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教你怎么做律师教你怎么做

标签:补充责任 共 20 篇,第 1 / 2 页

高空抛物找不到人,物业要不要先垫:两种情形的不同判法

楼上掉下花盆砸伤人,找不到是谁扔的,物业该不该赔?2024年9月27日施行的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二十四条把物业的责任写成「补充」且附条件: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在具体侵权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具体侵权人不明的,依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另有规则。本文讲清两种情形的分界与举证。

法条深读 #高空抛物#追偿#补充责任 2026-10-23

孩子在学校被校外人员打伤,学校什么情况下要担责、担多少

校外人员进校打伤孩子,学校说「人是外面的人打的,找他去」。2024年9月27日施行的侵权责任编解释(一)第十四条把学校的责任写成清楚的三段:与第三人共同被告时,学校在第三人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范围内,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补充责任;只告学校时法院释明追加第三人;第三人不明的,学校先担相应责任再追偿。本文讲清补充责任怎么算、学校过错看什么。

法条深读 #第三人侵权#追偿#教育机构责任 2026-10-23

学生在校受伤,学校要赔吗?

学生在校受伤是民事责任而非刑事案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 岁以下)受伤,学校要自证已尽教育管理职责才能免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伤,须家长证明学校未尽职责;校外第三人造成的,由第三人赔偿,学校未尽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本文讲清三种情形的举证规则、法院审查学校的四个方面与赔偿处理步骤。

刑事法律 #监护人#民事赔偿#补充责任 2026-10-23

养老院里两位老人打架,一位摔成十级伤残:打人的赔七成,养老院为什么还要在四成范围内兜底

四川广安中院披露的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中,两位同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因积怨冲突,一人被拐杖击打并压倒在地致粉碎性骨折、十级伤残。法院判受害老人自担30%、打人老人担70%,养老机构在打人者赔偿金额的40%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因为机构全程无巡查劝阻,事发后未及时送医,还向家属谎称老人「自行摔倒」。

热点法律分析 #老年人权益#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责任 2026-10-22

代驾骚扰乘客:平台安保义务

代驾司机骚扰、威胁乘客,平台不是无责第三方:对进入服务过程的司机负有审核、管理与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乘客的处置顺序是:脱离现场、报警固定、投诉取证、依法索赔。

劳动争议 #代驾骚扰#安保义务#平台责任 2026-10-22

校外人员进校伤人:学校安保责任

校外人员进校伤人的案件中,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未尽到安保管理职责的在其能够防止或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门禁、巡查、处置三个环节是过错的判定点。

教育校园 #第三人侵权#补充责任#校园安全 2026-10-22

孩子在学校打伤同学:家长、学校、保险各担多少

孩子在校打伤同学,家长作为监护人原则上先赔;学校按孩子年龄段适用过错推定或过错责任,对校外第三人只担补充责任;校方责任险、学平险、监护人责任险负责"钱从哪出"。

侵权责任 #监护人责任#教育机构责任#校园伤害 2026-10-21

孩子在学校被外人打伤,学校该不该赔

教育机构的补充责任写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孩子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本文讲清校园伤害的三种责任形态、补充责任怎么算、什么算"未尽管理职责",以及学校、家长、第三人各自该怎么做。

法条深读 #第三人侵权#教育机构责任#校园伤害 2026-10-20

在小区里被外卖车撞了、地库滑倒摔伤,物业要不要赔?

在小区里走着被外卖电动车撞了,人跑了;地库刚拖完地没放警示牌,一脚滑倒骨折。这两种情况都涉及同一个问题:物业到底该不该赔。本文讲清物业的安全保障义务从哪来、第三人侵权时"补充责任"到底怎么赔、物业最容易被认定失职的四种情形,以及现场必须马上做的取证动作。

侵权责任 #物业责任#第三人侵权#安全保障义务 2026-10-19

在商场、宾馆、饭店摔倒受伤,经营者要不要赔?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要求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以及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行为致害的,由第三人担责,经营者未尽义务的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条深读 #经营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责任 2026-10-19

高速上撞上掉落物、散落物,该找谁赔

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对公路进行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高速上撞上掉落物、散落物,先找掉落物一方的直接责任;高速公路管理方未尽养护、巡查、清理、警示义务的,依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而不是连带责任,并在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补充责任的含义是:先由掉落的直接责任方赔,找不到或者无力赔偿的部分,管理方在未尽义务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交通事故 #掉落物致害#安全保障义务#补充责任 2026-10-12

孩子上体育培训班受伤,培训机构要担责吗?

孩子上体育培训班受伤,先分年龄再看责任。不满8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担责,也就是过错推定、机构要自证清白。8周岁以上的孩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受害方证明机构有过错,机构有过错才担责。如果是机构以外的第三人(比如别的孩子)造成损害,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承担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体育培训机构同时是经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侵权责任 #体育培训#未成年人#安全保障义务 2026-10-12

滑雪场、游泳馆出了事故,场馆要担责吗

滑雪场、游泳馆属于经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负安全保障义务,未尽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滑雪、游泳有固有风险,参与者自甘风险,但不能因此免除场馆的过错责任。场馆的注意义务体现在救生员配备、警示标识、水域与雪道分级管理、设施维护、必要救助;因第三人行为致害的由第三人担责,场馆未尽安保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害的,由场馆承担侵权责任。未成年人参加时场馆义务更重。

侵权责任 #滑雪场责任#游泳馆溺亡#安全保障义务 2026-10-11
说说您的情况,律师会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