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用假学历入职领的工资要退吗」,实务中最容易出错的是这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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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学历入职后领的工资,一般不用退——已付出劳动的,劳动合同虽因欺诈无效,法律仍要求用人单位按相同或相近岗位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工资全退」不是主流处理。但别高兴太早:劳动合同可被确认无效、随时解除且没有经济补偿,用假身份证等法定证件入职情节严重的还会涉刑。最容易做错的事:以为「干得好好的没人查」就没事,结果在评职称、背调、案发时连环爆发。

先把结论说清

关键结论

三层判断:

① 假学历本身: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的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针对的是在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且情节严重的。实务主流认为学历、学位证书不属于该条的「身份证件」,单纯用假学历、假毕业证入职通常不构成本罪——这一口径存在个案差异,以法院认定为准。

② 拿假证的另一头是犯罪:伪造高校、事业单位印章制作假毕业证的,制作者构成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等犯罪;购买者明知是伪造印章制作的证件而使用的,可能进入相关罪名的评价范围,视具体行为认定。

③ 民事账怎么算:以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所以工资一般不用退,已发的通常不构成应返还的不当得利,个案中单位若有实际损失可另行主张赔偿。

现在该做的步骤

序号做什么具体怎么办依据
1劳动者:主动补救尚未败露的,通过正规途径补修学历、如实申报;已被质疑的,不要二次造假掩盖,越描越黑诚信原则
2单位:核查与处理核实学历真伪后,以欺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书面载明理由;工资按实际出勤结算至解除日劳动合同法欺诈条款
3单位:评估损失因造假遭受的招聘成本、项目损失,可依法主张赔偿;发现制售假证的向公安举报民事赔偿与报案
4双方:刑事边界评估涉及假身份证、假驾驶证等法定证件使用的,或牵出制假链条的,委托律师评估刑事风险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

容易漏掉的那一半

行为责任性质后果
用假学历入职劳动合同因欺诈无效单位可解除、无经济补偿;已付工资一般不退(已付出劳动应付酬)
用假身份证、假驾驶证等入职且情节严重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高校印章制假证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类犯罪依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追究
冒用他人身份、顶替入学资格冒名顶替类犯罪依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追究

入库案例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6-03-1-241-001

裁判要旨认定是否达到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的“情节严重”,应当综合考虑身份证件的重要程度、数量、使用次数、具体用途、造成后果、违法所得等情节,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确保罪责刑相适应。

与本文的关系这条要旨正好落在本文第一层的边界上:本罪的门槛是「情节严重」,而情节是否严重看证件的重要程度、使用次数、用途与后果——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单纯用假学历入职通常不按本罪处理:学历证不是法定身份证件,社会危害性评估对不上。用的是假身份证、假驾驶证,情况就完全不同。

真实案例
入库编号 2025-02-1-237-001

裁判要旨被告人通过发展下线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犯罪,相关犯罪行为呈现链条式共同犯罪结构的,根据被告人实施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行为的手段、规模、持续时间,伪造证件、印章的种类和数量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定罪量刑。对处于犯罪链条顶端,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应当按照其本人及所负责的下级涉案人员实施的全部犯罪论处。

与本文的关系这条要旨针对的是本文第二层的「另一头」:办假证的产业是链条式犯罪,处在链条顶端组织制假的,要对自己和下线做的全部假证负责——制假者的刑责远重于买证用证的人。作为求职者,离这条线最远的活法就是别去买第二张。

常见疑问

问:公司让我把工资全部退回去,有依据吗? 答:主流不支持。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仍应支付劳动报酬;公司只能主张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不能把已发工资整体追回,个案以法院认定为准。

问:用假学历干了好几年,公司才发现,还能解雇吗? 答:欺诈订立的合同自始无效,单位在合理期限内知悉后解除的,多数裁判支持解除且不付经济补偿;拖太久未处理的个案中存在争议。

问:我不上学,花钱办了一张「真样式」毕业证,谁犯罪? 答:制假者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等犯罪;购买者风险在于使用环节——用于入职、考证、落户等官方核验场景的,可能被追究相应责任,不要心存侥幸。

问:入职时填了假学历但岗位其实不要求学历,算欺诈吗? 答:欺诈要求「使人陷入错误认识并作出错误决定」。岗位对学历不作要求、学历与录用无因果的,个案中存在不构成欺诈的判例,但风险仍在,如实填写才是上策。

条文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一句话收拢

假学历入职的工资一般不用退,但合同无效、解除无补偿的账跑不掉——真要涉刑的是假身份证和制假证的人,别把自己「补」成第三个角色。

顺着这条线


本文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请以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为准。本文法条核对日期:2026 年 10 月,条文取自本地法规库现行有效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