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数额最多是多少?超过部分有效吗?先说结论: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这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的硬性上限。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也就是说,超出百分之二十的那部分,不能适用定金罚则(既不能要求双倍返还,也无权作为定金不予返还)。另外还要知道: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实际交付的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定金是担保方式之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数额上限(同条):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交付数额与约定不一致(同条):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罚则(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与违约金只能选一个(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一、定金的三个数

把数字记住,定金问题就解决了一大半:

数字规则
20%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超出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不适用定金罚则)
成立时点实际交付定金时定金合同才成立

举个直观的例子:合同标的额 100 万元,约定定金 30 万元。此时20 万元部分具有定金效力,超出的10 万元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它在性质上更接近预付款,只是不能按定金罚则处理。

二、定金罚则怎么算

第五百八十七条把「谁违约、后果是什么」写得很清楚:

谁违约后果
双方都正常履行定金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双倍返还定金

有一个细节必须留意:这里的触发条件都包含「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也就是说,不是任何轻微违约都直接触发定金罚则,要看违约是否已经导致合同目的落空。

三、定金和违约金,只能二选一

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句就是关键: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选择权在守约方,但不能「两个都要」。

它还有第二句: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这句话在实务中很有用——如果选了定金条款但定金远低于实际损失,还可以就超出的损失另行主张赔偿。

四、两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4-07-2-084-001 · 案号 (2021)苏07民终2518号

裁判规则「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微信代购中,代购人经常会让购买者先预交一部分的款项,一般理解为「订金」。购买者向微信代购人预交的款项能否认定为「定金」并要求双倍返还,需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具体判断。在当事人未明确约定该款项为「定金」性质的情况下,该款项应当认定为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方式,并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

给你的启示这条案例点出了实务中最常见的坑:「定金」两个字必须写明。付款备注里写「订金」「预付款」「意向金」,或者双方只是口头说「先交一部分」,都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反过来说,付钱之前应当以书面形式明确约定款项性质为定金;作为收款方,也要清楚如果自己违约,面临的是双倍返还。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08-2-107-001 · 案号 (2022)豫民终350号

裁判规则判断协议是否为预约合同,要根据协议的名称、内容尤其是约束力条款,后续履行情况,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合同解释方法,综合审查分析,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确定协议的预约合同性质。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约定要采取公开竞价等方式订立正式合同,并为担保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设置了定金条款,则该定金具有订约定金的性质。如果预约合同中并未对交易的底价、委托评估机构等具体交易信息进行约定,亦未设置排除或限制第三方进场交易的条款,则该预约合同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应认定为有效。

给你的启示这条案例介绍了一个实务概念:订约定金——为担保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而设的定金。也就是说,定金不只能担保「本约」的履行,也能担保「签正式合同」这个动作本身。理解这一点很重要:在招投标、大宗交易、股权转让这类「先签框架协议、再谈正式合同」的场景里,没签成正式合同本身就可能触发定金责任。

五、三个提醒

注意避坑

① 20% 是硬上限——定金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别以为写多少就是多少。 ②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时成立——只签条款没交钱,定金合同不成立;实际交付数额与约定不一致时,视为变更约定数额。 ③ 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主张——守约方二选一;但定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可以就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请求赔偿。

合同标的 100 万,我约定定金 30 万,行不行?

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即超出 20 万的部分不能按定金罚则处理。

我付了定金又不想买了,能退吗?

一般不能。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对方收了定金不卖了,能要几倍?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违约金能一起要吗?

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微信转账备注「定金」就一定是定金吗?

未明确约定款项为定金性质时,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不具有定金的担保性质;具体要结合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综合判断,书面约定更稳妥。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一句话: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时成立;给付方违约无权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与违约金只能二选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可参阅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定金与违约金同时约定的处理,可参阅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