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鉴定是医疗官司的胜负手:绝大多数医疗纠纷里,法官既不懂医也拿不准“医院做错了没有”,要靠鉴定意见回答“有没有过错、过错和损害有没有关系、关系有多大”这三个问题。很多患者以为起诉了就能等医院赔钱,其实打不赢的那一半案子,几乎都输在鉴定这一步——申请时机不对、鉴定事项没列全、对原因力结论没反应。这篇文章讲清鉴定鉴什么、怎么申请、结果怎么用。
一、鉴定到底鉴什么
法条把可以委托的鉴定事项列成了清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委托鉴定书,应当有明确的鉴定事项和鉴定要求。鉴定人应当按照委托鉴定的事项和要求进行鉴定。
- 下列专门性问题可以作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事项:
- (一)实施诊疗行为有无过错;
- (二)诊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大小;
- (三)医疗机构是否尽到了说明义务、取得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明确同意的义务;
- (四)医疗产品是否有缺陷、该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原因力的大小;
- (五)患者损伤残疾程度;
- (六)患者的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
- (七)其他专门性问题。
对患者来说,这份清单有两层用法:一是诉前想清楚主张什么——告手术操作就列第(一)(二)项,告没告知风险就加第(三)项,告用了缺陷器械就加第(四)项;二是赔偿项目靠第(五)(六)项铺路——伤残程度和三期(护理期、休息期、营养期)直接决定赔偿数额,漏了就要补鉴。
二、患者怎么申请
先看举证的起点在哪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
- 患者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提出医疗损害鉴定申请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 医疗机构主张不承担责任的,应当就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等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这条对患者非常友好:你只需要证明“在这里看过病、身体受了损”,至于过错和因果关系——普通人当然证明不了——依法申请鉴定即可,法院应当准许。申请路径有两条:诉讼中向法院申请,由法院委托;协商、调解阶段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医疗纠纷,需要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以明确责任的,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操作顺序建议是:封存病历→复印病历→申请鉴定→拿着鉴定意见谈赔偿或开庭。鉴定机构的选择上,诉讼中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法院指定;无论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鉴定人都必须是所涉专业的临床医学、法医学专业人员。
三、看懂“原因力”:决定你赔多少的那句话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鉴定意见可以按照导致患者损害的全部原因、主要原因、同等原因、次要原因、轻微原因或者与患者损害无因果关系,表述诊疗行为或者医疗产品等造成患者损害的原因力大小。
鉴定书里最有分量的是“原因力”表述:全部、主要、同等、次要、轻微、无关,大致对应医院承担 100%、60%—90%、50%、20%—40%、10%—20%、0 的责任比例(具体由法院裁量)。患者的原发疾病越重,原因力往往被压得越低——这不是医院开脱,而是损害本来就有一部分来自疾病本身。起诉前对原因力要有心理预期,谈判时也按这个框架算账。
四、操作清单
- 1. 封存并复印全部病历(就诊当日起算越早越好),同时保存挂号单、缴费票据、检查报告原件;
- 2. 起诉时在诉讼请求中一并提出鉴定申请,写明拟鉴定事项(对照第十一条逐项列);
- 3. 与对方协商确定鉴定机构,提交病历等鉴定材料,配合缴纳鉴定费(协商调解途径中鉴定费预收、最终按责任比例承担);
- 4. 收到鉴定意见后逐项核对:过错表述、因果关系、原因力、伤残等级、三期,缺项及时提出补充鉴定;
- 5. 对结论有异议的,申请鉴定人出庭作证,必要时申请有医学专门知识的人出庭质证,或依法申请重新鉴定;
- 6. 以鉴定意见为基础确定赔偿主张:责任比例乘以各项损失,再谈调解或等判决。
五、常见误区
- 误区一:先做“医疗事故鉴定”再打官司。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行政处理语境下的路径,民事索赔走的是医疗损害鉴定;直接按损害责任纠纷起诉并申请鉴定,不必绕道。
- 误区二:鉴定就是鉴定机构说了算,法院照单全收。 鉴定意见只是证据一种,要经质证;鉴定人拒不出庭的,鉴定意见可以不予采信,异议成立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误区三:只要做过错鉴定就稳赢全赔。 原因力低于“全部”时,赔偿按比例打折;自身疾病参与度高的案件,全额主张要有依据。
- 误区四:自己偷偷找个机构鉴定拿来就用。 单方自行委托的意见,对方认可的才可用;对方有明确异议且理由成立的,法院不予采信。要诉前固定专业意见,用双方共同委托。
六、问答
鉴定是把医学问题翻译成法律结论的桥梁,申请时机、鉴定事项、原因力三点抓牢,官司就赢了一半。过错的认定框架,见医疗损害纠纷中,如何认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三步走的完整路线图,见在医院出了事怎么维权?封存病历、医疗损害鉴定、起诉三步走;调解与诉讼怎么取舍,见医疗纠纷是调解好还是打官司好?。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