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重婚罪怎么认定?有配偶又与人同居、办婚礼算吗?重婚有两种形态:一是已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虽未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仅仅是婚外同居、出轨,不等于重婚罪;认定"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需要有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生活等证据支撑。
① 「以夫妻名义」是事实重婚的核心——对外以夫妻相称、共同居住、举办婚礼、生育子女并登记为夫妻关系等,都是认定要素;单纯婚外同居(不以夫妻名义)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损害赔偿事由,但一般不构成重婚罪。 ② 合法配偶能直接主张财产权益——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合法婚姻当事人可以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 ③ 证据要趁早固定——共同生活的照片、聊天记录、邻里证言、举办仪式的材料、登记信息等,都可以用来证明「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发现后及时收集,避免日后难以取证。
先说结论
量刑档次
| 情形 | 是否构成重婚 |
|---|---|
| 有配偶,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含伪造证件骗取登记) | 构成(法律上的重婚) |
| 有配偶,未再登记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构成(事实上的重婚) |
| 自己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仍与其结婚 | 构成(明知而与之结婚) |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重婚既包括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重婚既包括有配偶者通过伪造证件等手段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也包括虽未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我国对婚姻无效采取宣告无效主义,原有婚姻存在无效事由需经法律程序宣告无效,在宣告无效之前该婚姻仍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效力,不影响认定有配偶的事实;未解除原有婚姻关系而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的,仍可构成重婚罪
常见问题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