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入口 › 网络名誉权

在网上被人造谣诽谤,怎么让平台和发帖人担责?

这一页把「该做什么 · 留什么证据 · 期限多久 · 能拿多少 · 文书去哪拿」都串好了

两条线同时走:通知平台删除(止损)和起诉发帖人(赔偿)。平台在接到通知后不处理,就要对扩大的损失一起担责。

现在就该做的三件事

1立刻固定证据
截图要带网址和发布时间;重要的做公证或可信时间戳,否则对方一删就没了。
2向平台发出删除通知
用平台投诉入口或邮件,写清侵权内容网址与你的身份,保留发送记录——这是让平台担责的前提。
3评估是否构成侵权
名誉权侵权看四点:有侮辱或诽谤内容、已公开传播、指向特定人、造成社会评价降低。

法院怎么看

四要件与平台责任
真实判例:什么算诽谤、平台「知道或应当知道」怎么认定、水军造谣怎么处理。
网络名誉权判例口径 →
可以主张什么
停止侵害、删除、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可主张赔偿。

要打官司

1起诉状范本
免费复制/下载 →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24条名誉权的保护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删除」义务

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4条网络用户与网络服务提供者的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的处理方案取决于证据与事实,请咨询执业律师。法条为现行有效文本原文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