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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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解释:乞讨本身不违法,法律要打击的,是躲在后面操控弱者、靠别人的困境赚钱的“组织”行为;把残疾人、孩子当成“赚钱工具”推上街头,只要用了暴力、胁迫去组织,就已经踩线。

先说结论

先说结论

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是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即可立案。目前本罪没有专门司法解释,“情节严重”也没有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

量刑档次一览

情节门槛法定刑
基本档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无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什么“利用他人乞讨”也要入刑

乞讨本身并不违法,法律要打击的,是躲在后面操控弱者、靠别人的困境赚钱这种行为。残疾人、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往往缺乏自我保护能力,一旦被暴力、胁迫手段组织起来沿街乞讨,人身安全、身心健康都处在风险之中。正因为如此,法律把“组织”这个动作本身规定为犯罪,而不是等到出了伤亡结果才管。

需要区分的是手段。法条限定为“暴力、胁迫”。如果只是默许、放任,或者单纯一起乞讨,未必构成本罪;但一旦用上打骂、恐吓、限制行动等暴力、胁迫手段去组织,性质就完全不同了。

立案不看后果

本罪是行为犯,不需要先出现乞讨者被打伤、生病等后果,只要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乞讨的行为,就可能立案追诉。

同时要提醒,“情节严重”目前没有官方统一标准,不要轻信网上“多少人就构成情节严重”的说法。个案里组织人数、时间长短、造成的影响等,都会作为量刑的考量。

注意避坑

①本罪的手段限定为“暴力、胁迫”,只是默许或者一起乞讨,一般不构成本罪。 ②本罪是行为犯,不需要造成人身伤害等后果即可立案。 ③“情节严重”没有官方统一标准,不要引用来源不明的“具体门槛”。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一定要动手打人才算吗?

不一定要动手打人,但法条限定为“暴力、胁迫”手段。打骂、恐吓、限制行动等,都属于暴力、胁迫;只是默许或者一起乞讨,一般不构成本罪。

要有乞讨者受伤才立案吗?

不需要。本罪是行为犯,实施了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乞讨的行为即可立案。

“情节严重”有具体标准吗?

目前没有官方统一标准,由司法实践把握,个案中的组织人数、时间长短、社会影响等都会被考量。

法条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手段组织残疾人或者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乞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句话:把残疾人、儿童当成赚钱工具推上街头,只要用暴力、胁迫去组织,就构成犯罪。相关情形还可参阅非法拘禁罪与故意伤害罪。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