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健身受伤与自甘风险:12 个最常问的问题
打球被撞伤能不能让对方赔、什么叫自甘风险、故意犯规还免责吗、健身房地面湿滑与器械伤人谁负责、孩子上体育培训班受伤、公司团建与业余联赛组织者责任、马拉松猝死主办方责任、滑雪蹦床签的免责协议有效吗、自己不热身有过错怎么算、受伤能赔哪些项目、朋友之间怎么谈赔偿。附民法典自甘风险与安全保障义务条文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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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球、踢球被对方撞伤,能让他赔吗?
一般情况下不能,这就是「自甘风险」规则。 法律原文: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篮球场上被人撞倒骨折、足球场上被铲伤、羽毛球双打被队友球拍打到眼睛,只要对方是正常比赛动作,你就不能要求他赔。 为什么这样规定:参加有身体对抗的运动,本身就意味着你接受了这项运动固有的风险。如果要每个参与者都为自己无意中的碰撞负责,没人敢去运动了。 但有三条例外,你务必记住: 第一,对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法律明确写了「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背后推人、球已经出界还飞铲、明知你已落地还起跳砸人,这类超出正常竞技范畴的动作,要赔。 第二,活动组织者的责任另算。球场是收费的、比赛是有人组织的,组织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要担责,与参赛者之间的免责是两回事。 第三,你自己有过错会影响赔偿比例。比如没热身、带伤上场、酒后运动、不戴护具,都可能被认定有过错,相应减轻对方责任。 怎么做:受伤后第一时间保留现场证据(拍照、录像、要证人联系方式)、调取场馆监控、保留全部病历与票据。判断对方是「正常动作」还是「故意/重大过失」,是这类纠纷唯一的分水岭。 要带什么:病历与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现场照片或视频、证人联系方式、场馆监控调取申请、活动报名记录(证明是群众性活动)。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2什么叫「自甘风险」?哪些活动算、哪些不算?
自甘风险指明知某项活动有受伤风险仍然自愿参加,对因此产生的损害自己承担后果。 法律把它限定在「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里。判断标准有三条:一是活动本身有固有风险,二是风险是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三是你是自愿参加的。 典型算的:篮球、足球、橄榄球等身体对抗类球类;滑雪、滑冰、攀岩、蹦极、跳伞、潜水等高危运动;拳击、散打、柔道、跆拳道等格斗类;马拉松、越野跑、自行车骑行;蹦床、攀树、真人 CS 等娱乐性体育项目;广场舞、拔河等群众性文体活动。 通常不算的:普通健身房的器械训练(对手是器械不是人)、散步、慢跑(无对抗)、上下楼梯、以及纯粹的经营性服务(如按摩、私教拉伸)。这些不适用自甘风险,走的是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那条线。 两个容易搞混的点: 第一,自甘风险只解决「其他参加者」的责任,不解决「组织者」的责任。滑雪场缆车故障把你摔了,那是组织者的责任,不能拿自甘风险挡。 第二,自甘风险不是「签了字就全免责」。风险自负的是运动固有风险,不包括对方故意伤人和场地设施缺陷。 怎么做:参加高风险运动前,看清活动性质(是否属于文体活动)、看清组织者是否收费(收费就意味着安全保障义务更重)、自己评估身体状况。 要带什么:活动报名页面或协议、组织者信息、场地照片、事故经过说明。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3对方故意犯规、恶意伤人,还能拿「自甘风险」免责吗?
不能。这是法律给自甘风险规则留的口子,也是受伤者最有力的突破口。 法律原文写得很清楚: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也就是说,超出正常竞技范畴的伤害行为,自甘风险不再保护他。 什么算「故意」:明知会伤人仍然为之。比如球已经停了还从背后推人、比赛结束后追打、故意用球砸人头部、明知对方在空中失去平衡还去顶他的腿。 什么算「重大过失」:明显违反运动规则且后果严重,本应注意而完全没注意。比如业余比赛里背后飞铲(足球明令禁止的动作)、篮球里故意伸脚垫脚、格斗训练里在对方拍地认输后仍继续锁技。 举证关键:你要证明的不是「他弄伤了我」,而是「他的动作超出了这项运动的正常范围」。所以证据的重心在动作本身,不在伤情。 三类最有力的证据:现场视频(观众手机拍的往往比场馆监控更完整)、比赛录像、以及同一场比赛其他人的证人证言。另外,裁判是否出牌、赛后是否被主办方处罚,也是重要旁证。 还有一个并行路径:如果对方的行为已经构成治安违法甚至犯罪(如故意伤害),可以报警处理,公安的询问笔录与伤情鉴定会成为民事索赔的强证据。 怎么做:受伤后立刻固定视频证据(很多场馆监控只存 7 天,务必当天申请调取);同时报警备案,让公安介入固定事实;再根据伤情决定是民事索赔还是走刑事附带民事。 要带什么:现场视频、比赛录像、证人证言、裁判记录或主办方处罚决定、报警回执、伤情鉴定意见、病历票据。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4健身房、球馆地面湿滑摔倒,谁负责?
场馆负责,这是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与自甘风险无关。 法律原文: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注意「体育场馆」是被明确列举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同样要求: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什么叫「未尽到」:地面有水渍没有警示牌、没有及时清理;浴室防滑垫缺失或破损;台阶没有防滑条、照明不足;器械摆放拥挤导致通道狭窄;泳池边没有防滑处理。这些都属于典型的安保义务缺失。 反过来说,如果场馆已经设置了明显警示牌、铺设了防滑垫、并且能证明你是因为自己奔跑打闹摔倒,那它的责任会减轻甚至免除。所以「有没有警示」「有没有及时处理」是争议焦点。 还有一个重要细节:这类纠纷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举证的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你要场馆证明「我已经尽到义务」,比你去证明「你没尽到」容易得多。 怎么做:摔倒后不要急着走,先拍现场(地面水渍、有无警示牌、你的鞋底、摔倒位置);要求场馆调取监控并当场用手机翻拍;让工作人员陪同就医并在病历上记录受伤地点与原因。 要带什么:现场照片视频、监控翻拍、就医记录(写明受伤地点)、消费凭证(会员卡、门票、支付记录)、证人联系方式。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其存在瑕疵,且存在该瑕疵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除外。 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5健身房器械坏了、私教指导失误导致受伤,怎么索赔?
两条依据可以并用:器械缺陷走安全保障义务,私教失误走用人单位责任。 先说器械。跑步机突然加速、杠铃卡扣脱落、器械钢丝绳断裂,都属于场馆没有保证设施安全。法律要求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要求经营者保证其提供的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再说私教。私教是健身房的员工,他在指导过程中让你做超出能力范围的动作、保护不到位、擅自加大重量,属于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由用人单位即健身房承担侵权责任;健身房赔完之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私教追偿。这条很重要——你不用去追那个教练个人,直接找健身房。 还有一种常见情形:私教其实是「挂靠」的独立教练,按课时分成。这时要看他是健身房员工还是独立承揽人,但对外你仍可主张健身房承担责任,因为它从你的会籍与课时费中获利、且在你看来他就是健身房的人。 能赔哪些: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构成残疾的还有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怎么做:第一时间要求封存器械(防止被维修掩盖)、调取监控、保留私教课记录与聊天记录;同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投诉,投诉记录可作证据。 要带什么:病历票据、误工证明(单位开具+工资流水)、监控、私教课购买记录、器械现场照片、残疾鉴定意见(如构成伤残)。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6孩子上体育培训班受伤,培训机构赔不赔?
大概率要赔,而且比成人运动的维权更容易。 分两档看年龄: 不满八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只有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侵权责任。注意这是「过错推定」——举证责任在机构,不在家长。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要求其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时举证责任在家长一方。 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规则:孩子之间互相致伤。如果是另一个孩子造成你孩子受伤,由那个孩子的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责任。同时,培训机构如果没尽到管理职责,也要按相应比例承担责任。所以起诉时通常把对方家长和培训机构一起列为被告。 不适用自甘风险!这一点必须说清:自甘风险针对的是「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主要解决成年参与者之间的责任分担;未成年人在培训机构上课,机构负的是教育管理职责,不能拿「运动有风险」来免责。 怎么做:受伤后立即就医并保留全部病历;要求机构书面说明事故经过(很多机构会主动写,这是好证据);调取监控;保留报名合同、缴费凭证、课时记录;如果涉及其他孩子,要求机构提供对方家长联系方式。 要带什么:病历与票据、监控、机构书面说明、报名合同与缴费凭证、同班学员或教练的证言、孩子的出生证明(用于确定年龄档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7公司团建、业余联赛组织比赛,出了事组织者要担责吗?
要,而且组织者的责任与参赛者之间的免责是两条独立的线。 法律明确: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即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组织者要做对哪些事,才算尽到义务: 第一,场地与设施安全。球场地胶有没有破损、球门有没有固定、游泳池深浅区有没有标识。 第二,风险告知与健康筛查。马拉松、越野跑这类项目要提示风险、要求健康申报;有心脏疾病史的人是否被告知不宜参加。 第三,现场急救配置。有没有医护人员或急救志愿者、有没有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有没有应急通道。这在心源性猝死案件里是决定性因素。 第四,保险。是否为参与者投保意外险或组织者责任险。没投保本身不必然构成过错,但会加重组织者的赔偿压力。 第五,人员配备与管理。有没有裁判、有没有人数控制、有没有对明显违规动作的制止机制。 公司团建的特殊之处:虽然是内部活动,但如果由公司组织、指定时间地点、带有一定强制性(不参加要请假),法院倾向于认定公司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甚至可能按工伤处理——这要看你是否属于「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团建是否具有工作属性。两条路径可以并行主张。 怎么做:出事前先看组织方是谁(公司、协会、场馆还是个人)、有没有投保、有没有急救安排;出事后立即固定这些事实证据,它们是责任划分的核心。 要带什么:活动通知或报名页面(证明谁组织)、现场照片、急救与送医记录、保险单(如有)、参与人员名单。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8跑马拉松、越野跑猝死或中暑,主办方有责任吗?
要看主办方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这不是「自愿参加就自认倒霉」。 法律依据同前: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赛事主办方是典型的群众性活动组织者。 实务中法院审查的重点有五项: 第一,赛前健康筛查与风险告知。报名时是否要求体检报告、是否有健康承诺书、是否明确提示不适合参赛的疾病。 第二,赛道医疗保障。每多少公里设医疗点、配多少医护、有没有 AED、救护车响应时间。 第三,补给与降温措施。高温天气有没有加设补水点、喷雾降温、调整发枪时间;中暑高发时段是否有人巡查。 第四,应急响应。选手倒地后多久被发现、多久开始心肺复苏、多久送医。这几分钟往往决定责任大小。 第五,参赛资格审核。有没有替跑、有没有未达年龄或健康条件的人参赛而主办方未审核。 需要说清的两点: 一是「自甘风险」不能完全免除主办方责任。选手自担的是运动固有风险,不包括主办方组织管理上的过失。 二是选手自身因素会减轻主办方责任。如果选手隐瞒心脏病史、赛前熬夜饮酒、无视身体预警强行完赛,会被认定有过错,相应减轻主办方责任。 怎么做:出事后第一时间封存赛事组织文件(医疗保障方案、急救记录、赛道图)、调取沿途监控与选手手表数据;尽快申请医疗损害或死因鉴定;同时向体育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投诉备案。 要带什么:报名页面与健康承诺书、赛事手册、急救与送医记录、病历与死亡证明、监控与配速数据、主办方投保情况。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9滑雪、蹦床、攀岩前签了「免责协议」「生死状」,还有效吗?
造成人身损害的那部分免责条款无效,这是法律的强制规定。 法律原文: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所以场馆让你签的「本人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场馆概不负责」「发生任何伤亡与本馆无关」,涉及人身伤害的部分一律无效,签了也白签。 那这类协议还有没有用?有,但作用有限:它可以作为「场馆已向你告知风险」的证据,从而影响过错比例的认定。也就是说,它不能免除场馆责任,但可能让法院认为你自己也有一定风险认知,从而适当降低场馆的赔偿比例。 还有一条更好用的武器:如果这类免责条款是场馆单方拟定、重复使用的格式条款,且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这在预付式运动场馆的会员协议里极为常见。 要区分两种「免责」: 一种是「风险告知书」,作用是告知你这项运动有风险,这是合法的、也是场馆应尽的义务。 另一种是「免责条款」,作用是让场馆自己免于赔偿,涉及人身损害的无效。 很多场馆把两者写在一张纸上,让你分不清。看关键词就行:出现「概不负责」「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放弃索赔权利」的,属于后者。 怎么做:签字前拍照留存协议全文;受伤后不要因为签过字就放弃索赔,直接把协议照片作为「场馆试图免除自身责任」的证据提交;同时保留缴费凭证,证明你与场馆之间存在服务合同关系。 要带什么:协议原件或照片、缴费记录、病历票据、现场照片与监控、场馆安全防护设施情况(护具是否提供、教练是否在场)。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10自己没热身、不戴护具、酒后运动受伤,会影响赔偿吗?
会,而且影响可能很大。法律上叫「过失相抵」。 法律原文: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注意两个词:「发生」和「扩大」。前者指你对自己受伤有责任(如没热身、带伤上场),后者指伤后你没及时治疗导致伤情加重。两者都会减少你能拿到的赔偿。 常见被认定为你有过错的情形: 一是违反运动基本规范。冬天不做热身直接冲刺、举铁不装卡扣、潜水前不做耳压平衡。 二是无视明确警示。场馆写了「禁止跳水」你跳了、标了「儿童区」你成人进去用、写了「器械使用需教练陪同」你自己上。 三是自身条件不适。有心脏病史仍参加高强度项目、酒后运动、服用影响判断的药物后运动。 四是伤后处置不当。医生要求住院你不住、要求复查你不去,导致伤残等级加重,扩大部分可能不予支持。 举个实务中的常见比例:业余篮球赛受伤,对方有重大过失占主要责任,法院认定伤者未佩戴护具、带伤上场有过错,判决对方承担七成、伤者自担三成,这种结果是常见的。 还有一点要注意:即使是自甘风险领域,你的过错也不影响场馆的责任。也就是说,你自己有过错只减轻「侵权人」(对方球员)的责任,场馆的安全保障义务是独立的,不因你个人疏忽而免除。 怎么做:如实向医生陈述受伤过程(不要为了好看隐瞒喝酒、带伤等情节,病历是要提交给法院的,前后矛盾会损害可信度);主动保留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场馆未提供护具、未做安全提示)。 要带什么:病历(含首诊记录)、现场照片、场馆安全提示情况、护具提供情况、监控。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11运动受伤后,到底能赔哪些钱?
分三大块:治疗康复的合理费用、收入损失、伤残或死亡相关赔偿。 法律原文: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逐项说清: 医疗费——凭票据,包括门诊、住院、复查、康复治疗。注意保留完整的费用清单,不只是发票。 护理费——住院期间或出院后需要护理的,按护理人员收入或当地护工标准计算。 交通费——就医往返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 营养费——需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法院会参考伤情酌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乘以住院天数。 误工费——因伤不能上班减少的收入,需要单位开具误工证明加银行流水;自由职业者按近三年平均收入或行业标准计算。 残疾赔偿金——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的,按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年限乘以伤残系数。这是金额最大的一项,通常需要做伤残鉴定。 辅助器具费——拐杖、支具、义肢等。 精神损害抚慰金——侵害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可以主张,金额由法院酌定,与伤残等级相关。 怎么做:从受伤第一天起建立费用台账,所有票据按时间顺序装订;出院时向医生明确要求出具休假证明、护理建议、营养建议;伤情稳定后(一般是治疗终结三到六个月)及时做伤残鉴定。 要带什么:全部医疗票据与费用清单、住院病历、误工证明与工资流水、护理证明、交通票据、伤残鉴定意见书、被扶养人信息(如有)。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12一起运动的是朋友、同事,不想撕破脸,赔偿怎么谈?
可以先谈,但要有方法,也要留后手。 第一,先分清责任性质再谈钱。如果对方是正常动作,法律上他本来就不承担赔偿责任(自甘风险),这种情况下你能谈的是道义补偿,不是索赔;如果对方是故意或重大过失,你有请求权基础,谈判筹码完全不同。搞错这一点,谈起来会很别扭。 第二,先把损失算清楚再开口。医疗费票据、误工天数、后续治疗预估,做成一张清单。没有数字的谈判容易被「我也没钱」搪塞过去,有清单就能谈分期。 第三,优先走保险。这是最不伤和气的路径:一是你自己的意外险、医疗险;二是场馆或赛事的组织者责任险、公众责任险;三是对方球员的个人意外险(有的业余联赛统一投保)。保险赔付不需要对方自掏腰包,双方心理负担都小。 第四,谈的时候留书面痕迹。哪怕是微信,也要写清「某年某月某日在某球场,因某事受伤,双方协商如下」,并让对方确认。口头承诺过后翻脸,几乎无法举证。 第五,注意诉讼时效。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谈判期间时效会中断(对方同意履行、你提出请求),但要有证据证明你在主张权利,否则谈着谈着就过期了。 第六,别为了和气放弃关键证据。监控会定期覆盖、证人会淡忘、病历会归档,谈的同时要把证据固定下来——固定证据不等于翻脸,只是给自己留条路。 怎么做:先算清单,再找保险,再谈金额,全程留微信记录;谈不成再考虑起诉,起诉前可先申请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司法所都可以)。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相关办事指南
法律上的结论看本文;落到办事流程,每个场景都配了一份办事指南,照单准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