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公司还能约定违约金吗?一般不能。劳动合同法把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项义务卡得很死:只有因专项培训约定服务期、以及约定竞业限制这两种情形,单位才能和你约定违约金,其他情形下约定的违约金条款通常没有法律效力。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① 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约定,法律只放开了两个口子:服务期和竞业限制;

② 服务期的前提是单位真金白银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你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违约金数额不能超过培训费用;

③ 竞业限制则要求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后按月给你经济补偿,你违反时才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④ 除此之外的任何离职违约金、未满年限就赔钱条款,一般都不成立,单位不能据此向你收钱。

一、能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法律只列了两种

先看法条怎么卡的口子。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这条是一个封闭式规定:除了指向的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别的情形用人单位都不能和你约定由你承担违约金。换句话说,违约金的适用范围是被穷尽列举的,不是单位想约定就能约定。

二、口子之一:专项培训对应服务期

第一种法定情形,是单位为你的培训花了钱、约定了服务期。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这里有三个硬条件:一是单位确实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二是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三是双方有服务期约定。三者缺一,违约金就难以成立。而且即便成立,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实际主张时,也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那部分培训费用。

要特别注意,单位内部的常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通常不属于专项培训费用,不能拿它来套服务期和违约金。

三、口子之二:竞业限制对应经济补偿

第二种法定情形,是竞业限制。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竞业限制的违约金也不是单方面的:与之配套的,是单位要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你经济补偿。如果单位只约定你的违约金、却不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这项约定的履行本身就会出问题,你可以主张相应的权利。另外,竞业限制本身对人员和期限都有法定限制,不是所有岗位、不是任何期限都能约定。

四、其他情形约定的违约金,一般不作数

回到第二十五条:既然只有两种情形被允许,那么其他五花八门的约定,通常都不成立。常见的有:

  • 以未干满几年为由,离职就要赔一笔违约金;
  • 入职时收押金、保证金,约定提前走就不退;
  • 劳动合同里写一条乙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若干,却不属于服务期或竞业限制。

这些条款因为超出了法定范围,一般会被认定为无效,单位不能据此向你收钱;已经收取的,通常也应当返还。至于你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密义务确实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以另行主张赔偿,但那是赔偿损失,不是随便约定的违约金,两者性质和依据都不同。

五、签合同时,把这几点看仔细

要准备的材料
  • 看违约金名目:合同里出现违约金字样,先问清依据的是服务期还是竞业限制;
  • 看有没有专项培训:主张服务期的,单位要能拿出专项培训费用和专业技术培训的证据;
  • 看竞业限制有没有补偿:约定了你的竞业限制违约金,就要看单位是否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 看金额上限:服务期违约金不得超过培训费用,实际支付不得超过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注意避坑
  • 别急着签字:遇到离职要赔钱的条款,先弄清它属于哪一种法定情形,不属于的通常无效;
  • 别混淆赔偿和违约金:单位因你违法解除、违反保密义务而主张赔损失,是另一套逻辑,不等于约定的违约金有效;
  • 留好培训凭证:培训是不是专项、费用多少,往往决定服务期和违约金能不能成立,相关票据、协议要留存。
合同里写了提前离职支付违约金一万元,我要赔吗?

先看它是不是对应服务期或竞业限制。若两者都不是,这条约定一般无效,你通常不用按它赔;单位要主张损失,需另行举证证明实际损失。

单位给我做了入职培训,能算专项培训吗?

通常不能。服务期针对的是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的专业技术培训,一般的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一般不属于此列。

一句话:劳动合同里由你承担违约金的约定,法律只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其他情形下约定的违约金一般无效,单位不能据此向你收钱。相关情形还可参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赔违约金吗和竞业限制协议有效吗?公司不给补偿怎么办。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