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权和撤销权都是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针对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情形,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撤销权针对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到期债权履行期限,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财产、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等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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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适用在权利转移前任意撤销的规定,也就是说公证之后不能再凭反悔任意撤销;赠与人拒绝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公证并不等于绝对不可撤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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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可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即使表决通过了"多数决",事项本身违法的,少数业主仍可对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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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返还,但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三种情形除外。返还范围要看得利人是善意还是恶意: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义务;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没有法律根据的,除返还取得的利益外还应依法赔偿损失。得利人已经把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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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定。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仍可在三种法定情形下撤销赠与: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后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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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代位继承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该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或兄弟姐妹的子女)顶替继承;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应继承的份额转由他自己的继承人继承。关键差别在"谁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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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三个月内审结,程序相对简化。小额诉讼程序是简易程序中的特殊类型,适用于标的额不超过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实行一审终审;标的额在上限百分之五十到二倍之间的,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人身关系、财产确权、涉外、需鉴定、一方下落不明、提出反诉等六类案件不适用小额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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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能。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追偿的前提是先把"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算清(按协议、协商、实缴出资比例或平均),并保留清偿凭证。要注意追偿权与债权转让、债务加入不是一回事,不能想当然取得代位权。
摘要命中
2026-10-05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责任倒置是法律在特定案件里把这份责任翻过来——本该由主张方证明的事实,改由对方来证明(通常是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不存在因果关系)。适用的典型情形包括环境污染(因果关系倒置)、医疗损害(过错推定)、建筑物脱落坠落(过错推定)、产品责任、饲养动物致害、高度危险作业、消费耐用商品六个月内瑕疵、以及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劳动争议证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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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有效民事法律行为要求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判断并不局限于条文列举,实践中涵盖危害不特定公众人身与财产安全、违反婚姻家庭伦理秩序、借合同形式规避法律禁止性规定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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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权利义务,并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予以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这些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格式条款有三种无效情形:具有法定无效情形、不合理地免除减轻自身责任或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排除对方主要权利。对格式条款理解有争议的,按通常理解解释;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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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没有遗嘱时按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不参与;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其子女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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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孙子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只有在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去世时通过代位继承,或者爷爷奶奶立遗嘱、遗赠给孙辈时,才能取得遗产——后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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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后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大疾病的判断不以"病名是否吓人"为标准,而是看是否足以影响另一方结婚的真实意愿;部分告知、隐瞒严重程度的,也可能被认定为未如实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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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撤销有六种法定情形: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申请途径是六十日内行政复议或六个月内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行为。但不是所有违法都能撤销:依法应予撤销但撤销会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者程序轻微违法且对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法院会判决确认违法而不撤销。行政复议机关同样有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的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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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未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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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胁迫是指以给对方或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结婚;只有受胁迫一方本人可以请求撤销,且这一年的期限不适用中止、中断、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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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遗嘱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死亡的,遗嘱中涉及的那部分遗产自动转为按法定继承办理,其子女不能代位继承遗嘱份额——因为代位继承只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这份财产按法定继承顺序重新分配;想避免这种局面,立遗嘱人可以重新立遗嘱,或者指定替补。
摘要命中
2026-10-06
分情况。若约定保留父母的居住权利而属于附义务赠与,子女擅自出售、不履行义务的,父母可以撤销赠与并要回房屋;若属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的一揽子安排,一方事后反悔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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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
中断和中止都让时效「停下来」,但机制完全不同。中断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时间,原因是权利人的主张行为或义务人的同意履行等,效果是已经过的期间归零、重新计算三年。中止只发生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原因是不可抗力等客观障碍,效果是暂停计算,自障碍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另外要注意除斥期间既不中止也不中断,期间届满权利直接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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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