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组织网络赌博,会怎么判?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利用微信群长期组织多人下注的同样可能以开设赌场罪论处。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定性差异、量刑档次,是本题要说清的重点。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把赌博类犯罪分成三档: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的赌博罪三年以下;开设赌场罪五年以下,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开设赌场的规定处罚。区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要看组织特征、场所是否固定、参赌人员是否特定等。
一、三档刑罚的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款)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注意条款顺序:聚众赌博或以赌博为业在第一款,是赌博罪;开设赌场在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是开设赌场罪;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在第三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二款处罚。
要提醒的是,参与赌博和开设赌场在定性上完全不同:前者多按治安管理处罚处理、特定情形才构成赌博罪,后者是法定的开设赌场罪,量刑明显更重。
二、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怎么分
同样是"组织他人赌博",为什么有的定赌博罪,有的定开设赌场罪?裁判给出了判断方法。
归纳成一张对照表更清楚:
| 判断维度 | 更接近赌博罪 | 更接近开设赌场罪 |
|---|---|---|
| 场所 | 非固定 | 相对固定 |
| 参赌人员 | 特定 | 不特定多数人 |
| 组织、经营特征 | 临时聚集 | 具有组织性、经营性 |
| 规模与持续时间 | 较小、较短 | 较大、较长 |
在固定场所组织不特定多数人、具备组织性与经营性的,定开设赌场罪;临时聚集特定多人在非固定场所、没有对赌博活动进行控制管理的,属于聚众赌博。
三、网络赌博同样算"开设赌场"
随着网络发展,赌博活动大量转移到线上。对此,司法解释早有明确。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也就是说,建立赌博网站、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并接受投注,属于开设赌场。至于在微信群里长期组织多人下注,实践中也有明确态度。
可见,利用会员账号行使代理权、在相对固定的微信群内长期组织多人下注并用同一账号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行为;情节严重的,以开设赌场罪定罪处罚。"线上做局"同样会被追究。
- 涉及网络赌博风险时,可以对照检查:
- 是否建立了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
- 是否利用会员账号行使代理权,组织多人下注?
- 是否在相对固定的群组内长期组织他人赌博?
- 是否为他人赌博提供资金结算、技术支持等帮助?
- 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从中抽头、分成?
提供资金结算、技术支持的,还可能涉及其他罪名,例如帮信罪是什么?会判几年?、出借银行卡、电话卡会构成犯罪吗?所讨论的情形。
四、常见问题
五、小结
赌博罪三年以下、开设赌场罪五年以下(情节严重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组织公民参与境外赌博依开设赌场款处理,这是三档刑罚;区分的关键在于组织特征、场所、参赌人员、规模与持续时间,网络赌博同样可能被认定为开设赌场。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