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怎么鉴定,第一步不是去找医院理论,而是先分清你要的是哪一种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回答“是不是医疗事故、属于几级”;“医疗损害鉴定”回答“医院有没有过错、过错与损害有没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多大”。想起诉索赔,后者更常用。
很多人把两件事混成一件:以为拿到“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结论就没法索赔。其实医疗事故是行政管理上的认定,民事赔偿看的是过错,两条轨道标准不同,结论也可能相反。
先说结论
① 先分清两种鉴定: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做,解决“是不是事故、几级”;损害鉴定解决“有没有过错、因果关系、原因力”。 ② 起诉索赔走医疗损害鉴定更常用,医学会和司法鉴定机构都可以做。 ③ 第一步永远是封存并复印病历,晚一步就可能被改、被补、被藏。 ④ 单方委托医学会通常不受理:要么双方共同委托,要么卫健部门移交,要么法院委托。 ⑤ 医学会自接到材料起45日内出具鉴定书;不服首次结论,15日内向卫健部门申请再次鉴定。
一、两条路:两种鉴定别搞混
结论:两种鉴定的组织者、要解决的问题、用途都不同,选错了白花钱还耽误时间。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由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结论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以及等级,一级最重、四级最轻,具体按损害程度划分。它主要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处理争议和医患协商。
医疗损害鉴定依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可以由医学会做,也可以由司法鉴定机构做,结论是“有没有过错、过错与损害有没有因果关系、原因力多大”。打官司索赔,用的是这一种。
最关键的一句:不构成医疗事故,不等于医院不赔。 民事赔偿按过错认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只要诊疗有过错、造成了损害、两者有因果关系,就应当赔;反过来,构成事故也不当然等于赔得多,赔偿仍按实际损失计算。
二、第一步:封存并复印病历
结论:病历是鉴定的全部基础,第一时间封存,比找谁理论都重要。
患者有权查阅、复制门诊病历、住院志、医嘱单、化验单、影像资料、手术及麻醉记录、护理记录等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并加盖证明印记。
封存要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列封存清单、签字各执一份;病历尚未完成的,先封已完成部分,完成后再封后续部分。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也应当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同时还要做两件事:一是封存实物,包括输液瓶、剩余药液、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是盯住尸检期限——患者死亡、死因不明或有异议的,应在死亡后48小时内尸检,有冻存条件可延至7日,拒绝或拖延的一方担责。这一条最容易错过,一旦火化就无法补救。
三、第二步:谁去委托
结论:单方跑去找医学会通常不受理,三条合法入口要记清。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入口只有两个: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或当事人申请后,对需要鉴定的交由医学会组织;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争议时共同委托。个人单方委托,医学会一般不受理。
医疗损害鉴定的入口有三个: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司法鉴定机构;经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诉讼中由法院委托。
实际操作只有三条路:和医院一起委托;先向卫健部门投诉、由其移交;直接起诉,由法院委托。第一条最省钱,第三条最常用。
四、第三步:流程和期限
结论:医学会自接到材料起45日内出具鉴定书;不服首次结论的,15日内申请再次鉴定。
首次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由省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实行合议制,人数为单数,主要学科专家一般不得少于二分之一;涉及死因、伤残等级的,从专家库随机抽取法医参加。
期限上,医学会应当自接到鉴定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鉴定书,并可以向双方调查取证。任何一方不予配合、影响鉴定的,由该方承担责任。
对首次结论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注意是向卫健部门提出,不是自己直接找省医学会。诉讼中对司法鉴定意见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也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
五、费用与三个提醒
结论:鉴定费谁申请谁先垫、最终按责任承担;但比钱更容易出错的,是下面三件事。
费用上,医疗损害鉴定的鉴定费预先向双方收取,最终按责任比例承担;先垫钱不等于最后自己掏。
提醒一:不要拖。 尸检48小时、病历封存越早越好,时间一过,证据就没了。
提醒二:不要先签“一次性了结”协议再想追加。 签之前至少要知道鉴定意见,否则很难再主张后续治疗费和残疾赔偿。
提醒三:不要只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就去起诉。 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通常仍要委托医疗损害鉴定;做错方向等于多花钱、多等几个月。
-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不要在情绪下堵门、拉横幅、围堵医务人员,这类做法可能构成违法,反而从有理变没理。也不要涂改病历或要求医生“改一下记录”,伪造、篡改病历的后果比原始记录不利得多。
今天能做的下一个动作
结论:今天就递三份书面申请——复制病历、封存病历、封存实物;死亡案件再加一份尸检申请。
- 到医务科或病案室递交书面申请,写明姓名、住院号、住院期间,要求复制全部病历并加盖证明印记。
- 同一份申请里写清“申请封存病历”,要求双方在场、开列封存清单、各执一份。
- 一并要求封存输液瓶、剩余药液、药品和医疗器械,写清名称、批号。
- 患者已死亡且死因有异议的,立即书面提出尸检,务必在48小时内完成。
一句话总结
医疗事故鉴定的关键不在“找谁说理”,而在“选对鉴定、封住病历、卡住期限”;起诉索赔走医疗损害鉴定,比纠缠“是不是事故”更有用。
延伸阅读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