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法》二十条,正文一千六百六十八个汉字。
二〇二五年,这个税种收了四千二百七十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百分之二点四二。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千零三十五亿元——一只股票的交割单,撑起了这个税种将近一半的收入。
平均下来,一个字管二亿五千六百万元。
但这个「每字管多少钱」的算法,对它比对城建税还失真。因为全法最值钱的东西不在条文里,在一张附表里:十七个明细税目、五档税率,全写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上,条文只说一句「依照附表执行」。
这一篇不算增值税、不算契税,只算印花税。
它旁边站着的税很多:买房有契税,卖房有增值税和个税,公司分红有企业所得税。印花税是唯一一个按「纸」征的税——不看赚没赚钱,只看有没有那张纸(或者那笔电子记录)。合同签了、钱还没付,税就发生了。
一、三个数字:20、1668、4270
先把这份文件和它的份量摆在一起。
| 项 | 数 |
|---|---|
| 条文 | 20 条 |
| 正文汉字 | 1668 |
| 条均 | 83.4 |
| 附表汉字 | 461 |
| 二〇二五年收入 | 4269.82 亿元 |
| 占全国税收 | 2.42% |
| 其中证券交易 | 2035.34 亿元(占 47.67%) |
| 每字对应收入 | 2.56 亿元 |
两条对照:
一是与城建税比。 城建税十一条六百八十三字,收五千一百七十亿元;印花税二十条一千六百六十八字,收四千二百七十亿元。字数多一倍半,收入少九百亿元。 城建税的税基是两税实缴额,一分钱不用自己找;印花税的税基是一张一张合同、一笔一笔成交——它的钱是数出来的,不是乘出来的。
二是与本文件的前身比。 一九八八年《印花税暂行条例》十六条、八百六十六字、条均五十四点一。新法二十条、一千六百六十八字、条均八十三点四。条数多四条,字数多八百零二字,增幅百分之九十二点六。 但附表反过来:旧表六百四十八字,新表四百六十一字,少了百分之二十八点九。
与增值税、消费税的字数收入对照,放在第十五节。
一句话概括体量:二十条,一千六百六十八字,四千二百七十亿元,一半来自股票。
二、二十条分五组,一条占了五分之一
二十条按功能分组:
| 组 | 条文 | 条数 | 汉字 | 占比 | 管什么 |
|---|---|---|---|---|---|
| 纳税人 | 1—4 | 4 | 234 | 14.03% | 谁是纳税人、什么是应税凭证、什么是证券交易、税目依表 |
| 计税 | 5—11 | 7 | 464 | 27.82% | 计税依据、三种兜底、应纳税额、两个税目、多方当事人、账簿增加 |
| 减免 | 12 | 1 | 338 | 20.26% | 八项法定免税加国务院授权 |
| 征管 | 13—19 | 7 | 596 | 35.73% | 申报地、扣缴、时点、计征方式、缴纳方式、转致、追责 |
| 施行 | 20 | 1 | 36 | 2.16% | 施行日与旧条例废止 |
前四条只占百分之十四——这是它与城建税最大的结构差别。 城建税前四条占了一半,因为纳税人、计税依据、不征范围、税率全在前四条;印花税前四条只解决「谁缴、缴什么」,「缴多少」被整条搬进了附表。
第 12 条一条就占百分之二十点二六。一条免税条款,比前四条加起来(二百三十四字)还多一百零四字——这是全法最长的一条,也是唯一一条能把税减到零的条文。
三、钱不在条文里,在附表里
第 4 条只有二十四个字:
二十四个字,把整个税率的决定权交给了附表。
这不是偷懒。附表是这部法的组成部分,与原条文有同等效力——但它改了,法条一个字都不用动。
这个技术选择在税收立法里很少见。增值税的税率写在第十一条正文里,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表虽然也是附表,但条例第三条同时写了「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表》执行」,正文里还留了从价、从量、复合三种计征方式的框架。印花税是彻底的「正文管程序、附表管实体」。
后果有两个:
一是查税率必须看法条以外的东西。 一个律师翻《印花税法》二十条,找不到「万分之三」这三个字——它们只出现在附表里。所以引用印花税税率,规范写法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买卖合同项」,不是「《印花税法》第 X 条」。
二是附表的结构决定了争议的形状。 十七个税目怎么归类、备注栏那句括号算不算排除,直接决定一份合同要不要缴、按几档缴。争议从来不在二十条里,都在那张表的三栏中。
四、附表十七个税目:四个大类,十一个合同
附表的第一栏是税目。数一遍:
| 大类 | 明细税目 | 个数 |
|---|---|---|
| 合同(指书面合同) | 借款、融资租赁、买卖、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租赁、保管、仓储、财产保险 | 11 |
| 产权转移书据 |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股权转让书据;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 4 |
| 营业账簿 | 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 | 1 |
| 证券交易 | 转让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 1 |
| 合计 | — | 17 |
四个大类、十七个明细税目。 不是十三个——「十三」是旧条例的数,很多人至今还在用。
十一个合同税目,占了明细税目的近三分之二。这部法本质上是一部「合同税法」:它管的不是交易赚了多少钱,是有没有签那张纸。
但合同税目只列了十一种,民法典合同编列了十九种有名合同。没有列进去的,不缴印花税:
- 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类不征;
- 赠与合同——不征(赠与的产权转移书据另看,见下);
- 委托合同、行纪合同、中介合同——不征;
- 物业服务合同、合伙合同——不征;
-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不征。
这就是「封闭列举」的含义:表上没有的,一分不缴。 与旧条例第 2 条第(五)项「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相比,是一个根本性的转向——旧法留了兜底,新法没有。
五、五档税率,最高最低差二十倍
附表第二栏是税率。十七个税目,只用五档:
| 税率 | 折算 | 税目 | 个数 |
|---|---|---|---|
| 万分之零点五 | 0.05‰ | 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 2 |
| 万分之二点五 | 0.25‰ | 营业账簿 | 1 |
| 万分之三 | 0.3‰ | 买卖、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合同;商标专用权等转让书据 | 6 |
| 万分之五 | 0.5‰ | 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屋等转让、股权转让书据 | 3 |
| 千分之一 | 1‰ | 租赁、保管、仓储、财产保险、证券交易 | 5 |
| 合计 | — | — | 17 |
最高千分之一,最低万分之零点五,相差二十倍。
这五档不是随便分的,背后是一条清晰的政策线:
税率最低的两项,钱是「借来的」。 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一千万的合同缴五百元。因为这笔钱不是收入,是要还的。
税率最高的五项,钱是「收进来的」或者「一直在生钱的」。 租赁一千万元租金缴一万元;保管、仓储同理;财产保险按保费千分之一;证券交易按成交金额千分之一。这五项的共同点:合同本身就是盈利行为。
居中的万分之三,是「买卖类」。 买卖合同三百万元缴九百元。这是最常见的税率,也是最少争议的税率。
万分之五只给「产权动了一下」的情形。 土地、房屋、股权、知识产权——只要所有权换了手,就是万分之五(知识产权转让是万分之三)。
营业账簿的万分之二点五是个孤档。 它不对合同,对的是账本上的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公司增资才缴,不增资不缴。
算一笔最直观的:
| 场景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印花税 |
|---|---|---|---|
| 借款 1000 万元 | 1000 万 | 0.05‰ | 500 元 |
| 买卖 1000 万元 | 1000 万 | 0.3‰ | 3000 元 |
| 房屋买卖 1000 万元 | 1000 万 | 0.5‰ | 5000 元 |
| 租赁(年租金 1000 万) | 1000 万 | 1‰ | 10000 元 |
| 股票成交 1000 万元 | 1000 万 | 0.5‰(现执行) | 5000 元 |
同样一千万元的金额,缴的税从五百元到一万元,差二十倍。 差别不在金额,在你签的是哪一种纸。
六、正文翻倍,附表瘦了:新旧两表的栏目变了
把新旧两表摆在一起,会看到一个反直觉的现象。
| 项 | 旧条例(1988) | 新法(2022) | 变化 |
|---|---|---|---|
| 正文条数 | 16 | 20 | +4 |
| 正文汉字 | 866 | 1668 | +802(+92.6%) |
| 正文条均 | 54.1 | 83.4 | +29.3 |
| 附表汉字 | 648 | 461 | −187(−28.9%) |
| 附表栏数 | 5(税目/范围/税率/纳税义务人/说明) | 3(税目/税率/备注) | −2 |
| 明细税目 | 13 | 17 | +4 |
正文多了一倍,附表瘦了近三成。
原因在栏目。旧表五栏,每一栏都要写字:「范围」栏要把「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这样一长串列进去;「纳税义务人」栏要写「立合同人」;「说明」栏要写「指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新表三栏,砍掉了「范围」和「纳税义务人」两栏。范围去哪儿了?进了备注栏的括号。「纳税义务人」去哪儿了?进了第 1 条正文——一律是「书立的单位和个人」。
这个变化的实质是:旧表用「范围」扩张征税面,新表用「备注」收缩征税面。 旧表说「包括……等合同」(等字后面还有),新表说「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一个是开口的,一个是闭口的。
对当事人的意义很直接:旧条例时代,一份没列进表里的合同,税务机关可以按「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往里塞;新法时代,表上没有就是没有,备注里排除的就是排除。
七、权利许可证照不见了:五元贴花退出
旧条例第 2 条列了五类应纳税凭证,第四类是「权利、许可证照」。
这一类在旧附表里对应一档特殊税率:按件贴花五元。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每办一个证,贴五元印花。
新法把这一类整个删了。
现在十七个明细税目里,找不到「权利许可证照」,也找不到「每件五元」。房屋产权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一律不缴印花税。
这不是降负,是取消。法律上的处理是「不再属于征税范围」,不是「免征」——两者在征管上后果不同:不属于征税范围的,连申报义务都没有;免征的,仍要申报,只是税额为零。
删掉的理由不写在法里,但可以从体例上读出来:印花税的征税对象被重新定义为「凭证所载的金额」。五元按件征的那一类,没有金额可乘,它不符合新法「计税依据乘以税率」的基本结构(第 8 条)。一个不能乘的税目,留在这部法里就是异物。
旧条例的「角」「分」尾数规则也一起消失了。 旧条例第 3 条第二、三款: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一角以上、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新法一个字都没有。 因为电子申报按分计算,不需要凑整。
八、兜底条款也删了:从「其他凭证」到封闭列举
旧条例第 2 条第(五)项:「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这九个字,是旧法最大的弹性,也是新法最大的删除。
新法第 2 条:
「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只有三类,只有表上列明的,没有「其他」。
这个转向与税收法定原则直接相关。征税范围如果可以由财政部随时扩大,那「法定」两个字就落不了地。 二〇一五年立法法修改后,税种设立、税率确定、税收征收管理等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印花税从条例升为法律,第一件要处理的就是这个兜底。
删除兜底的代价是立法机关自己要背住压力:新业态出现、新的合同类型出现,不能靠一纸文件纳入,得修法或者修附表。
但有一处留了口子,不在征税端,在免税端——第 12 条第二款:国务院可以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入口封死了,出口留了一个。 这个不对称是刻意的:加税必须修法,减税可以授权。
九、税率逐项对照:四处降了,其中一处换了分母
把新旧两表的税率逐项对齐,实质变化只有四处:
| 税目 | 旧条例 | 新法 | 变化 |
|---|---|---|---|
| 借款合同 | 0.05‰ | 0.05‰ | 不变 |
| 融资租赁合同 | (按借款合同) | 0.05‰ | 明列 |
| 购销/买卖合同 | 0.3‰ | 0.3‰ | 不变 |
| 加工承揽合同 | 0.5‰ | 0.3‰ | 降 40% |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 0.5‰ | — | 并入建设工程合同 |
|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 | 0.3‰ | 0.3‰ | 并入建设工程合同 |
| 货物运输合同 | 0.5‰ | 0.3‰ | 降 40% |
| 财产租赁合同 | 1‰ | 1‰ | 不变 |
| 仓储保管合同 | 1‰ | 1‰ | 拆为保管、仓储两项 |
| 财产保险合同 | 投保金额 0.03‰ | 保险费 1‰ | 换分母 |
| 技术合同 | 0.3‰ | 0.3‰ | 不变 |
| 产权转移书据 | 0.5‰ | 0.5‰ | 不变 |
| 营业账簿(资金账簿) | 0.5‰ | 0.25‰ | 减半 |
| 营业账簿(其他账簿) | 每件 5 元 | — | 取消 |
| 权利许可证照 | 每件 5 元 | — | 取消 |
| 证券交易 | 1‰(单边) | 1‰(单边) | 不变 |
一是加工承揽从千分之零点五降到万分之三,降幅百分之四十。 这是给制造业减负——加工承揽是代工,赚的是加工费,按加工费征千分之零点五等于对薄利环节征高税。
二是货物运输从千分之零点五降到万分之三,同样是百分之四十。 运输也是薄利行业,且运输合同金额大、利润率低。
三是营业账簿的资金账簿从万分之五降到万分之二点五,正好减半。 这一项对应的是公司增资——减半的实质是降低企业设立与增资的成本。
四是财产保险:税率数字涨了三十三倍,税负却降了九成。
这一处最容易被误读成「不变」。旧表写的是「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新表写的是「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同一个税目,分母换了。
算一遍就清楚了。一份企业财产险,保额一千万元、费率千分之二:
| 口径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印花税 |
|---|---|---|---|
| 旧:按投保金额 | 1000 万元 | 0.03‰ | 300 元 |
| 新:按保险费 | 2 万元 | 1‰ | 20 元 |
两个税额差十五倍,方向是往下。
要让新旧持平,费率得达到百分之三——即一千万元保额收三十万元保费。而财产险的实际费率通常在千分之零点五到千分之五之间,离百分之三差着一个数量级。
所以真实的变化是:三项明降,一项暗降。 旧法把税基架在「投保金额」上,等于按保额征税,与保费收入脱钩;新法把税基拉回「保险费」,与保险公司的实收保费对齐——税基变窄了,税率标高才有空间。
四项调整,没有一项是加税。 这部法从条例升为法律,税负是往下走的。
十、证券交易:单边征收写在第三条
第三条第二款只有一句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三条
-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 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二款十四个字:「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十四个字,决定了这个税种一半的收入怎么收。
这条规则的来历要说清楚。一九九〇年深圳开征股票交易印花税时,买卖双方各按千分之三贴花;此后税率多次调整,到二〇〇八年九月十九日起改为单边征收,只对出让方按千分之一征收。二〇二一年立法,把这个执行了十三年的做法写进了法律。
第一条把「进行证券交易」与「书立应税凭证」并列,说明证券交易不是应税凭证的一种——它没有纸。第三条第一款再用三句话把范围圈死:场所(交易所与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品种(股票与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形式(转让)。三个限定之外一概不征:债券、基金、期货,以及非上市公司股权。
这个设计与「谁受益谁纳税」的逻辑是反的——买卖双方都从交易里获益。真正的理由是征管成本:单边只需向一端征收,扣缴义务人只需算一次,登记结算系统只需在卖出环节扣一笔。双边征收要多一次计算、多一次对账、多一类差错。
十一、股票贡献了一半的税:2035 亿怎么来的
二〇二五年,印花税四千二百六十九亿八千二百万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二千零三十五亿三千四百万元。
占比百分之四十七点六七。
这个比例值得停一下。印花税十七个税目,合同十一项、产权转移书据四项、营业账簿一项——十六个税目加起来,还没一个「证券交易」多。
而证券交易的税率是最低档之外的第二低(千分之一,现执行千分之零点五),为什么能收这么多?
因为它的计税依据是成交金额,而不是合同金额。 一份一千万元的买卖合同,一辈子缴一次三千元;同样一千万元的股票,一年可以转手十次,每次缴五千元。同一笔钱,流转次数决定税负。
按现行千分之零点五反推:
| 项 | 数 |
|---|---|
| 证券交易印花税 | 2035.34 亿元 |
| 现行实际税率 | 0.5‰(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减半) |
| 反推全年成交金额 | 约 407 万亿元 |
| 按 242 个交易日折算 | 日均约 1.68 万亿元 |
四百零七万亿元的成交额,日均一点六八万亿元。 这个数字与二〇二五年股市的活跃度是对得上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同比增长百分之五十七点八,是全部税种里增幅最高的一个。
换句话说:这个税种一半的收入,取决于股民一年换手几次。
再看非证券部分:四千二百六十九亿减二千零三十五亿,等于二千二百三十四亿元。这二千二百三十四亿元,来自全国一年签下的所有应税合同、所有房产与股权过户、所有公司的增资。它才是「实体经济」的那一半。
十二、免税八项,一条顶四条
第 12 条第一款列了八项免税。逐项看,能看出立法者的取舍:
| 项 | 免税对象 | 政策意图 |
|---|---|---|
| (一) |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 正本已缴,副本不重复征 |
| (二) | 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凭证 | 外交对等 |
| (三) | 军队、武警部队书立的凭证 | 财政内部循环,征了也是自己出 |
| (四) |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农产品的买卖合同、农业保险合同 | 支农 |
| (五) |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 公益性与政策性融资 |
| (六) |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 公益捐赠 |
| (七) |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 公共卫生 |
| (八) |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 小微与消费 |
八项里有五项是「公益或支农」,两项是「国家自己」,一项是「不重复征」。
三项最值得记住:第(一)项要求正本已缴,副本才免——一份合同签四份,只有一份正本要缴,四份长得一样时靠约定或编号区分;第(四)项列了五个主体、两种合同,少一个主体、换一种合同就不免;第(八)项是二〇一九年之后才有的政策,没有它,每一次网购都会产生一个纳税义务。
第 12 条第二款是授权:国务院可以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四类情形,一个备案。
注意这个授权没有「税率」二字。 它只能减、只能免,不能加。
十三、二十条里没有一条罚则
翻遍二十条,找不到「罚款」两个字。
第 19 条是唯一一条讲责任的:
它不写罚多少,只写「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
这与旧条例形成了鲜明对比。旧条例第 13 条自己定了三档罚款:未贴少贴的,应补贴金额二十倍以下;未注销画销的,未注销金额十倍以下;重用税票的,重用金额三十倍以下。二十倍、十倍、三十倍——新法一个都没保留。
转致之后适用征管法第 63 条(偷税,不缴或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第 64 条、第 60 条等条款。
上限从「二十倍」降到「五倍」,但下限从「可以为零」升到了「百分之五十」。 旧条例的「可处」是纯裁量,可以一分不罚;征管法的「并处」不带「可以」,裁量空间小得多。
这不是放松,是换了尺子。 旧尺子的刻度大但可以选择不用;新尺子的刻度小但没有「不用」的选项。
十四、「贴花」两个字,新法一次都没写
二〇二二年之后,印花税早就电子申报了。但法律里还留着那张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七条
- 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
- 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 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
「粘贴印花税票」仍是法定缴纳方式之一,与「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并列。
但「贴花」这个叫了三十四年的词,新法一次都没出现。数一遍:旧条例「贴花」二十六次,新法零次;换成了「粘贴印花税票」「盖戳注销」「画销」。
动作留下了,名字换掉了。 旧法把「贴花」当成整套制度的简称(自行计算、购买、一次贴足),新法把它拆回一个物理动作——因为已缴税的方式不再只有贴票一种。
第 17 条第二款甚至规定了动作细节:「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
「骑缝」——税票贴在凭证上,跨着纸边贴,盖戳时戳记要压住税票和凭证的交界处。这样税票撕不下来、也换不上去。这是纸质时代防重用税票的技术,写进了一部二〇二一年的法律。
为什么留着?因为不是所有场景都能电子化:部分地区的产权登记、涉外合同、临时性交易,仍在使用纸质印花税票。删掉这一款,这些场景就没有法定缴纳方式了。
立法留下了一个「历史接口」:主渠道换了,备用通道没关。
十五、跟兄弟税法比:条均 83.4 排第几
把已写的几部税法摆在一起:
| 法 | 条数 | 正文汉字 | 条均 | 二〇二五年收入(亿元) |
|---|---|---|---|---|
| 增值税法 | 38 | 3739 | 98.4 | 68947.11 |
| 消费税暂行条例 | 17 | 1512 | 88.9 | 16857.47 |
| 印花税法 | 20 | 1668 | 83.4 | 4269.8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 11 | 683 | 62.1 | 5170.04 |
印花税法条均八十三点四,排在城建税与消费税之间。
这个位次说明什么?它的条文比城建税厚,因为要自己定义「应税凭证」「证券交易」;比消费税薄,因为它不需要定义税目——税目在附表里。
再看收入与字数的关系:印花税每字二点五六亿元,城建税七点五七亿元,消费税十一点一四亿元,增值税十八点四三亿元。
字数越少、收入越高的那个,税基越不靠自己找。 城建税的税基是别人缴的税,增值税的税基是每一道增值——它们都是「自动流入」的;印花税的税基要一份一份合同去认定,所以它必须写得更细。
十六、四类主体怎么看
签合同的企业。 只看三件事:在不在附表十七个税目里、金额多少、有没有列明增值税。表上没有的不缴。
买卖房子的个人。 买方缴契税、卖方缴增值税与个税,印花税双方各自缴(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没有「一方代缴」。
炒股的个人。 卖出时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买入不缴,也从来不用自己申报——它在交割单里。
公司的财务。 每季末过一遍当季合同:十一种合同税目逐项对。漏得最多的是框架合同和补充协议。
十七、要件表
| 要件 | 内容 | 依据 |
|---|---|---|
| 纳税人 | 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也是纳税人 | 法第 1 条 |
| 应税凭证 | 附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三类 | 法第 2 条 |
| 证券交易 | 交易所与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存托凭证 | 法第 3 条第 1 款 |
| 单边征收 | 只对出让方征,不对受让方征 | 法第 3 条第 2 款 |
| 税目税率 | 17 个明细税目、5 档税率,依附表 | 法第 4 条 |
| 计税依据 | 合同与书据所列金额(不含列明增值税);账簿为实收资本加资本公积;证券为成交金额 | 法第 5 条 |
| 未列明金额 | 按实际结算金额;仍不能确定,按市场价或政府定价 | 法第 6 条 |
| 无转让价格 |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无收盘价按面值 | 法第 7 条 |
| 应纳税额 | 计税依据乘适用税率 | 法第 8 条 |
| 多税目 | 分别列明的分别算;未分别列明的从高 | 法第 9 条 |
| 多方当事人 | 各自按涉及金额分别计算 | 法第 10 条 |
| 账簿增加 | 只对增加部分计算 | 法第 11 条 |
| 免税 | 八项法定免税加国务院授权减免 | 法第 12 条 |
| 申报地 | 单位在机构地;个人在书立地或居住地;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 | 法第 13 条 |
| 扣缴 | 境外纳税人以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法定扣缴义务人 | 法第 14 条 |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书立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 法第 15 条 |
| 计征 | 按季、按年、按次;证券交易按周解缴 | 法第 16 条 |
| 缴纳方式 | 粘贴印花税票或开具其他完税凭证 | 法第 17 条 |
| 责任 | 转致税收征收管理法 | 法第 19 条 |
十八、六方各看什么
签合同的企业。 先查附表,再算金额。查附表看两栏:税目有没有、备注排不排。算金额只算一次:合同列明的金额,减去单独列明的增值税。
买房卖房的人。 产权转移书据万分之五,买卖双方各缴各的。别指望在合同里写「税费由买方承担」就把纳税义务转过去——第 10 条是按人算的,约定只在当事人之间有效,不能对抗税务机关。
证券投资者。 卖出时自动扣缴,不用申报。买入不缴,这一点每年都有人问。 分红、送股不缴印花税(不是转让)。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每季末盘一遍合同台账。框架合同按实际结算金额缴,补充协议增加金额的要补缴——这是最容易漏的两类。
税务机关。 比对三组数据:合同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证券登记结算数据。印花税是最适合大数据比对的税种——每一笔都有凭证、有金额、有当事人。
法院。 合同纠纷里,印花税常作为「合同是否真实履行」的间接证据:缴了印花税,说明当事人认为这份合同是有效的、要执行的。
十九、四句话
第一句:二十条一千六百六十八字,税率全在一张表上。 第 4 条二十四个字,把实体规则外包给了附表。
第二句:十七个税目,五档税率,差二十倍。 借款万分之零点五,租赁千分之一——同样一千万元,五百元到一万元。
第三句:一半的税来自股票。 四千二百七十亿元里,二千零三十五亿元是证券交易印花税,占百分之四十七点六七。
第四句:从条例到法律,删了三样东西。 权利许可证照的五元贴花、财政部的兜底条款、二十倍罚款——入口封死,出口留了一个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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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条细读
纳税人怎么认定、应税凭证的边界在哪,见第一条九十字:书立、领受、证券交易;四项计税依据与三种「没写金额」怎么办,见第五条一百二十三字:四项计税依据;八项免税与两套时钟,见第十二条三百三十八字:八项免税。
合同与凭证
借款、租赁、产权转移书据三类合同谁贴,见印花税谁贴:借款、租赁、产权转移书据三类合同;合同金额条款怎么写,见合同价款;股权转让的税费承担条款怎么写,见股权转让写「各税自负」还是「包税」;二手房税费谁承担,见二手房税费谁承担。
合同文本
抵押借款合同见抵押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见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见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见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承揽合同见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见货物运输合同、保管合同见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见仓储合同、融资租赁合同见融资租赁合同、技术合同见技术开发合同。
征管与类目
申报征收适用征管法,见九十四条:二十五次罚款,零次罚到税务机关;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期限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期限;算期限用期限计算器。
文本与标签
印花税法全文、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法;标签见印花税与印花税申报;类目见法条深读与税务办税指南;专题见税务;概念见印花税。
以上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条至第二十条及其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 年发布,已于 2022 年 7 月 1 日废止)第一条至第十六条及其附表的现行与历史文本比对;条文取自本地法规库并逐字核对。单条字数为条文正文,不含条号,二十条合计与单条相加一致;附表字数为「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以下全部汉字,不含正文。税目个数按附表第二栏的明细行计数:合同十一项、产权转移书据四项、营业账簿一项、证券交易一项,合计十七项;旧条例附表按第一栏编号计数为十三项。二〇二五年收入数据(印花税 4269.82 亿元、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 2035.34 亿元、国内增值税 68947.11 亿元、国内消费税 16857.47 亿元、契税 4439.39 亿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5170.04 亿元、全国税收 176369.11 亿元)采用财政部二〇二五年财政决算口径。证券交易印花税现行实际税率为千分之零点五,系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起减半征收的执行口径,法定税率为附表所列千分之一;由收入反推的成交金额为估算值,按实际征收率折算,不代表交易所公布口径。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也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预判。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具体请以律师正式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