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被刑事拘留后,家属可以探视吗?能做什么?
亲属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不能直接会见在押人员。侦查阶段依法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辩护律师,其他辩护人须经许可。家属可以依法委托辩护律师、了解涉嫌罪名与羁押场所、按规定送物,判决生效后再按监狱管理规定探视。
亲属被刑事拘留后,家属一般不能直接会见在押人员。侦查阶段依法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是辩护律师,其他辩护人须经许可。家属可以依法委托辩护律师、了解涉嫌罪名与羁押场所、按规定送物,判决生效后再按监狱管理规定探视。
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刑事羁押场所;拘留所关押的是被治安管理处罚拘留的人和被法院决定司法拘留的人,属于行政处罚与司法拘留的执行场所。前者涉嫌犯罪,后者多是行政违法。
家属有四件事可以做:一是确认拘留信息,公安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家属(除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外);二是代为委托辩护人;三是准备取保候审材料并申请;四是保存好法律文书。若公安机关未依法通知家属,属于违反刑事拘留程序,日后被拘留人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取保候审没有"必须关满多少天"的门槛,从被拘留当天起就可以申请,且越早越好——因为公安机关一般在拘留后三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特殊情况可延长一至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在七日内作出批捕决定。批捕前是争取取保候审的黄金窗口。