知:向平台提交包含初步证据和真实身份信息的通知,要求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并留存发送凭证;
看反馈:平台未及时处理的,可就损害的扩大部分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再追责:向发布者主张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协商不成可诉讼,必要时申请平台披露发布者信息。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 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别只盯着"AI"三个字:法律追的是使用和发布行为,"这是 AI 生成的"不构成免责理由;
- 通知要"合格":缺初步证据或真实身份信息的通知,可能不被平台视为有效通知,影响连带责任认定;
- 错告也有代价: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维权时事实与证据要扎实。
一句话总结
一句话:AI生成的文章、图片、视频侵权,谁使用发布谁担直接责任,平台接到合格通知不处理或明知、应知侵权仍不作为的承担连带责任,再按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分别认定。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被人用AI换脸、深度伪造做成视频传播,能要求赔偿吗、我的声音被AI克隆了,能起诉吗与肖像被他人擅自使用,怎么索赔。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