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污染,老板和主管担不担责:单位责任、个人责任与修复责任的承继
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确立双罚结构:单位违法,单位担责;造成污染事故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并担责。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确立修复责任:消除污染、修复生态,无法修复的做替代性修复,违法行为人变更的由承继主体负责。这一篇拆四类个人、三种个人责任、四种主体变更,并回答股权转让能不能切断修复责任这个高频问题。
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确立双罚结构:单位违法,单位担责;造成污染事故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一并担责。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确立修复责任:消除污染、修复生态,无法修复的做替代性修复,违法行为人变更的由承继主体负责。这一篇拆四类个人、三种个人责任、四种主体变更,并回答股权转让能不能切断修复责任这个高频问题。
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不依法履职、致使本地区生态环境质量问题突出或者状况恶化的,对其负责人给予处分或者处理,并可以向社会公开。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列了十项情形,每项都能直接对应一类失职行为。这一篇把「处分」与「处理」拆开,把十项情形分五组讲透,并说明被处分人的救济路径为什么走不通行政诉讼。
"保本保收益"承诺一律无效,但无效不等于自担:可按过错向承诺方索赔;飞单属员工私售,银行是否担责取决于职务外观与管控过错。
一般原则是"谁侵权谁担责",损害由第三人造成的,应由该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但直接面对受害人的一方若有自身过错,或属法律特别规定的关系(如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安全保障义务人),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或补充责任,事后再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