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立案标准与量刑档次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 贪污贿赂罪 · 常见叫法:受贿、收钱办事

一句话速查

受贿罪和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两罪都按"数额 + 情节"三档划分,且受贿罪依照贪污罪的量刑规定处罚: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索贿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办理这类案件的三点提醒

三个提醒: ① 退赃越早越有利——《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有第一档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第二、三档的可以从轻处罚。 ② 终身监禁不可忽视——犯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具有相应情形的,法院可以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③ 单位受贿、行贿同样入罪——不要只盯着个人受贿,单位受贿、对单位行贿、介绍贿赂都在刑法分则第八章射程内。

先说结论

贪污罪三档(《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①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②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③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受贿罪: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从重(第三百八十六条)。 一个常见误解:受贿的认定不要求实际为他人谋取到利益——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即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

立案数额标准

全国统一标准,不因省份而异。受贿罪的数额标准与贪污罪一致。

情节数额标准对应刑罚
数额较大3 万元以上不满 20 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其他较重情节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20 万元以上不满 300 万元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300 万元以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1 万元以上不满 3 万元要被追究,须同时具备特定情形之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 受贿罪中索取他人财物的,从重处罚;受贿数额按实际收受的财物价值计算。

依据:法释〔2016〕9号(受贿罪数额标准与贪污罪一致)

真实案例:法院怎么判

裁判要点摘自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当事人信息已脱敏。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指导案例3号

以"合办公司"名义获取利润、低价购房、明知请托事项而收受财物等受贿情形的认定

入库编号/指导案例:2026-03-1-404-001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依法判处死刑;重大立功并非必然从宽

常见问题

问:收了钱但事没办成,还算受贿吗?
答:算。受贿的成立以"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为要件,不以实际办成为前提;但如果一开始就没有办事的意图与可能,也可能涉及诈骗等其他罪名。
问:过节收的红包算受贿吗?
答:要看是否有具体请托事项、双方是否为管理服务对象、金额是否明显超出正常人情往来。没有具体请托且属正常情谊往来的,一般不认定受贿。
问:行贿人会怎么处理?
答:行贿与受贿是两条线,行贿罪同样有刑事风险。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还可能免除处罚。

法条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全文与延伸阅读

本章其他罪名

以上内容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执业律师。案例均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并已脱敏,裁判要点为原文引用。立案数额标准均标注依据,具体标准以案发地现行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