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如何主张,怎么封存病历?顺序很关键:先封存并复制病历,再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最后起诉索赔。病历是医疗纠纷中最核心的证据,及时封存能防止其后被修改、补写;而是否构成过错、有无因果关系、原因力多大,要靠医疗损害鉴定说话。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四步走: ① 封存并复制病历——要求医患双方共同封存,制作清单并签字,同时复制一份; ② 必要时封存实物——输液器、残余药液、血液制品等现场实物一并封存; ③ 申请医疗损害鉴定——围绕诊疗过错、损害后果、因果关系、原因力大小作出判断; ④ 起诉索赔——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主张医疗费、误工、护理、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特别提示:死亡原因有争议的,应及时申请尸检,错过时限将难以查明。

一、封存病历怎么做(最关键的一步)

要准备的材料
  • 【封存病历操作要点】
  • 书面提出:向医方提出封存并要求复制,最好有书面申请或录音
  • 共同封存:由医患双方共同清点、封存、贴封条并签名或盖章
  • 制作清单:写明封存时间、地点、份数、页数,双方签字
  • 覆盖范围: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
  • 同时复制:留存一份复印件,便于在此基础上做鉴定
  • 现场实物:输液器、残余药液、注射器、血液制品等一并封存
  • 保管责任:由医方保管的,明确保管地点与责任;由患方保管的,注意保存完好

二、赔偿主张的路径

跟着做
1

就医并固定损害后果

后续治疗记录、伤残状况、误工与护理情况;

2

封存与复制病历(如上);

3

委托或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明确过错、因果关系与原因力;

4

死亡情形

及时申请尸检,明确死亡原因;

5

协商与调解

可通过医调委等第三方机构调解,效率较高;

6

诉讼

以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起诉,注意三年诉讼时效。

三、两个真实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6-2-376-001 · 案号 (2020)最高法民再30号 · 最高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受害人虽为农村户口,但其长期居住在城镇,并以非农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对其残疾赔偿金的标准可以参照城镇居民标准赔偿。对受害人残疾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应综合考量侵害权益的特殊性、国家和社会发展趋势以及与其他赔偿项目费用之间协调平衡等因素。对于相关证据证明标准和证明力的审核认定,人民法院可适当行使裁量权。

给你的启示赔偿标准看"实际生活状态",不只看户籍。长期在城镇居住、以非农收入为主要来源的,可以争取参照城镇标准计算残疾赔偿金,医疗损害案件同样适用这一思路。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3-16-2-376-002 · 案号 (2022)粤民再152号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规则在医疗损害纠纷中,由于医疗活动的高度技术性和专业性,患者及其家属作为普通人,对于损害因谁所致、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难以在损害发生之时即作出判断,在患者曾就诊多家医疗机构的情况下难度更甚。因此,不能简单机械地将损害发生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在没有证据证明患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诊疗行为符合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情况下,其未对义务人提起诉讼,不应视为怠于行使权利。

给你的启示别因"可能过了时效"就放弃。医疗损害的时效起算要看"什么时候才知道可能是医疗过错造成的",而不是损害发生当天;多家医院就诊、损害逐步显现的案件尤其如此。

注意避坑

三个提醒: ① 封存要趁早——病历一旦被补写、修改,患方举证难度剧增; ② 不要自己口头索要——坚持书面提出并共同封存、制作清单; ③ 尸检有时限——死亡原因有争议的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逾期将无法查明。

医院不配合封存病历怎么办?

书面提出并保留证据;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依法可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病历被封存了,我还能看吗?

可以。患者有权查阅、复制病历资料,封存不妨碍查阅与复制。

一定要做医疗损害鉴定吗?

一般需要。过错、因果关系与原因力属于专业问题,鉴定意见通常是裁判的关键依据。

家属对死因有疑问怎么办?

应及时申请尸检,明确死亡原因;逾期的将难以查明,可能影响责任认定。

医疗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与一般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一致,可参见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项目,并注意诉讼时效的特殊起算规则。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一句话:医疗损害赔偿先封存病历、再做鉴定、最后起诉——病历隐匿或拒绝提供,可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死亡原因有争议要及时尸检。相关情形还可参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多久与医美失败可以索赔吗怎么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