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成都的周女士在一家装修公司交了 2 万元,收据上印的是「意向金」,设计师手写补了三个字「不满意可退」。量房之后,报价从 18 万涨到 26 万,周女士不想做了,公司改口说这笔钱是定金,一分不退。她拿着那张收据坐下来问的第一句话就是:意向金能退吗。
这个问题不只出现在装修上。买房交认筹金、买车交诚意金、订婚宴交订金、给孩子报班交排号费,五个场景、五个词,收钱的人常常随口混着叫。可到了退款那一步,这几个词在法律上的分量完全不同:有的能被合法没收,有的连一天都不该多扣。
- 五个词里只有「定金」是民法典明文规定的担保方式,适用定金罚则;意向金、诚意金、订金、认筹金、排号费一般只是预付款,不产生没收或双倍返还的效果。
- 判断性质看约定,不看称呼:收据、合同、转账备注写明「定金」并有担保意思的,才按定金处理;只写「意向金」且没约定定金性质的,主张罚则法院不支持。
- 定金罚则是双向的:卖方反悔要双倍返还,买方反悔无权要回,但两个方向都只在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以内生效,超出部分照退。
- 定金的适用还有一道门槛:必须是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轻微迟延、可补救的瑕疵不够格;双方都违约、不可抗力导致落空的,也不适用罚则。
- 开发商收的认筹金、排号费,没摇到号、被限购、项目没批下来,都应当退;没取得预售许可就收这类钱本身就违规。
- 拖着不退可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从约定退款期限届满或者催告期满的次日起算,标准一般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钱交给中介的,中介只有权拿自己促成的报酬和有约定的必要费用,无权以「定金」名义扣卖方的钱。
一、五个词,只有一个是法定担保
结论:定金是民法典规定的债权担保方式,交付以后产生担保效力;意向金、诚意金、订金、认筹金、排号费都不是法律术语,没有担保效力,一般只是提前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交易没成就应当返还。
定金。 民法典把它写在合同编违约责任一章,第五百八十六条到第五百八十八条。它不是提前付钱,而是给「将来会履行」上担保:付钱的一方跑了,钱留下;收钱的一方跑了,加倍还。
订金。 最常见、也最容易被利用的写法。它没有法定含义,实践一律按预付款理解。合同编通则解释第六十七条说得很直白:交付订金、押金、保证金、留置金这类款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主张定金罚则法院不支持。
意向金、诚意金。 商业味道最重,本质是销售锁客工具。交钱时双方往往还没谈拢价格、配置、交付时间,甚至连合同主体都没确定,谈不上担保履行。通则解释第六条还有一层:只表达交易意向、没约定将来订立合同、连主体和标的都确定不了的意向书,连预约合同都不构成,更谈不上定金。
认筹金、排号费。 房地产销售里的专用说法,作用是取得选房资格或者排号顺序,不是担保签约。没开盘、没摇到号、被限购卡住,对待给付根本没发生,继续占着没有依据。
定金与订金的对照,见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和词条定金;婚宴、婚庆两个场景,见婚宴定金不退和婚庆服务缩水。
预付款「应当返还」不等于「一分不许扣」。收钱一方已实际支出、并能证明是为准备履行而花的,可以主张扣除,举证责任在它。装修公司说违约造成损失,得拿出下单记录、材料入库单、工人排期;拿不出来就只能全额退。
二、纸上写哪个字,比嘴上怎么说管用
结论:合同、收据、转账备注上写的是「定金」,并且有担保履行的意思,一般就按定金处理,事后改口说「当时讲的是意向金」很难推翻;反过来,纸上写的是「意向金」「订金」,收钱一方想按定金没收,同样很难成立。
先看写了「定金」能不能翻。 原则上不能,理由有三层。
第一层,定金是法定术语,写上去就推定为当事人选择了这种担保方式。第五百八十六条并不要求必须写「定金罚则」四个字,只要约定了担保履行、并且实际交付,效力就产生。想推翻,付款方要证明双方真实意思是预付款,这个举证责任很重。
第二层,格式条款的不利解释规则帮不上忙。作不利于提供方的解释,前提是「有两种以上解释」。合同里「定金」两个字意思清楚、后果也写了,就没有解释空间。规则见格式条款。
第三层,收据和合同打架时,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是双方签字的文本,收据是收款方单方出具的凭证。协议写「定金」、收据写「订金」,法院以协议为主线,再看磋商记录和款项用途;反过来,协议写「订金」、收据写「定金」,付款方有空间主张约定不明,按预付款处理。
再看写了「意向金」能不能被当成定金没收。 同样不能,而且更硬。分水岭是「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是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一方主张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定金罚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了定金性质,但是未约定定金类型或者约定不明,一方主张为违约定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实践中最容易出事的有三种写法:收据只写「意向金」三个字;协议写「意向金,可抵房款」但没写不买不退;转账备注写「订金」。这三种情形,想没收基本没有胜算。
还有一类中间情形:写了别的名字,但约定了定金性质。 比如协议写「诚意金五万元,买方逾期不签约的,该款不予退还;卖方另售的,双倍返还」。名字叫诚意金,内容却是标准定金条款,法院按定金处理,因为法律看内容不看标题。反过来,名字叫定金、内容写「任何一方均可随时要求全额退还」,那是附解除条件的预付款。
付款时要盯的不是名词,是这句话:不履行要不要丧失或者加倍。出现了就是定金,没出现就只是预付款。
三、双向罚则与百分之二十的红线
结论:定金罚则是双向的,收钱的卖方反悔要双倍返还,付钱的买方反悔无权要回。但两个方向都只在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以内生效,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无论谁违约都应当退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第一,算上限。 上限是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不是定金的百分之二十,见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房价 200 万,定金最多 40 万;车价 20 万,最多 4 万;装修合同 10 万,最多 2 万;婚庆 5 万,最多 1 万;培训费 2 万,最多 4000 元。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只是普通预付款。
第二,看谁反悔。 卖方反悔不卖、涨价另售、手续不全导致签不成,买房人可以要双倍返还,即本金加一倍。定金 10 万,卖方反悔应退 20 万。买方自己反悔、凑不齐钱,无权要回定金,但超限部分仍要退。
举个完整的账:房子总价 200 万,实付定金 50 万,有效 40 万、超限 10 万。卖方反悔,退 80 万再加 10 万,合计 90 万;买方反悔,被没收 40 万,退 10 万。算法见定金数额最多是多少和约定的定金超过总价的 20%。
第三,看够不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门槛。晚交房三天、车漆有一道可修复的划痕、婚庆少摆两盆花,都不够格,只能按一般违约责任主张损失。房子被另卖、车子被转售、酒店把宴会厅给了别人,才叫目的落空。
第四,排除不适用罚则的情形。 通则解释第六十八条列了三种:双方都有致使目的落空的违约行为,不支持罚则;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不支持罚则;一方已部分履行且对方接受,罚则只按未履行部分的比例适用。
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二句还有一层: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就差额另行索赔。房子涨价 30 万、定金只没收 10 万,买方可以主张这 30 万差价,扣除已退部分继续要。定金与违约金的关系见违约金。
买车这个场景有个细节:4S 店常把「诚意金」写成「定金」,再配一句「贷款不批不退」。贷款批不下来不可归责于双方,应当返还,这句约定加重买方责任,可以主张不产生效力。二手车商的「留车定金」同理,见二手车买卖。
四、认筹金、排号费:没成交就该退
结论:认筹金、排号费不是定金,开发商没有没收的依据;没摇到号、被限购、项目没批下来、迟迟不开盘,都应当退,退款期限先看认筹协议的约定,没有约定就在合理期限内退,不能无限期占用。
开发商收这类钱,通常给一张《认筹协议书》或《VIP 卡申领单》,写着「可抵房款」「未选到房源可申请退款」。商品房认购书一文拆过:名字不影响定性,看有没有约定将来订立合同、确定房号和总价、约定签约期限。三样都没有,连预约合同都不算,只是收款凭证。
没摇到号、排号没轮上。 选房资格没有实现,开发商的对待给付没有发生,钱继续留着没有依据。协议约定了退款期限的按约定,常见是「选房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没约定的,书面催告七到十五日,期满不退就可以主张利息。
被限购、社保断缴、贷款政策变化导致没有资格。 这属于不可归责于双方。定金尚且要退,认筹金本来就不是定金,更没有扣的理由。见限购。
项目没批下来、规划变更、迟迟不开盘。 分两层。第一层,项目没取得预售许可就收钱,本身不合规。住建部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不符合销售条件的项目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有明确禁止,购房人可以要求全额返还,并向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投诉。第二层,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没有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预售合同无效,起诉前取得的可以认定有效;合同无效的后果是返还已付款项,不是没收。两条合起来,开发商几乎没有抗辩空间。
把认筹金单方转成定金。 选房当天让你签一张确认单,把原来的认筹金「转为定金」,这种操作很常见。没有本人签字,只有一条短信或者一句口头通知,转化不成立——定金的担保意思必须由双方约定。已经签了转化确认单的,再想按认筹金要回来就很难,签字前务必看清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四条虽是关于定金的,但它确立的分摊逻辑对认筹金同样适用:一方原因没签成,按定金规则处理;不可归责于双方,返还。认筹金连定金都不是,门槛只会更低。
还有个容易被拖掉的细节:退款起算点。很多协议写「自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开发商把「申请」解释成「内部审批完成之日」,一拖半年。正确的理解是:你提交书面申请、留下送达记录那天就是起算点,之后是它自己的流程。
五、扣着不退,利息能不能要
结论:能要,但要看款项性质和起算点。预付款被无理占用,可以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定金被判决返还的,是否另计利息各地口径不一;起算点以约定退款期限届满或者催告期满的次日为准,标准一般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适用的一面。 买车、装修、婚庆、报班、健身、美容都属于生活消费,经营者收了预付款没按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消费者要求退回的,可以一并主张利息和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合理费用」要有票据,跑腿费、律师函费用、公证费都算,没票据的很难获支持。
有争议的一面。 商品房买卖是否适用消保法,实践中分歧较大,不少法院认为商品房不属于该法调整的生活消费。买房这条线不要只押消保法,还要同时主张合同解除后的清算:已付款项应当返还,占用期间的资金损失按违约或者缔约过失赔偿。
不能要的一面。 定金被没收的部分是罚则的结果,不存在利息;判决双倍返还的,有法院支持从起诉之日起算利息,也有法院认为罚则已含惩罚性。真正稳的,是预付款被无理占用这一段。
怎么算起算点。 有约定的从约定退款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没有约定的从催告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既没约定也没催告的,从起诉之日起算。标准写「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不要自己填数字。
六、钱交给中介,中介有没有权扣
结论:中介只有权拿自己促成的报酬和有约定的必要费用,没有权以「定金」名义扣卖方的钱;未促成交易的不得请求报酬,只能按约定主张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而且要举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介扣钱,实务中有三种典型套路。
套路一,把意向金转给卖方,卖方不退,中介说自己只是代收。 看两件事:中介有没有卖方的代收授权,收据盖的是谁的章。有授权、盖卖方章的,向卖方主张;没授权、盖中介章的,中介就是收款人,它得先退,再自己去追。起诉时可以把两方一起列为被告。
套路二,交易没成,扣「辛苦费」。 第九百六十四条说得很清楚:没促成合同成立,不得请求报酬。「报酬」和「必要费用」是两回事。必要费用要满足三个条件:协议有约定、确实是为中介活动支出、有票据。缺一个,扣款就没有依据。
套路三,隐瞒重要事实,比如房子有抵押、查封、是凶宅、学位已被占用。 第九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直接剥夺报酬请求权,还要赔偿。这时不但不能扣,已经收的也要退。更多情形见中介合同和中介纠纷。
还有个细节:中介让买方把「诚意金」打到经纪人个人微信或者银行卡。风险极高:主体不清,对方离职就找不到人。付款前确认是公司对公账户;已经打到个人账户的,把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名片、工牌照片一起保存。
七、谈不成,走哪条路
结论:退款谈不成,先固定证据再分层施压:消费类打 12315,开发商和中介找住建部门,培训机构找教育部门,都不动的再起诉;金额不大的可以申请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两个月内结案。
第一步,固定证据。 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要能看到收款方全称)、承诺可退的聊天记录、宣传单页和沙盘照片、对方拒绝退款的回复。聊天记录不要只截图,要保留原始载体,必要时公证。
第二步,分清找谁。 买车、装修、婚庆、报班属于生活消费,打 12315 或者 12345,由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开发商收认筹金、排号费,找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查它有没有预售许可、有没有违规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中介违规找住建或者市场监管。培训机构找教育或者人社部门,看有没有办学许可。投诉不裁决,但能把压力传过去。路径见定金不退,可以打 12315 投诉吗。
第三步,发书面催告。 微信发一份写清金额、性质、依据、期限的文字,同时用 EMS 寄到对方注册地址,快递单写明「退款催告函」。它既证明你主张过,也是利息起算依据。
第四步,起诉。 案由一般是合同纠纷;没有合同或者合同无效的,按不当得利主张返还。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诉讼请求写三行:返还本金若干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自某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第五步,金额小的用小额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基层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标的额在各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一审终审;超过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双方可以约定适用。一审终审意味着对方不能靠上诉拖时间,审限两个月。2 万元以内的纠纷基本都落在这一区间,细节见小额诉讼。
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判了不能上诉,开庭前要把证据整理成一本、按时间顺序编号。清单照消费维权证据和二手房买卖证据准备。
八、付款前,把三句话写进纸里
结论:付款前只需要盯住三件事——这笔钱的性质、什么条件下退、几天内退;三句话写进合同或者收据,比事后找十次销售都管用。
第一句,写性质。 标准表述是:「本款项为意向金(预付款),不具有定金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对方坚持写定金的,反过来要求写明上限和双倍返还,别只写一半。
第二句,写退款条件。 不要写「协商解决」这种空话,要写具体情形: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未选到房源的、贷款未获批准的、因政策失去资格的,全额无息退还。有条件再加一句「已付款项不得转为定金,除非经付款方书面同意」。
第三句,写退款期限。 写「自付款方书面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付款账户」。期限越短越好,写「三十个工作日」也勉强能接受,写「另行通知」等于没写。
转账备注。 写「某某项目意向金(可退)」,不要写「定金」,也不要只写金额。备注是付款人自己留下的书面痕迹,写错等于自己给自己设障碍。已经写错的,可以在微信上补一句「刚才那笔是意向金,不是定金,麻烦确认一下」,对方回复就形成新的证据。
收据盖章。 章要和合同主体一致,优先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项目章、售楼处章、财务章、个人签字效力依次递减,出问题时对方最容易赖「这个章不代表公司」。收据要写清款项性质;钱付给谁的账户,章就该是谁的。
买房可对照商品房认购书与定金协议,看标准定金条款长什么样;装修纠纷的追讨见装修公司收钱跑路。同类文章在买卖合同分类下,也可顺着定金标签翻。
常见问题
结论:下面七个问题是咨询里最常见的,答案都落在同一处——先看这笔钱叫什么,再看没谈成怪谁。
收据上写的是「意向金」,开发商说按定金不退,成立吗?
不成立。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意向金只是预付款,收钱方主张适用定金罚则,法院不支持。可以要求全额返还,并从约定退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主张利息。
合同上写的是「定金」,我能改口说当时讲的是意向金吗?
很难。书面约定优先,口头说法要有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支撑,而且要达到推翻书面约定的程度。唯一有空间的情形,是合同其他条款明确写了可以随时全额退,或者双方事后书面变更了性质。
我自己反悔不买了,定金一分都拿不回来吗?
不是。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这部分要退。房价 200 万、定金 50 万的,40 万会被没收,10 万应当退还。
认筹金交了,没摇到号,多久能退?
先看认筹协议约定的期限,常见是选房结束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没有约定的,书面催告给出七到十五日,期满不退就可以主张利息,也可以向住建部门投诉。
中介说意向金已经转给房东了,让我自己去找房东要,合理吗?
要看中介有没有房东的代收授权、收据盖的是谁的章。没有授权、盖中介章的,中介就是收款人,应当先退;有授权的,可以向房东主张,也可以把两方一起起诉。
拖了半年不退,利息怎么算?
有约定退款期限的,从期限届满次日起算;没有约定的,从催告期满次日起算。标准写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不要自己填固定数字。
就两万块钱,起诉划算吗?
多数情况划算。这类案件事实清楚、争议集中,可以走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审限两个月,诉讼费按标的额比例收取且败诉方承担。起诉前先发催告,很多对方在这一步就退了。
今天就做三件事
结论:今天就能做完三件事,把主动权拿回来。
第一件,把材料按时间顺序理成一份:合同、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宣传材料,每一页拍照编号。缺哪样现在就去补——银行流水可以打印,聊天记录可以导出,收据丢了可以让对方补开或者用转账记录替代。
第二件,发一条写清楚的话,不吵架,只要四行:我于某日支付若干元,性质为意向金(预付款),双方未签订正式合同,请于某日前全额退还至原账户。这条消息既是催告,也是证据。
第三件,决定走哪条路。金额两万以内、对方是本地商家,先投诉再起诉;对方是开发商,先查预售许可再找住建;对方已经失联,直接起诉并考虑财产保全。
- 合同或协议原件,重点看款项名称、退款条件、退款期限三处。
- 收据原件,确认盖的是公司公章还是项目章、售楼处章。
- 转账凭证,银行流水或者微信支付电子凭证,要显示收款方全称。
- 微信聊天记录原始载体,重点是承诺「可退」「随时退」的表述。
- 宣传单页、沙盘照片、公众号推文,用于证明当时的承诺。
- 书面催告的截图和 EMS 快递单,写明内件是退款催告函。
- 对方拒绝退款的回复,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都算。
周女士最后拿回的不只是 2 万元本金。她把收据、聊天记录、报价单整理成三页纸,先投诉再催告,装修公司在收到投诉的第十天就把钱转了回来。整个过程没有起诉,靠的是那张写着「意向金」的收据和一句「不满意可退」的微信。
字写在纸上,权利才站得住。付款前多问一句「这笔钱叫什么、什么情况退、几天退」,比事后跑十趟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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