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一回事吗?失信名单怎么进、怎么退出?不是一回事:被执行人只是进入执行程序、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属于程序身份;失信被执行人则是在此基础上未履行义务且具有法定六种情形之一、被法院纳入失信名单的人,限制消费又是另一项针对被执行人的措施。

很多人一进入执行程序就自认成了"老赖",也有人把限制高消费当成进了失信名单。查询财产线索可参见如何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先说结论

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被执行人是进入执行程序的程序身份;失信被执行人是在此基础上未履行义务且具有法定六种情形之一、应当被纳入失信名单的人;限制消费则是针对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的措施。

信用惩戒的依据是民诉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三个概念一次分清

被执行人是程序身份,进入执行程序、负有履行义务的即被执行人。

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多了一个实质条件:未履行义务的同时,具有失信名单规定第一条列举的六种情形之一,并非所有被执行人都是失信被执行人。

限制消费是独立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给付义务,法院即可采取;被纳入失信名单的,法院应当同时采取。所以"被限制高消费"不等于"进了失信名单",影响可对照什么是限制高消费?被限制后有哪些影响?。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第二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二、失信名单怎么进

纳入失信名单实行法定情形列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将其纳入。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也不是"未履行就一律纳入",已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被查控财产足以清偿债务的,法院不得将其纳入。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三、怎么退出:撤销、更正、删除

退出有三条路径,办理期限均为三个工作日。其一是撤销和更正:不应纳入而被纳入的予以撤销,信息不准确的予以更正。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不应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撤销失信信息。(第二款)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正失信信息。

其二是删除:已履行完毕、达成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且法院审查同意等情形,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其三是申请纠正:认为不应纳入、信息不准确或者应予删除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注意避坑

两点提醒:一是"被限制高消费"不等于"进了失信名单",两者依据和后果都不同;二是"申请纠正"有程序要求,对驳回决定不服还可依法申请复议。是否被纳入失信名单以执行法院正式文书为准。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再看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