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登记、注销怎么办?
这一页把「该做什么 · 留什么证据 · 期限多久 · 能拿多少 · 文书去哪拿」都串好了
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与公开办事规则整理,遇到政策调整以最新规定为准
签了抵押合同,抵押权往往还没设立。不动产抵押必须办理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才成立;只签合同不登记,债权人可能等于没有优先受偿权,还清贷款后也别忘了去注销。
速览表、材料清单、条文可以一起打印带走
先看结论:这件事的关键六问
| 谁去办 |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实务中多由贷款银行或者中介代为办理 |
|---|---|
| 去哪办 | 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一般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多地可网上申请 |
| 要带什么 | 身份证明、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不动产权证书、登记申请表 |
| 多久办完 | 材料齐全的当场或者几个工作日内办结,具体时限各地不同 |
| 花多少钱 | 登记费按件收取,住宅类较低,减免和优惠情形以当地规定为准 |
| 关键期限 | 抵押权要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拖过去法院不再保护 |
签合同时就要分清
1合同与登记是两回事
抵押合同解决双方约定,抵押权设立看登记;涉及房产等不动产的,没登记就没有优先受偿。
2看清是第几顺位
同一房产可能设多个抵押,登记顺位决定清偿顺序,先登记的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3抵押顺位,决定房子卖了谁先拿钱
同一套房子可以设多个抵押,拍卖款按登记先后顺序清偿:第一顺位先拿,剩下的才轮到第二顺位。所以接受抵押前,一定要查登记簿上的现有抵押,看清楚前面还有几笔、担保多少。您如果是后顺位,房子价值扣掉前顺位债权后可能所剩无几,等于白担保。查的方式很简单,权利人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抵押人配合的话当场就能打印。
4房贷没还完,房子能不能卖
能卖,但要走「带押过户」或者先还清贷款解押。带押过户已在多数城市落地:不用先筹钱还贷,买卖双方和银行一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抵押变更、贷款转移,一次办完。不能带押过户的地方,只能卖方先筹钱解押。要注意垫资解押的风险:钱付给卖方后他不去解押,所以必须签书面协议、控制资金走向,最好走资金监管账户,别直接把钱打进个人卡。
办理登记要带什么
2最高额抵押怎么设
为连续发生的债权担保,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设定抵押,避免逐笔办理登记。
4抵押和质押,一字之差差很多
抵押不转移占有,房子还是您住,到期不还钱,债权人通过拍卖变卖优先受偿;质押要转移占有或者权利凭证,比如存单、股权、应收账款质押要办登记。房子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因为不动产没法交付占有。搞混的直接后果是手续办错:签了质押合同去办房屋担保,登记机构不会受理,钱也放不出去,白耽误时间,还得重新准备材料排一次号。
抵押登记 →还清贷款后要注销
4不注销的后果,往往在卖房那天才暴雷
抵押没注销,登记簿就仍然显示这套房被担保着。买家办贷款时银行一查就卡住,网签也可能被拦;您自己再贷款、办理居住权、甚至拆迁签约,都要先把这笔抵押清掉。更麻烦的是时间成本:找银行开结清证明、约时间办注销,往往要跑几趟。建议在最后一期还款时就同步申请结清证明和注销材料,别等到签约当天才发现房子还是「抵押状态」。
房产抵押怎么登记:他项权证与不动产抵押登记全流程 →文书范本去哪拿
4借款合同里没写担保条款,抵押就成了空话
一份能用的借款合同,除了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方式,还要写清担保方式:以哪套房、哪个权证号抵押、担保范围是否包含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什么时候配合办登记、不配合怎么办。担保范围写「本金」和写「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差别很大,后者能让您在拍卖款里多分一块。口头说拿房子担保,合同里一个字没有,法院只能按无担保的普通借贷处理。
借款合同(大额书面范本) →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 →5抵押之外再加一层保证,回款更稳
抵押看的是物,保证看的是人。抵押物价值不足、处置周期长的时候,多一个连带责任保证人,等于多一条追偿路径。保证合同要写明保证方式(连带责任还是一般保证)、保证范围、保证期间,没写保证期间的,法律按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计算,过了就免责。让配偶作为共同保证人签字,也能避免将来主张「这是个人债务」的扯皮,签字前把保证人配偶也叫上,把手续一次做全。
保证合同(个人担保范本) →借钱给别人的三道防线
1只签合同不登记,等于放弃优先权
很多人以为手里握着对方的房产证、签了抵押合同就稳了,实际上没登记就没有抵押权。真正的差别在对方还有别的债主时显现:登记了,您就拍卖款优先受偿;没登记,您和所有普通债权人排队按比例分。补救的办法只有一个,尽快去办登记,对方不配合的,可以起诉要求履行抵押登记义务,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把房子查封住,别让对方在这期间把房子过户给别人。
财产保全怎么申请 →2买二手房,签合同前先查有没有抵押
查两样:不动产登记簿上的抵押和查封记录,以及卖方的贷款余额。有抵押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解除抵押的钱从哪来、什么时候解。约定用您的首付款解押的,务必走资金监管账户,由银行或中介见证划转,不要直接打给卖方;约定带押过户的,先问清当地是否支持、原贷款银行是否同意。交易结构没定清楚就付定金,是最常见的踩坑方式。
二手房交易风险判定器 →3担保只是手段,债本身要经得起查
抵押、保证再周全,主债权不成立或者已过时效,担保也跟着落空。出借前确认三件事:借款用途合法、交付有凭证(转账并备注借款)、利率不超过司法保护上限。借款到期不还,先发书面催告固定时效中断,再考虑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或者起诉。担保和主债的关系是皮毛与皮,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这一步想清楚能省掉很多无用功,也能避免赢了官司却执行不到钱。
借贷与债务 →4抵押的房子被法院查封了,抵押权还在吗
抵押权和查封不冲突:查封只是限制处分,不影响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拍卖时抵押权人在债权范围内先拿,剩余部分再清偿其他债权人。两点要注意:抵押权有顺位,第一顺位先受偿;查封之后仍可申请参与分配。反过来,如果抵押设立在查封之后,或者抵押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设立虚假抵押,抵押权可能被否定,所以借钱时既要办登记,也要留存真实的借款交付凭证。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应在主债权时效内行使
第四百一十九条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二条最高额抵押的变更规则
第四百二十二条 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通过协议变更债权确定的期间、债权范围以及最高债权额。但是,变更的内容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
常见问题
只签了抵押合同没办登记,抵押权成立吗?
不成立。以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合同只是产生办登记的义务,不会自动产生优先受偿权。后果差别很大:办了登记,对方不还钱时您可以就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没办登记,您只是一个普通债权人,房子被别的债权人查封拍卖,您只能排在后面按比例分,甚至分不到。所以借钱给别人,房子抵押一定要盯着去登记,别只收一张房产证复印件。
贷款还清了,不去注销抵押会怎样?
登记簿上那笔抵押会一直挂着,直到您去注销。直接影响有三处:卖房过户时,买方和银行看到有抵押,交易基本走不下去;想再贷款,银行会认为房子已被占用额度;拆迁、继承、分割房产时,也要先把抵押处理干净。很多人以为银行结清就自动解除,其实银行系统里的结清和登记簿上的注销是两件事,必须由抵押人(或与银行共同)到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才算真正解押。
注销抵押必须银行出面吗?
不一定,看当地登记机构的要求。多数地区现在允许银行出具结清证明、注销登记申请和授权材料后,由业主单方或者双方共同申请注销,部分城市支持线上办理、银行直连注销。您需要准备的是:身份证、不动产权证、银行的结清证明和同意注销的文件,有的地方还要他项权证或者登记证明。动手前先打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咨询电话问清材料清单,跑一趟就能办完,别来回折腾。
房子还在抵押,能不能卖?
能卖,但要先解决抵押。传统做法是先还清贷款、注销抵押,再网签过户;现在不少城市推行带押过户,即在不解除抵押的情况下完成转移登记,由新贷款或者买方资金结清原贷款。能不能带押过户,取决于当地是否已实施以及原贷款银行是否配合。买家全款、卖方贷款余额不大的,也可以约定用首付款解押,但一定要走资金监管,别把首付款直接打给卖方个人账户。
抵押权会不会放着放着就过期了?
抵押权本身不因时间经过自动消灭,但行使有期限限制。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抵押权,超过期间才主张的,法院不予保护,这时抵押人这边可以主张涂销登记。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从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所以借钱给别人的一方,别把抵押当成一劳永逸的保险,到期不还就要及时主张,发催告、起诉、申请实现担保物权,都能让时效重新计算。
最高额抵押,还清一笔就能注销吗?
不一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是一段确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单笔借款结清,只要债权确定期间还没届满、还可能发生新债权,抵押通常要继续保留。真正能注销的节点是债权确定,比如约定的期间届满、双方书面确认不再发生新债权、或者抵押财产被查封。办注销前先看合同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和最高债权额,再让银行出具债权已全部清偿、同意注销的书面文件,否则登记机构不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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