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先查清楚自己现在是什么状态
1三个名单要分别查,别只看一个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分别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被执行人」。很多人只查了失信名单显示「无」,却已经被下了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是一回事吗 →2失信 ≠ 限高
被纳入失信名单的,法院应当同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但反过来,被限高不等于被列入失信。判断标准不同、解除条件也不同,别拿一个的结论去套另一个。
3单位被限高,法定代表人一起受限
被执行人是公司的,公司本身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都不得实施九项高消费行为。因私消费用个人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审查属实应予准许。
法定代表人被限制高消费,怎么解除 →4三个渠道查出来不一致,以法院的裁定和通知为准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能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和被执行人信息,但三个库更新节奏不同,同一时间可能一个显示已删除、另一个还挂着;商业查询平台是抓取来的,更慢,也不能当凭证。真正有效力的是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限制消费令和结案通知,贷款被拒、投标被卡时,拿这些去说明比拿手机截图管用。查到名下信息有误,比如身份证号被冒用、案子其实已经履行完,不要只在平台上点申诉,要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纠正,由法院走删除流程。
失信被执行人到底指什么 →第三步:影响到底有哪些(照这张单子对)
1九类消费不能做
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高消费;购买不动产或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办公;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
2生活或经营必需,可以申请「单次放行」
因生活或者经营必需需要进行上述消费的,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出差、就医、奔丧这类事,走申请比硬闯稳妥。
3不止不能花钱,还会影响任职与招投标
失信信息会推送至征信、市场监管、招投标等系统,影响贷款、任职资格、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具体后果可看[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什么后果](/article/shixin-beizhixingren-houguo)。
4违反限高令的后果
违反限制消费令进行消费,属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经查证属实可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怎么认定 →5失信加限高,卡住的不只是出行,还有贷款和任职
银行审贷会查执行信息,有未结执行案件的,房贷、经营贷基本过不了;招投标、政府采购要求投标人无失信记录,被列入就失去资格;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管也可能受限。孩子上学这块要说清:限制的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公立学校和正常升学不受影响,别被吓唬。真正的解法不是逐个去解释,而是把执行案件处理掉,履行、和解、提供担保,任一条件成就,删除和解除就提上日程。
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有什么影响? →第四步:解除与删除,四条路
1① 履行完毕: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法院已执行完毕的,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同样三个工作日内删除。
2② 纳入期限届满:二年,最长可延到五年
除「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外的五类情形,纳入期限为二年;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应当删除。
3③ 积极履行或主动纠正:可以提前删除
积极履行义务或者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这是「早还早解脱」的法律依据,别等期满。
4④ 担保、同意、履行完毕:解除限高
限制消费期间,提供确实有效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履行完毕的,法院应当及时以通知或公告方式解除。
限制消费到底是什么 →5提供担保换解除,往往比一次性还清更快
一时拿不出全款,可以向法院提供财产担保,或者找有实力的人出具保证,经申请执行人同意后,法院可以决定暂时解除限制消费、删除失信信息。担保不是免除债务,担保财产仍在执行范围内,只是把眼前的行为限制先摘掉。要注意两点:担保物必须真实、可执行,虚的担保法院不会认;一旦违反担保承诺或者又不履行,限制会恢复,还可能直接执行担保财产。谈之前先和执行法官沟通方案,再让申请执行人书面同意,比自己口头承诺稳。
执行担保是什么 →几个容易踩的坑
1以为「终本」就等于删除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要经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未提供有效线索,才属于应当删除的情形;不是一终本自动清空。
2删除后六个月内又申请纳入,法院不支持
依「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这一项删除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再申请纳入的,法院不予支持。这条对双方都是约束。
3只跟催收/中介谈,不跟法院谈
失信与限高都是法院措施,只有法院能删、能解。任何声称「付费洗白失信记录」的,基本都是骗局。
4说能内部删除的中介,收钱就消失
失信名单只有法院能删,删除条件是法定的,没有内部通道。这类中介通常先收定金,再以需要打点、需要走关系为由加价,最后拉黑;有的还会拿着您的身份证、案号去办别的事。判断方法很简单:凡是承诺几天内必删、要求先付全款、不肯说清走哪个法院哪个程序的,直接放弃。真正的路径是履行、和解、担保或者纠正,钱花在还款和担保上,比花在中介身上有用。
法律是这么规定的(原文)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第二条 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主动纠正失信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
第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依据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一)提供了充分有效担保的;
(二)已被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财产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
(三)被执行人履行顺序在后,对其依法不应强制执行的;
(四)其他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情形。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对其采取限制消费措施。
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第九条 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消费令。
常见问题
上了失信名单,坐高铁会被拦吗?
会,但准确说,拦住您的是限制消费令,不是失信这个标签。限高令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也禁止乘坐 G 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买票时系统直接拦下。实践中法院把您列入失信名单,多半会同步发出限制消费令,两个措施叠在一起,才成了坐不了高铁、上不了飞机。确有急事的,可以向执行法院书面申请单次放行,写清时间、路线、事由,法院批准后按批准的范围购票,用完自动恢复限制。绕道买票的风险远大于收益。
钱还清了,名单多久能删掉?
三个工作日内,前提是法院核实到您已经履行完毕。做法是:把钱付到法院账户或按判决直接付给对方,留好回单;再写一份解除申请,附回单和结案通知,交到承办法官手上,同时要求出具结案文书。法院核实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并解除限制消费。有两点要有心理准备:一是系统更新有先后,法院删除后,民航、铁路、银行的接口和商业查询平台还会滞后一段时间;二是只还本金不付利息和执行费,严格说不算履行完毕,法院可以认为条件未成就。
被错误列入名单,能要求赔偿吗?
能主张,但要过两道关:证明列错了,证明因此有实际损失。先走纠正程序,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自己不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等情形,附已履行、已和解、已受理破产等证据;法院不纠正的,提执行异议,对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赔偿另算,法律上对民事、行政诉讼中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走国家赔偿程序,赔的是直接损失,生意没谈成、名声受影响这类间接损失通常不赔。所以重心应放在尽快删除、拿到纠正裁定,赔偿是次要目标。
法院说终本了,名单是不是就自动没了?
不会。终本指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是法院暂时查不到可供执行财产后先结案,债务本身还在,失信名单和限高令通常也不因此解除。失信名单有自己的期限,一般纳入二年,失信行为多、情节重的可以延长,最长五年,期满才删除。所以收到终本裁定后要做两件事:一是继续提供财产线索、申请恢复执行,终本不等于法院不管了;二是核对自己的失信和限高状态是否还在,已经履行或者和解履行完毕的,可以直接申请删除和解除,不用干等期限。
公司被限高,我只是挂名法人,能解除吗?
可以申请,但要证明您不是实际控制人,也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单位被限制消费时,受限的是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这几类人。已经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原法定代表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解除,交变更后的执照、股东会决议、离职或股权转让材料,说明自己不再参与经营。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条件的会解除;但如果您仍实际控制公司,或者当初就是签字决策的人,申请多半会被驳回。
买不了机票,用别人身份证买行不行?
不行,这是把民事上的限制变成行政甚至刑事风险。用他人身份证件购票乘机,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公安机关可以处罚;对法院来说,这属于规避执行,可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理。真遇上必须出行的事,正路只有一条:向执行法院申请暂时解除限制,说明就医、奔丧、必要商务等理由,法院批准后按批准的时间、路线、舱位出行。申请不收费,也不影响您继续和申请执行人谈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