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在出租屋受伤,房东要担责吗?
要看房东有没有过错。房屋及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适用标准导致受伤的,房东要担责;隐患是租客自己造成的,或已告知仍不整改的,由租客自负。甲醛超标等危害健康的情形,租客还可解除合同并要回租金押金。
要看房东有没有过错。房屋及附属设施不符合安全适用标准导致受伤的,房东要担责;隐患是租客自己造成的,或已告知仍不整改的,由租客自负。甲醛超标等危害健康的情形,租客还可解除合同并要回租金押金。
可以。租期内房屋的使用权归承租人,房东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频繁带人入户看房、侵扰住宅安宁的,租客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不必。房东卖房不影响已经成立的租赁合同,租客在租期内可以继续住,"买卖不破租赁";同时租客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东出卖前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租客。
一般由驾驶人担责,车主不一定赔。但车主有过错的要担责——比如明知对方无证、酒驾、车辆有缺陷还出借。出借车牌让他人套牌、或明知套牌不制止的,车主与他人承担连带责任。
房东单方收回房屋的,租客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并索赔:退还押金租金、赔偿搬家费与差价损失;房东频繁带人看房等干扰居住的也可解约。止损动作、证据清单与诉讼要点一文讲清。
要担责。未成年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驾车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父母)承担侵权责任。父母疏于管教、放任孩子驾车,更可能被认定监护不力。若孩子自己有财产的,可先从其财产中支付。
可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转租后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同意转租,就不能再以此解约了。
可能担责。平台明知或应知经营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权益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承担连带责任;不能提供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向平台索赔。虚假宣传严重的还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
要,而且是"举证责任倒置":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所以一人公司必须做到账户、账目、人格三独立,并每年编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否则法院很可能直接判股东连带清偿。
原则上不担责。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这就是俗称的"好人法"。因果关系的判断不能凭表象倒推,正当劝阻、正常通行等善意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没有法律因果关系的,不承担侵权责任,也不适用"公平分担损失"。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首先由具体侵权人承担;找不到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作为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未装监控、未巡查、未警示)的,要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侵权责任。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与紧急救助不同,紧急避险的落点在于「转嫁危险」时的责任分配,关键判断是险情由谁引起、避险措施是否适当、是否超过必要限度。
不一定。判断学校是否担责,要综合未成年人受伤害的原因,看学校是否开展常态化安全教育、场所设施有无醒目标识、事发后有无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并陪同就医等,不能仅因事故发生在校园内就认定学校未尽教育、管理职责。
一般不合法的前提是——合同已明确约定租金标准和租期。租期内房东单方涨租属于变更合同,须双方协商一致;只有合同约定"可调价"或有法定情形时才可能涨。租期届满续租时,租金可重新协商。
家长把看护任务托付给他人或机构,监护责任不会因此消灭。受托方有过错(放任孩子在危险处攀爬、未落实安全要求)的要担责;家长自己也放任不管、未尽监护职责的,按与有过失减轻对方责任;培训机构不能以"活动有风险"为由主张自甘风险免责。
有约定按约定;没约定的按实际损失(房东重新出租的空置期、中介费等)计算。约定违约金明显过高的,可以请求法院酌减;押金与违约金不能重复扣。
物业对小区公共区域负有安全保障义务,义务范围与其管理控制能力相适应。孩子因小区设施缺陷、施工隐患、管理疏忽受伤的,物业有过错就要承担相应责任;但孩子自己乱跑、家长放任不管的,也会相应减轻物业责任。
保证期间先看约定;没有约定的,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这个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债权人必须在期间内采取指定动作,否则担保人彻底免责。
房东无理扣押金,先按合同核对扣款依据、拍照留证、书面催告,再走小额诉讼。本文讲清哪些情况房东能扣、哪些不能扣,并引用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租赁判例。
指租赁物在承租人按合同占有的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买了房的新房东要接着履行原租赁合同。但它不是绝对的:租赁须真实、须先于抵押或查封、且承租人须实际占有,否则可能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