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协议被行政机关单方变更或解除,能要求补偿吗?可以主张补偿。行政机关为公共利益单方变更或解除行政协议、且行为合法的,不能要求恢复原状,但依法应当给予补偿;如果变更或解除行为违法,则当事人可以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这里的"补偿"与"赔偿"适用条件不同,需要先分清行为合法还是违法。以下从行政优益权、补偿与赔偿的区别两个方面说明。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行政协议具有公权力属性,行政机关在一定条件下享有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优益权。 ② 因公共利益需要、合法变更或解除的,相对人不能要求恢复原状,但可要求依法补偿;行为违法的,可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③ 补偿针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针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适用条件不同。

行政优益权与协议约束力

要准备的材料
  • 行政协议是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目标,与相对人协商订立、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
  • 协议一经订立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行政机关一般也应当按约定履行。
  • 但在法律政策重大调整、继续履行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时,行政机关可单方变更或解除协议,并应对相对人的损失依法补偿。
  • 行政优益权的行使并非没有边界,仍需依法进行。

补偿与赔偿如何区分

跟着做
1

先判断变更或解除行为是否合法,这是选择救济方式的前提。

2

行为合法、因公共利益需要的,主张依法补偿,而不是恢复原状。

3

行为违法(如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的,主张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4

因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主张赔偿;因合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主张补偿。

5

注意保存协议文本、履行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典型情形与风险提示

注意避坑

常见协议类型:招商引资、特许经营、土地出让、征收补偿协议等。 容易混淆之处:合法解除但未依法补偿,同样可以诉请补偿;违法解除则走赔偿,重点常在补偿或赔偿多少。 对变更、解除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补偿或者赔偿,注意起诉期限。 关于协议违约的诉讼路径,可参考行政协议违约,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关于两种救济的差别,可参考行政赔偿和行政补偿有什么区别?。

相关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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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编号 2023-11-3-018-001 · 案号 (2019)甘行终434号 ·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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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编号 2024-12-3-018-001 · 案号 (2023)宁05行终28号 ·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被告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的,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被告变更、解除本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的协议合法,但未依法给予补偿的,人民法院判决给予补偿。
法条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在履行行政协议过程中,可能出现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被告作出变更、解除协议的行政行为后,原告请求撤销该行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为合法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补偿。(第二款)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存在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责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第三款)被告变更、解除行政协议的行政行为违法,人民法院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判决被告继续履行协议、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判决被告予以赔偿。

常见问题

行政机关单方解除协议,我能要求继续履行吗?

要看行为是否违法。违法的可请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合法、因公共利益需要的,通常不能恢复原状,但可要求依法补偿。

补偿和赔偿有什么区别?

补偿针对合法行为造成的损失;赔偿针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二者适用条件不同。

哪些协议属于行政协议?

常见的有招商引资、特许经营、土地出让、征收补偿协议等,判断核心在于是否为实现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目标。


行政协议被单方变更或解除时,先分清行为合法还是违法,再选择主张补偿还是赔偿。具体能否获得补偿、补偿多少,应当结合协议约定与个案证据判断。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