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个人临时发生业务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吗?本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解读官方答复口径,并提炼要点、提示 2026 年新旧口径差异。

一、官方答复

先说结论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要点提炼

·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 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 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一、办理流程(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三、新旧法差异(2026 口径对照)

新旧法差异
发票领用与数电发票
2025-12-31 前旧口径需要领用发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用簿和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2023-07-20 修订版《发票管理办法》保留"5 个工作日"要求,同时确立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数电发票)取消票种核定与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改按开票额度管理,红字发票改由红字信息确认单发起(《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十五条,《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6 号修改)
代开发票规则
2025-12-31 前旧口径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2026-01-01 起新口径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先征后开")(《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2023-07-20 修订版)
个人转让住房增值税
2025-12-31 前旧口径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5%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免征增值税(北上广深另有差别规定)(财税〔2016〕36 号附件 3)
2026-01-01 起新口径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 3% 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7 号,2026-01-01 施行,取代财税〔2016〕36 号附件 3 第五条第一款)

四、常见问题

个人临时发生业务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吗,官方口径是什么?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办理时要注意什么?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

这个问题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

2026 年有口径变化吗?

涉及增值税申报期限、起征点、进项抵扣等事项,自 2026-01-01 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相关公告执行,详见上文"新旧法差异"小节。

五、政策依据

法条依据
  • 设定依据(文号引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函〔1993〕174号;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6号;本地库已收录该文件,本条为章节级或公告式引用,未逐条摘录原文)
  • > ★本篇答复系 12366 纳税服务平台热点问答(问题解答->征收管理->发票管理->发票开具和保管->发票代开)整理,更新日期 2024-03-01。答复口径如与 2026-01-01 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配套公告不一致的,以新法及现行有效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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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个人临时发生业务可以去税局代开发票吗——按 12366 官方答复口径办理,涉及 2026 年新法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配套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