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注销扣缴税款登记怎么办理?本篇按《税务登记管理办法》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由省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文件确定。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2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清税注销-税务注销

一、什么情形要办

· 未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或者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未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未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的,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扣缴税款登记。

二、要报什么资料

要准备的材料
  • 必报资料**
  • ·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2份
  • · 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 特定情形加报**
  • · 税务机关单独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的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登记证原件(1份)适用“一照一码““两证整合“登记模式的纳税人仅依法终止扣缴义务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跟着做
1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2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3

填报数据

按当期实际经营数据填报对应申报表,核对销售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已预缴税款等关键栏次。

4

提交申报

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校验通过的生成应缴税款信息,需要缴款的按提示完成缴款。

5

办结确认

由省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文件确定。;办结后在本渠道"我的办税—办结事项"中确认结果,并留存申报表存档。

6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税务注销与清税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注销流程持续优化:对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含代开)、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注销;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税总征科发〔2022〕87 号、税务总局注销便利化改革系列规定)
一般纳税人登记
2025-12-31 前旧口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在申报期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含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4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6 号、国税发〔2010〕40 号)
2026-01-01 起新口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 500 万元的,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办理期限改为超过标准的次月申报纳税期限内;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范围收缩为非企业性单位;停止使用"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 2 号,同时废止 43 号令、2018 年第 6 号公告、国税发〔2010〕40 号)
税务登记变更
2025-12-31 前旧口径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登记信息变更(一照一码户)自 2023-04-01 起实行"多证合一"信息自动同步:市场监管部门变更登记信息通过数据共享自动推送税务机关,纳税人无需再单独跑变更登记;涉及跨省迁移的按迁移流程办理(税总征科发〔2022〕87 号)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注意避坑

资料: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扣缴义务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实名: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注销:已办理信息报告的扣缴义务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申报办理税务注销时,不需单独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在办理税务注销的同时,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要点:0 要点:二维码扫描你可能关注的换一换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注销扣缴税款登记多久能办完?

由省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文件确定。。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2 项:《注销扣缴税款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扣缴义务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注销扣缴税款登记"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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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注销扣缴税款登记按"主管税务机关—由省级税务机关依据相关文件确定。—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