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定义:商品房认购书是买方与开发企业在签订正式买卖合同前,约定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该合同的协议,性质为预约。
构成要件 / 适用条件
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认筹协议,名字不同,性质看内容。认定时看四点。
要件一:核心义务是将来订立正式合同,不是直接交房。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把这类协议定性为预约合同,其给付内容是去签本约这个行为,而非转移房屋所有权,这是它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最本质的差别。
要件二:内容通常已锁定房号、面积、单价、总价与签约期限。 认购书之所以有约束力,是因为它把交易核心要素固定下来,使双方在约定时间内按既定条件磋商正式合同。缺少房号或价款的意向登记,更接近要约邀请,拘束力弱得多。
要件三:一般伴有定金担保。 司法解释第四条专门规范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合同担保的情形,说明定金是认购书的典型配置。它不是成立要件,但一旦交付,就落入定金罚则的射程。
要件四:可能因内容完备而升格为本约。 这是最需要警惕的一条。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两个条件同时具备,认购书就不再是预约,买方可以直接要求交房、过户;缺一个都不行,只交定金、未交购房款的,仍按预约处理。
定金怎么处理,取决于谁的原因导致本约没签成。 按司法解释第四条:因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按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返还定金。落到具体规则上,就是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的定金罚则: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权请求返还;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的,应当双倍返还。所以买方反悔,定金要不回;开发商反悔或把房子另卖他人,买方可要求双倍返还。
定金数额有上限。 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卖方违约时也不能要求对这部分双倍返还。
认购阶段还有一个前置风险: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就搞内部认购、收取意向金,认购协议可能因违反预售管理规定而无效,此时定金应当返还,另可主张损失。茶水费、选房费通常不属于定金,不受定金罚则保护。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五条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与相邻概念的区别
| 对比项 | 商品房认购书 | 商品房买卖合同 | 定金合同 |
|---|---|---|---|
| 合同性质 | 预约,义务是将来订立本约 | 本约,义务是交房过户付款 | 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 |
| 成立标志 | 双方签章 | 双方签章 | 实际交付定金 |
| 能否直接要求交房 | 不能,只能要求签约或赔偿 | 能 | 不能 |
| 违约后果 | 预约违约责任,或定金罚则 | 继续履行、违约金、解除索赔 | 定金不退或双倍返还 |
边界最模糊的是认购书与本约。判断只看两个要件:内容是否已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主要条款,出卖人是否已按约收受购房款。实践中不少认购书条款齐全、买方也付了三成首付,此时再主张「只是认购书、还没签正式合同」往往不被支持。反过来,只交了定金、条款残缺的认购书,也不能直接据以要求交房。
定金合同与认购书常被混为一谈。定金合同是担保合同,成立以实际交付为要件;认购书是预约,双方签字即成立,定金只是常见配套。两者可并存,也可只有认购书而无定金。
实操指引
- 认购书签了、正式合同谈不成,定金怎么算:认购书签了定金交了,购房合同没谈成定金能退吗,按「谁的原因」分流处理。
- 卖方或买方单方反悔的赔偿范围:签了认购书不买房要赔什么:预约合同违约的责任与赔偿范围,讲清差价损失能否主张。
- 只想把定金要回来:购房定金交了想退,可以退吗?。
- 贷款批不下来导致无法签约:贷款批不下来,购房定金能退吗?,区分政策变化与自身资信原因。
- 遇到内部认购、收茶水费:买新房遇到内部认购、茶水费,合法吗。
- 相邻词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
常见问题
问:认购书上写「到期未签约视为放弃,定金不退」,有效吗? 答:一般有效,属于对定金罚则的具体化。但如果没签成的原因是开发商提出合同条款之外的新要求、或者项目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责任不在买方,仍可要求返还甚至双倍返还。
问:只签了认购书、交了两成首付,能直接要求交房吗? 答:可能可以。若认购书已具备买卖合同主要条款、且开发商已按约收受购房款,按司法解释第五条应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直接主张交房过户;只交定金的,仍属预约。
问:开发商把认购的房子卖给别人了,能要双倍定金吗? 答:可以主张。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债务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实际损失超过定金数额的,可就超出部分另行主张赔偿。定金以总价百分之二十为限,超出部分按预付款返还。
:::warn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介绍,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认购书的性质认定、定金责任分配在个案中差异较大,请咨询执业律师,以律师结合认购书文本与付款凭证出具的正式意见为准。法条核对日期:2026-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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