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怎么办理?本篇按《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梳理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渠道与时限,并附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与相关事项内链,供办税人员对照操作。
先说结论
办理机构:主管税务机关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发函。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渠道: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场所) 报送材料:共 2 项,详见下文清单 事项分类:发票办理-发票相关服务
一、什么情形要办
·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
二、要报什么资料
- 必报资料**
- · 《“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1份
-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1份(查验后退回)
三、怎么办:渠道、流程与时限
备齐资料
按上节清单逐项核对(共 2 项),需要提交纸质件的提前复印;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登录渠道
首选 电子税务局 线上办理;线上无法办结或属于特殊情形的,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填报数据
按当期实际经营数据填报对应申报表,核对销售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已预缴税款等关键栏次。
提交申报
提交后系统自动校验;校验通过的生成应缴税款信息,需要缴款的按提示完成缴款。
办结确认
7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发函。;办结后在本渠道"我的办税—办结事项"中确认结果,并留存申报表存档。
后续衔接
按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按期办理相关税种的纳税申报;本事项涉及的资料按规定年限留存备查。
四、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五、审核要点与易错点
资料: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要点: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实名: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料: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发票: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要点: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相关附件收藏纠错纠错提交 要点:0 要点:二维码扫描你可能关注的换一换 ★ 2026 新口径提示:涉及增值税的申报期限、起征点与进项抵扣,自 2026-01-0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后按新口径执行,详见下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常见问题
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去哪里办?
主管税务机关。可优先选择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也可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窗口办理。
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多久能办完?
7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发函。。线上提交且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一般可即时办结。
办这个事项收费吗?
不收费。
需要带什么资料?
共 2 项:《“异常“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书》;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原件。
办完后还要注意什么?
按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按期申报;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发票领用等关联事项的,按对应指南另行办理(见文末相关事项内链)。
最容易出错的地方是什么?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法条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31号);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发〔2013〕76号);该文件暂未收录本地法规库,本篇仅列明设定依据,不引用原文)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以上法条已逐条与本地法规库全文核对,条文内容一致;引文中"……"为省略部分,全文见本地法规库。
- > ★说明:申请条件、材料清单、办理渠道与时限,源自 12366 办税指南"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事项(2023-05-30 更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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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海关缴款书核查申请按"主管税务机关—7个工作日内向海关发函。—不收费"办理,资料齐、走线上、按期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