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怎么确权?关键要分清两件事:对内权属,看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外效力,看登记在谁名下。婚后取得的房产,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并不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但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登记一方可能擅自处分,所以另一方需要通过合适的方式把权利"固定"下来。
先说结论
① 登记一方名下不影响共同财产认定——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② 但登记有对外公示效力——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客观上存在被擅自处分的风险;
③ 确权路径有三条——协商加名办理变更登记、婚内财产约定、离婚时请求确认并分割;
④ 登记确有错误可申请更正或者异议登记——异议登记后十五日内应当提起诉讼,否则失效;
⑤ 房产已被擅自出售——第三人善意取得的一般追不回,可向擅自处分的一方索赔。
一、登记在一方名下,产权到底归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房屋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婚后取得,就属于共同财产,登记在谁名下并不能改变这一点。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七条更是明确: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不过要区分两层关系:对内,是夫妻之间按共同财产处理;对外,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才发生效力,第三人通常只认登记簿上的权利人。登记在一方名下,客观上给擅自处分留下了空间,这也是另一方需要尽早"确权"的原因。
二、另一方怎么确权
① 协商加名——双方协商一致,把登记从"一方名下"变更为"双方共有",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这是最彻底的方式;
② 婚内财产约定——以书面形式约定该房产归谁或者归双方共有,再依约定办理相应登记;
③ 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认为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可申请更正登记;登记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并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
④ 离婚时请求确认并分割——离婚时一并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为共同财产并依法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⑤ 婚内请求分割——仅限法定情形,见下一节。
三、婚内能不能直接要求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则上不能随意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三十八条明确: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以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两种情形是:
- 一方严重损害共同财产利益——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
-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也就是说,只有落入上述两种情形的,才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分割共同财产;否则确权与分割一般要到离婚时一并解决。
四、房产已被擅自出售怎么办
如果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时把房子卖了,要分两种情况: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的,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八条)。相关规则还可参考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婚前、婚后、父母出资一次说清。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常见问题
房子只写了配偶一个人的名字,另一方还有份吗?
只要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后购买,就属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份;登记在谁名下不改变共同财产的性质,但建议尽早办理加名,避免被擅自处分。
婚内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把房子确认为共同财产吗?
一般不单独受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的两种情形外,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确权与分割通常到离婚时一并处理。
配偶偷偷把房子卖了,另一方能追回吗?
若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登记,一般追不回;但可以就因此受到的损失,在离婚时向擅自处分的一方请求赔偿。
三点提醒:① 别把"登记"和"权属"划等号——对内看是不是共同财产,对外看登记,两者不能混;② 加名宜早不宜迟,登记在一方名下存在被擅自处分的现实风险;③ 异议登记有时限,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就会失效。
一句话总结
夫妻共同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怎么确权——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置的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不改变这一性质;另一方可以通过协商加名、婚内财产约定、更正或者异议登记,以及离婚时请求确认并分割来固定权利。房产被擅自出售的,善意取得一般追不回,但可向擅自处分的一方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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