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 常见叫法:组织乞讨、控制乞讨、职业乞丐

一句话速查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①本罪的手段限定为“暴力、胁迫”,只是默许或者一起乞讨,一般不构成本罪。 ②本罪是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即可立案。 ③“情节严重”没有官方统一标准,不要引用来源不明的“具体门槛”。

先说结论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即可立案。目前本罪没有专门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也没有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

量刑档次

情节门槛法定刑
基本档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无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常见问题

问: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一定要动手打人才算吗?
答:不一定要动手打人,但法条限定为“暴力、胁迫”手段。打骂、恐吓、限制行动等,都属于暴力、胁迫;只是默许或者一起乞讨,一般不构成本罪。
问:要有乞讨者受伤才立案吗?
答:不需要。本罪是行为犯,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乞讨的行为即可立案。
问:“情节严重”有具体标准吗?
答:目前没有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个案中的组织人数、时间长短、社会影响等都会被考量。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罪条文全文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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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其他罪名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关联条文」中的条文原文逐字取自本站法规原文库(《著作权法》第五条第一项:法律法规不适用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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