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违约金可以同时主张吗?通常不能。合同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守约方只能在两者中选一个:要么要求支付违约金,要么要求定金罚则(收受方违约的双倍返还)。之所以不能叠加,是因为定金和违约金的功能都是弥补同一笔违约造成的损失,两个都要等于对同一损失重复索赔。
先说结论
一句话:定金和违约金"择一适用"。 主张时先算两笔账——违约金数额 vs 定金罚则数额(定金 × 2 或没收定金),选高的那个。约定违约金明显低于实际损失的,可以要求按实际损失调高;约定过高的,对方可申请调减。别在起诉时把两个都写进诉请,法院会择一支持,还可能被对方抓住"诉请不当"做文章。
一、为什么只能择一
定金是担保方式,违约金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但落到"赔多少钱"上,两者指向的是同一个违约行为造成的同一损失。如果允许并用,守约方就能拿到"定金 + 违约金"两份,超出实际损失,违反损失填平原则。所以法律给了选择权,而不是叠加权。
- 【主张前先算清两笔账】
- 定金罚则:交付方违约→定金不退;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 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数额或计算方法
- 实际损失:货款、差价、利息、可得利益等,有证据的部分
- 三者关系:约定违约金过高/过低,可请求法院调整;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无效
二、违约责任不因合同解除而消灭
很多人以为"合同解除了,违约金、定金就一笔勾销",这是误解。合同解除只是终止继续履行,已经发生的违约责任照算。
裁判规则不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向另一方发出解除通知,另一方即便未在异议期限内提起诉讼,也不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人民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本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不能因解除合同而减少或者免除。合同解除后,一方依据合同中有关违约金、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定金责任等违约责任条款的约定,请求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给你的启示两层含义:① 发解除通知≠合同就解除了,没有解除权的一方单方发通知,不产生解除效果;② 即使合同被判决解除,违约金、定金条款依然可以作为索赔依据。所以别怕"解除了就没法要钱",该主张的违约责任照样主张。
三、定金还是"订金",性质先定性
要主张定金罚则,前提是这笔钱在法律上确实是"定金"。名称写得含糊,很可能被认定为预付款,罚则就用不上。
裁判规则判断协议是否为预约合同,要根据协议的名称、内容尤其是约束力条款、后续履行情况,运用文义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等合同解释方法,综合审查分析,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当事人在预约合同中约定要采取公开竞价等方式订立正式合同,并为担保将来订立正式合同设置了定金条款,则该定金具有订约定金的性质。预约合同生效后,意向受让方按约支付了定金,因本约未能订立的责任不可归责于出让人,该定金不再退还。
给你的启示协议叫什么名字不重要,关键看内容和真实意思。所以要主张定金罚则,合同里就要明确写"定金"二字,并写明"交付方违约不予返还、收受方违约双倍返还"。反过来,如果你是被索赔方,可以抗辩这笔钱只是预付款(订金),不适用定金罚则。参见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四、实操:怎么选、怎么告
固定违约事实
保留合同、付款凭证、催告记录、对方违约的证据(迟延交付、质量不符、拒不付款等)。
分别测算两个数额
违约金按约定算一个;定金罚则按"定金×2"或"没收定金"算一个。
择高主张
起诉状里只写一个请求,选数额高、举证更容易的那项。
同步主张实际损失
约定违约金不足以覆盖损失的,就超出部分另行主张赔偿(需举证)。
申请保全
对方有转移财产迹象的,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生效后执行
对方不履行判决的,申请强制执行,参见打赢官司对方不还钱怎么办。
三个常见误区: ① "定金和违约金我都要"——法院只支持其一,多写的部分不支持,还可能影响法官对你主张可信度的判断; ② "合同解除了就不能要违约金"——错,解除不影响已发生的违约责任; ③ "写了'订金'也能双倍返还"——错,非"定金"性质的一般按预付款处理,只能要求返还本金,不能双倍。
定金和违约金哪个优先?
由守约方选择,不是法定优先顺序。哪个高、哪个好举证就选哪个。
定金最多能约定多少?
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违约金约定得太低怎么办?
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高至与实际损失相当,但需举证实际损失。
定金已付,对方部分履行,能主张全部定金罚则吗?
一般按未履行部分所占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具体看合同约定和履行情况。
既主张定金罚则,又主张逾期利息,可以吗?
定金(违约金)与逾期付款利息性质不同,部分情形下可以一并主张,但要避免对同一损失重复计算,建议起诉前先梳理清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一句话: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一个——先算清两笔账,选高的那项主张,别在诉请里两个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